文/高行云
首发时间:2021年6月30日
* 怎么提出解释机制?
* 提出什么样的解释机制?
* 就个案提出个别机制,还是迈向普遍理论?
* 有三种可能:面向总体、面向个案、面向理论
* 页底有延伸文献
1990年代,《美国社会学学报》(AJS)展开了一场关于理性选择机制的大辩论。
以Hecther(1991,1998)为代表,捍卫理性选择机制作为普遍机制在历史解释社会学中重要性,但很多学者也提出反对,认为要回归历史、回归情境,比如Somers1998,Skocpol1994等。
这些年,虽然“机制解释”一词在中文社会学界语境中逐渐火热,但不仅关于机制的社会科学哲学基础文本尚未充分引进。
比如,Mario Bunge1997,2004的两个名篇“Mechanism and Explanation”和“How Does It Work? The Search for Explanatory Mechanisms”(我的硕士导师万毓泽曾受Bunge委托联络想出版Bunge的社会科学哲学的文集,含此两篇,但遗憾出版不顺,Bunge也已离世)。
再比如,尽管一些批判实在论想法被关注和讨论,但Roy Bhaskar专著,终于今年要由一位朋友翻译出版了!
回到“机制”一词的火热,一个原因是:我们既不想要放之四海皆准的“法则”(如牛顿力学),又不想只要“地方知识”(如格尔茨的深描)。
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在普遍与特殊之间寻求平衡,是机制研究的一大挑战。机制究竟是“因情境而异”、“对情境是敏感的”(context-sensitive)吗?
如果因情境而异地提出一些解释机制,那么和深描的区别就不大了?
如果想跨情境、跨文化、跨区域的提出解释机制,在社会学里很难不被批评。
怎么办?
意大利学者Gianluca Pozzoni和芬兰学者Tuukka Kaidesoja最近合作在《社会科学哲学》期刊(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发表了一篇论文(还是online first),题为《机制解释中的脉络》(Context in Mechanism-Based Explanation),希望回答这个问题,提出了脉络与机制的三种关系:
第一种因果机制:
以案例为导向、依赖于脉络
(Case-oriented context-dependence)
典型的是过程追踪法发展出来的解释机制,特别强调纵向定性数据。
由于以案例为中心,而案例又往往是复杂的,所以提出解释机制也多是复合的、多重的,正如McAdam,Tarrow和Tilly在名著《斗争的动力》一书中指出,机制很少独立运作,它们通常与其他机制联在一起,形成发展过程,要求基于案例的叙事尽管详尽。在这种情况种,你会发现提出的一些解释机制,都过程风格的表述。
比如,他们在调查美国民权运动的成因时,确定了机制包括“attribution of threat and opportunity”, “social appropriation”和“innovation of collective action”。他们最初是在1955年的抗争事件中提出这些机制,解释再随着研究运用到1960年代、美国其它州甚至更早的民权斗争。
再比如,组织社会学家Charles Perrow研究美国式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因,想了解美国是如何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发展出独特的公司经济体系的呢?他的解释机制是在美国系统的独特组织特征中找到的。与欧洲不同,最早定居美国的欧洲人害怕在北美殖民地重现欧洲社会——财富和权力的集中,所以宁愿选择了 “弱”国家。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于缺乏国家监管,私人组织(例如早期的铁路公司)几乎可以无限制地发展,并塑造了美国资本主义独特的公司形式。由此, Perrow提出“财富和权力的组织性集中化”机制(““the key mechanism for the organizational concentration of wealth and power”),用于描述这个发展过程中公司形式是要求限制股东的责任、放松国家管制,追求组织利益和利润。
Perrow完全同意这样的机制是个依赖于脉络的、甚至是偶然的或路径依赖的,只适用于美国这个情境。
代表文献:
McAdam, Tarrow, and Tilly 2001; Norkus 2005
第2种因果机制:
以总体为基础、依赖于脉络
Population-based context-dependence
这种解释机制是使用因果机制来辅助因果推断,通常可以从变量之间关系的“反事实依赖性”方面来理解。
在这些研究实践中,如果说得简单点,你可以把因果机制理解成“中介变量”,位于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可观察到的依存关系,例如,一个人可能会假设,在经济上不平等的人口中,社会经济地位和健康问题这间有相关关系,但起到中介的机制是工作条件、住房环境、社会福利等等。
之所以这种情况也是“基于总体的”,因为这种机制很难推广。不同研究总体之间的差异,迫使这些作为中介变量的机制也只得依赖特定脉络。甚至,由于研究数据是总体中的一些样本或个体,所以这些中介变量的机制要从某些样本或个体推广到该总体中的其它部分,也会面临困难。
代表文献:
King, Keohane, and Verba 1994; Morgan and Winship2007; Gerring 2010
第3种因果机制:
以理论为导向、依赖于脉络
Theory-oriented context-dependence
这种解释机制不是为了解释个别个案,也不是为了解决总体中或因果推断问题,而是为了抽象的理论建设。
该派理论上假定的机制并没有描述任何实际的因果过程,只是确定了抽象的可能性。这种机制是只是一种可能性,既不涉及实际行为者,也不涉及其行为和互动发生的实际社会和历史脉络。如此构想的机制往往只是“理想类型”。
比如Bengtsson和Hertting(2014)就建构thin rationality的理想类型式解释机制概念,解释瑞典的社会政策中的公私合营问题。同时,在agent-based modelling,这种思路的“机制”也用得很多。比如有些历史社会学家或演化论学者会仿真模拟农业社会的形成,其方式是建立了一些关于空间距离、行动者反应的机制。
最后,你可能还会好奇:有没有一种解释机制,是既广泛普遍,又对个别情境特别有用的呢?
到底有没有平衡
情境脉络与普遍意义的解释机制?
那就是默顿提出的“自证预言”!
——即使某个信念是错的,当人们相信它的时候,也可能会导致使最初的错误信念中想象的世界,变成了真实的行动和后果。
默顿的案例是一起银行破产事件:有谣言说这家银行即将破产,但事实可能未必如此结果出于大量的现金兑现、大家都冲过去取款,最后原本稳定的银行实际上破产了,最初的虚假谣言变成了现实。
这种现象无处不在。我之前推送过一篇文章,谈的是加纳的早恋女生为什么会“被退学”?也是这样的机制在起作用。
最近“展演性经济社会学”,强调“经济学家打造市场”,在解释世界银行、IMF等组织让第三世界国家进入新自由主义体系,也是类似的机制。我之前编译过这一派大佬的访谈。
因此,分析社会学学者Hedström和Bearman(2009)将自证预言称为“半普遍的机制”——虽然它所讲述的具体故事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和个别类型现象有关,但它的“意义”却是共同的,无需提及时间、地点、行为者的身份等。
文献来源:
Pozzoni, Gianluca, and Tuukka Kaidesoja. Online first.“Context in Mechanism-Based Explanation.”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 文本转载自Sociological理论大纲第561期 *
“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