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两用技术的特征如何阻碍国际合作?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学术   2024-10-10 10:10   上海  

编者荐语:

军民两用技术长期被国际关系研究者视为一个重要的研究主题,但其本身却极少作为一个变量被概念化并用于现象解释。本文提出了用于理解两用技术的“可辨性”“融合性”的两大维度,并构建了完整的武器技术案例集,深入探讨了两用技术如何对国际合作构成障碍。文章的研究结果不仅丰富了两用技术的概念深度与实证广度,还为未来的国际军控合作提供了一个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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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两用技术特征如何阻碍国际合作

摘要

技术的军民两用特性如何影响合作前景?本文认为,技术的两用性对军备控制机构获取所需的信息构成障碍,从而影响国际合作。本文提出了区分两用技术类型的两个维度:(1)区分军事用途和民用用途的难易程度,即可辨性;(2)技术在军事企业和民用经济中的融合程度,即融合性。前者决定了检测违规行为所需的核查水平。当军民用技术无法区分时,国家必须通过情报搜集或侵入性核查方式来改进其核查。融合性使国家向另一个国家披露信息的成本提高。对于高融合性技术来说,证明合规可能会导致其他能力的信息泄露,增加了他国间谍活动的风险。综合考虑这些维度,本文对各个国家在制定各种技术协议时所面临的具体信息问题提出假设,并通过引入一个新的定性数据集评估了这两个变量及其对所有现代军备技术合作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果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理论。在未来,控制新兴技术的努力应该考虑到技术的两用属性如何塑造了审查和披露之间的紧张关系。


作者简介:

Jane Vaynman. 天普大学政治学助理教授

Tristan A. Volpe. 海军研究生院国防分析系助理教授


文献来源

Vaynman, J. and Volpe, T. A., 2023. Dual Use Deception: How Technology Shapes Cooperat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77 (3), 599–632.

本文作者:Jane Vaynman(左)、Tristan A. Volpe(右)


几乎所有技术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民用和军用的双重用途,这种“两用性”造成了合作的困境。然而,现有研究对于军民两用技术如何影响国际合作前景尚未有过系统分析。部分相关研究仅关注了技术的军事或经济影响,却忽视了两用技术如何对军控机制协商产生障碍。


一、理论

既有文献已提出了相对权力关系、国内政治情况等许多影响国家间达成安全协议的因素,却忽略了技术本身的影响。通过研究技术所导致的“信息”问题,本文提出的理论解释了技术本身如何对合作产生障碍。由于信息透明与核查安全之间存在张力,国家往往难以合作——军备合作需要国家提供足够信息以发现违规行为,但过度披露又使国家面临核查成本的挑战和信息泄露的风险。对于军民两用技术,其军/民用性质的可辨性影响了施加监测的程度,其军/民用性质的融合性决定了核查的安全风险。

(一)可辨性与核查障碍
本文将“可辨性”(distinguishability)定义为核查出一个国家正在进行军事或民事活动的相对容易程度。高可辨性意味着更易推断出特定能力的最终用途,也使对手难以隐藏其力量;而低可辨性则增加了欺骗的可能性,帮助掩盖国家的真实目的。

具体而言,可辨性可通过四个子属性来理解。第一,技术的大小等物理性质。如生物技术十分微观而可辨性低,军舰与民用船只的不同规模、造型和材料则极易辨别。第二,技术的形成过程。军民用技术的生产与制造过程重叠度越高,可辨性就越低,反之则可辨性越高。第三,围绕技术的相关规定和部署模式。如美苏的军民用发射中心虽然技术相似,但其民用太空发射中心建于地上,军用导弹发射井则建于地下。第四,技术由民用向军用转化的速度。当民用技术向军用技术转化所需的时间越长,他国就越有可能发觉,而快速转化的技术则难以观测。(如图1)

1:可辨性的四个子属性


不同的可辨性意味着核查合规性所需要的监控水平不同,无论是单方面增强情报能力还是提升核查权限,都将增加国家的合作成本,从而影响国家间合作。

(二)融合性与披露障碍
为描述核查可能导致的信息泄露的危害,本文引入“融合性”(integration)这一概念,即某一技术在军用和民用领域(同时)应用的广度,凭此判断其为利基(niche)技术还是普适(ubiquitous)的技术编者注:“利基”指更窄地确定某些群体,此处的利基技术即指针对性很强的技术,与普适技术相对。

本文提出“通用性”和“边际成本”两个子属性,来衡量一项技术的融合程度高低。第一,“通用性”指技术在两个领域中分别应用的范围和深度,无论在军用还是民用范围内,普适技术和利基技术都同时存在。在军用技术中,弹药、舰艇被广泛应用于不同任务,而直至19世纪中叶,来复枪都仅被用于特殊军事行动。在民用技术中,传统炸药和海上船舶被用于多种商业活动,而步枪则仅在体育比赛中使用。第二,“边际成本”则影响技术能否同时在两个领域中广泛应用。由于商业竞争激烈,小型无人机的边际成本较低,更易被应用于新领域(即军用)。反之,核技术十分昂贵,因此仅被用于特定任务。(如图2)

图2:融合性的2个子属性

为确保军备合规,国家需要向他国开放特定技术的核查权限。然而,对于高度融合技术的核查有可能超出军备协议规定范围,而成为获取有关军事力量和经济资产信息的间谍活动,对国家安全造成风险。因此,为保护军事力量、增强经济实力,各国可能会拒绝侵入性核查,因此对信息披露构成挑战。一是特定无人机类别的检查可能使对手同时发现其他无人机类别的缺点,而军用技术的融合性越高,类似技术的规模就更大。二是高度融合技术的部署位置多,更可能暴露其他技术。

(三)研究假设
将可辨性与融合性相结合,本文提出4种情况假设(如图3),解释技术如何塑造了国家设计军备控制机制的障碍。

假设1:利基(/融合性低)且易辨的技术产生的核查或披露障碍小,因此其合作前景最佳。

假设2:普适(/融合性高)且难辨的技术产生的核查或披露障碍大,甚至导致死区出现,将引起军备控制协议的失败,因此其合作前景最差。

假设3:利基但难辨的技术将增加核查的难度,但对其核查的安全风险较低,各国可能会寻求小范围的侵入性核查政策,因此其合作前景一般。

假设4:普适但易辨的技术会引起信息披露问题,但核查难度较低,各国可能会通过保护敏感信息或限制侵入性核查,以管理核查带来的安全风险,因此其合作前景一般。

        

图3:技术如何塑造了合作中的信息障碍


二、研究设计

由于现有研究并无对军事技术总结的共识,本文利用多项研究、1816-2010年间的全部军控协议,构建了一个定性案例集。案例范围涵盖现代国家用以武装其武器或武器平台的每一项技术,而排除了既无法成为独立武器也无法成为武器平台的技术,即排除了仅作为更大的武器或平台组成部分的组件(如燃油泵)、仅能够实现或增强武器性能的技术(如隐形措施)、仅具有支持或后勤功能的技术(如密码)以及工业制造技术等生产资料。


为测量自变量,本文分析了案例集中所有技术的可辨性与融合性,并关注了各个技术案例随时间推移发生的变化。为测量因变量,本文研究了各国设计军控机制时所面临的障碍,并特别关注那些已经签署或经过考虑但最终失败的协议案例,观察核查与披露问题是否塑造了各国的选择。



三、实证结果

结果1:可辨性高、融合性低的两用技术几乎未造成核查和披露障碍。比如,火箭(1970-2020年)和太空技术(1957-1970年)就属于这一技术类别,随着技术演变,技术的可辨性提高,消除了谈判中的两用性问题,使超级大国间的协议更加可行。以火箭为例,到1970年代,由于火箭技术的军事或民事用途更易区分,两用性核查不再是军控谈判的障碍,因此大国在《削减战略武器条约》(START)、《中程导弹条约》(INF)等中均包含了对特定军事资产的核查。

结果2:普适且可辨性低的技术造成了一个具有严重核查与披露障碍的死区。根据本文的案例集,网络武器、无人机、电动汽车、生物技术和太空技术5种技术是普适且可辨性低的。以太空技术为例,该技术在70年代成为反卫星武器(ASAT)谈判的难题。一方面,太空技术的进步使得其可辨性降低,如空间站平台可以执行不同类型的交会操作,致使发现潜在的军事行动更加困难。同时,太空技术从民用向军用的转化速度能力也变得更快,原本执行和平操作的太空轨道平台能够迅速转变为反卫星武器。另一方面,商业卫星服务的出现结束了政府对太空轨道的垄断,商业竞争兴起使拥有卫星的成本下降,此项技术从而变得普适。因此,大国难以核查并限制太空技术的应用,最终导致管控太空军备竞赛的尝试失败。

结果3:可辨性低但利基的技术带来了严重但可控的核查障碍。在早期生物、化学和和技术的协议中,本文发现政府已明确认识到技术的不可辨性造成了核查问题,但各国通过缩小协议范围和/或制定监督措施来克服该问题。如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仅限制了部分战场上最明显的生化武器使用。此外,核技术也属于此类技术范围,核领域军事或和平活动的区分困难导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面临核查问题,但由于此项技术专门性高而信息泄露风险可控,因此各国愿意接受侵入性核查条款。

结果4:普适但可辨性高的技术带来了严重但可控的披露障碍。本文案例集中有16种技术均属于此种技术类型,各国主要使用两个具体步骤来管控其信息披露风险。首先,对于战略防空、常规炸药、早期无人机、现代枪械、激光武器、机枪、海上舰艇、非战略潜艇,国家采用单方面情报搜集或“国家技术手段”进行核查,避免因现场检查而导致的信息泄露问题。其次,当需要采取更严格的核查措施时,各国会根据地理位置或实际访问情况,专门制定限制性的现场核查验证协议,如1990年《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就规定对核查的时间与地域予以限制。各国还寻求逐步取消核查,以限制信息披露所造成的损害。

图4:两用技术属性和军控结果


四、结论
  
无疑,权力平衡是国家达成协议的重要影响因素,但技术本身的两用性也可能是合作的最大障碍。不同于既往研究更多将“技术”作为研究的主题领域,而非将其作为解释现象的自变量,本文通过识别技术属性、理论化各属性的影响、制定衡量标准,区分出不同技术能力类别,并最终揭示了军民两用技术如何限制国家达成军控合作——技术的两用性改变了用于核查合规而不披露其余机密所需的信息。当技术的可辨性与融合性变化时,国家合作的可能性也随之变化。

本文的结论为新兴技术的未来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行方向——当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落入军控死区时,国家应当更关注行为管理而非能力限制,即关注国家行为的影响,而非技术的开发或拥有情况。虽然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国家只能在损害发生后才能做出反应,但是这种风险可能是可接受的,因为它规避了许多新兴技术所面临的合规审查和信息披露问题。因此,当传统的军备控制协议无法解决技术的双重用途性质时,国际机构应考虑这种替代治理方案。


编译 | 王叶湑
审核 | 梁梦
终审 | M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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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Political理论志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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