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我们出山,看了导航,回朗塞斯顿只需1个多小时。
为时尚早,回去也没事,我们便想在周边找地方转转。
最后决定去1个小时的德文港。
这是个港口城市,位于塔岛北边,与墨尔本隔着巴斯海峡相望。
印度女生也打算从德文搭乘游轮去墨尔本,正好到那放她下来,我们再回朗塞斯顿。
我在朗塞还有一晚的住宿。
下山的路R开了一段,后来说累了,让我开一段,他在旁边盯着。
我觉得也行,毕竟一路把他当司机使唤也不好意思。
澳洲的山路并不难开,下坡的弯路多是多,但前后车辆不多,没碰上尾随的车,整条车道有很大腾挪空间。
中途倒还好,一马平川,Window桌面那个经典的大草原不断翻滚着出现。
车少人少,就是路上不时有被撞死的袋鼠、野兔之类触目惊心。
这大概是开夜车的后果。
我们开了一路,只在摇篮山出来路段时看到一只袋熊在过马路。
我们放慢车速准备拍照,结果它似乎有所感应,立马迅雷不及掩耳跑了过去。
澳洲真是人少动物多啊,而且动物们一点都不怕人,到处蹦跶。
这当然也是自驾的乐趣,搭乘公共交通很难体验这些。
R开车我很少担心,除了他开得太快。
结伴出游前,他便告诉我,他擅长开山路。
他住台中,经常和家人一起开车到山里玩,开山路比开平地熟练多了。
“清水断崖那段你知道吧,就是经常有落石的那段。”R说。
事实也是如此,R这趟来澳洲,出行全靠公共交通,但他开车比我好得多,当我的教练绰绰有余。
夕阳即将落下,行驶在塔岛的康庄大道上,一路绿色大草坪。
我开着车,R坐副驾,印度女生坐后排,偶尔聊两句,有种难得的舒适和惬意感。
我们直奔德文的海边。
海边的大风拂过脸庞,夕阳已落,但天色还没暗,有新人穿着婚纱在对着海面自拍婚纱照。
“你看,那个应该是中国人。”R指着穿婚纱的女孩。
隔着100来米,我也注意到了这是一个亚裔面孔女孩和一个白男,正在海边旁若无人地摆着三脚架自拍。
浓情蜜意,羡煞旁人。
德文的城市规模比朗塞斯顿更小,在路上都不见什么人。
这些城市看起来不像有太多产业的样子,估计也就一点农业和服务业,支撑不了太多人口。
也不知道本地居民生活在此的依靠是什么。
印度女生还没订第二天去墨尔本的船票。
船票要七八十澳元(人民币三四百),跟一张机票差不多,但要花费一整个晚上,至多也就省了一晚住宿的费用。
听女生的意思,她是想体验下搭船的感觉。路过时我看到那游轮还挺气派。
七点多,天色已暗,我们把她送到刚订的旅馆。
“我们墨尔本再见噢。”她跟R说。
R之后还有澳洲大陆的行程,他们时间自由,精神自由,随遇而安,这点我实在羡慕不来。
中午在摇篮山我饿劲上来,只拿了一个苹果充饥,到这个点已经饿过头,倒也还好。
跟R商量后,决定先附近找个地方吃饭,再回朗塞。
在旁边一个MALL挑了一间比萨店,点了一个两人份的比萨饼,边吃边聊。
没有女生在,说中文也没了障碍。
我不知道R对我感好奇的点在哪里,他频频提问我,可能是几年来业务员的本能。
要知己知彼,要拉近关系。
昨天见面后,R说加个联系方式吧,最后加的是Ins,把它当微信用。
我的Ins平时用得不多,当成旅行发打卡照的地方,被我设成私密状态,不是好友无法查看。
我知道R会看,但没想到他会提。
“我昨天翻了你的Ins,发现你之前剃光头发了,不是做化疗什么的吧?”R盯着我问。
我说不是啊,就是想理个光头,觉得头发是累赘。
R看来很会察言观色,说话时小心翼翼。
也是趁着晚餐的机会,我才了解R。
R今年25岁,在台湾因家庭原因没读大学,先读了机械,后来又读市场营销,早早进入社会工作,在电梯公司当业务员。
说是业务员,其实身上背负的责任不小,一有事故人家都会找他。
他索性辞职跑去菲律宾读了3个月语言学校,随后计划来澳洲布里斯班再读一个。
转念一想,英语对他已经不再是问题,实在没必要浪费时间。
但来澳洲的机票已经买好。
跟家里商量后,他干脆拿3万元学费来一趟澳洲和新西兰的长途旅行。
于是,有了我在朗塞斯顿的旅馆碰见他的经过。
R的日子是以周计算的,在朗塞一周,在霍巴特一周,还要去阿德莱德、墨尔本和新西兰待好几周。
大把自由时间,他尝试自己做饭。
他解释,我那天看见的那盆肉,是他的午餐,但他一天就吃那么一顿。
从我的角度看,他不算有洋人那种自来熟的个性,胜在言谈之间够真诚,估计跟他业务员做久了有关系。
但,自始至终,我一直觉得看不透R。
我没法把他给出的几个关键信息点形成逻辑链条,比如到菲律宾学英语这事,它的动机和出发点是什么?
无论如何,作为旅伴,R已经足够好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