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位男子结婚后住在妻子婚前房,因吵架时总被妻子赶出门,偷偷用堂妹名字买房。
几年后堂妹离婚,妹夫竟要求分割这个房子,男子把堂妹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余先生是湖南长沙的出租车司机,结婚时他没有自己的房子,就住在了妻子的婚前房里。
有了孩子之后,他们老是因为家长里短的小事吵架,有时候气得他妻子还会大骂:这是我的房子,你给我滚出去!
一次吵架被撵出来的余先生没地方去,想起堂妹就住在附近,于是去那里借住了一晚。
余先生向堂妹和妹夫诉苦,说自己每天开出租车多辛苦,吵个架就被赶出门,连好好休息的地方都没有。
妹夫听了很同情他:“姐夫你每天跑车这么累,不让回家怎么行啊?休息不好,第二天怎么工作。”
妹夫建议余先生自己买套房子,他想了想,觉得不行:“要是让你嫂子知道我偷偷买房子,她不得把房子给我掀了!”
堂妹和妹夫就出了个主意,用堂妹的名字买房子,余先生自己还贷款。
余先生听了心里一动,觉得这主意不错,于是他真的用堂妹的名字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首付还是向堂妹家借了10万元。
妻子看他这么辛苦,对他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两人感情反而越来越好了。
几年过去了,余先生把借堂妹家的钱还上了,贷款也剩的不多了,没想到这时候,妹夫出轨被堂妹发现,两人正在闹离婚。
更让余先生没想到的是,妹夫竟然不要脸地说:你哥买的那套房子是在你名下,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得分我一半。
余先生这下可犯了难,当初买房时没签借名买房协议,他只好把这事和盘托出告诉了妻子。
妻子听后出奇地没有责怪他,他们要求把房子过户到余先生名下,堂妹同意,但被妹夫以“房子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拒绝了。
于是余先生把妹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房产所有权,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02 法律分析
余先生用堂妹的名字买房,法律上叫“借名买房”,这种做法虽然不违法,但风险很大。
因为房本上写的是堂妹的名字,法律就认为这房子是堂妹的,余先生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没有书面协议,可就难了。
余先生要把房子要回来,得走“确认所有权”的程序。
他得证明三点:一是钱是他出的;二是买房时他和堂妹有借名买房的约定;三是堂妹同意把房子还给他。
余先生拿出了自己每个月固定日期给堂妹转账的流水,与所还贷款金额、还款时间相同,证明了钱是自己出的。
堂妹很清楚这房子就是堂哥买的,同意与余先生补签“借名购房协议”,也同意把房子过户到余先生名下,因此法院为他确认了房产所有权。
最后法院判决,确认余先生为房屋的实际购买人,并要求堂妹夫妇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将涉案房屋过户至余先生名下。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妹夫是早有预谋吧?幸好判决公正,差点挖坑把自己埋了。
借名买房这事不可取,一旦出现纠纷,很可能房子就丢了,大家有这想法的要慎重。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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