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决策有何要点?如何理解?

企业   2024-11-27 06:30   北京  
知风云: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决策问题,是需要广大国企朋友高度重视、认真思考、积极落实的公司治理改革工作,很多基层国企的朋友在公司治理决策中面对各种各样的特有困惑,本期,混改风云特意盘点了3篇公司治理决策文章,读后,相信您对公司治理决策将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时也期望知本咨询的经验和方法,能够在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道路上,帮助您分析趋势,找准方向。
01

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在基层国企搞治理,有哪些区别?有什么注意?

近期我们接触了不少基层国企的朋友,他们在公司治理改革中面对各种各样的特有困惑,需要在此方面找到适应自身特点的答案。

基层国企的党组织应该怎么做前置研究?基层国企的董事会要发挥什么作用?基层国企的经理班子怎么履职?

我们今日做个探讨。

总体来说,知本咨询的建议答案是“三基”:

  • 认识“基层”特点

  • 发挥“基本”功能

  • 完成“基础”任务

1、认识基层特点
所谓基层国企,有两种意思。

第一种,是中央企业或者各省国企集团一级企业下属的基层子公司。
第二种,是地市级或者其他基层国资监管机构所属的国企。
将这类基层国企的治理问题单独拎出来讲,是因为它们的治理体系建设特点与我们通常提到的集团企业、大型公司有很多不同,这就是基层国企的特点。

  • 党组织特点:支部(总支)是主体

  • 董事会特点:兼职人员多,执行董事多

  • 经理层特点:需要充分指挥空间
    基层国企的治理特点,简单归结下来,就是上面这三条,支部(总支)是主体,董事会结构不完整,经理层需要更充分指挥空间。

    2、发挥基本功能
    在9月底召开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明确提出到2029年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的要求。
    这里面,关键是“科学、理性、高效”
    在这个基本原则基础上,基层国企的三大治理主体,需要进行重点功能定位,使其在“基本功能”上得到充分发挥,并且相互支撑,形成合力。

    • 党支部(总支):打造加强版战斗堡垒
    • 董事会:打造防风险型董事会

    • 经理层:打造有效行权的经营班子
    在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中,要特别加强国有股东和董事会对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的授权,通过有效授权清单的建立,给予团队一把手充分的现场指挥权限,让他们更好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在经理层行权过程中,做好总经理办公会等集体决策工作,通过董事会的赋能和监督,让经理层充分发挥作用。

    如果我们把以上两个部分结合起来看,就能够总结出一张图:
    3、完成基础任务
    基本功能要发挥到位,就需要基层国企在公司治理改革中,选好工作重点,优先把几项基础治理任务完成好。

    我们建议,关键是“一个章程,三类制度”

    • 《公司章程》

    新《公司法》将《公司章程》的作用进一步突出,国有企业需要全级次优化本公司章程。

    基层国企的《公司章程》是本单位的治理制度原点和所有制度体系的核心,所以需要作为关键工作首先做好。

    •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和支部前置研究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是国企治理体系决策内容的基础,关系到党组织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边界和经理层权限内容。

    建议基层国企高度关注本公司“三重一大”清单的优化细化工作,特别是在此基础上,将不属于本企业管理,要由国有股东进行决策的事项进行明确,建立起分层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在此基础上,利用“三重一大”清单,深化优化本企业支部(总支)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

    • 给经理层授权制度

    在“三重一大”清单基础上,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由国有股东牵头,确定董事会需要充分授权基层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的核心内容,并形成规范的授权清单。

    授权内容需要按照程序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每年进行评估优化。

    经理层得到授权后,根据授权不前置、前置不授权的基本原则,积极主动的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 董事会监督和合规管理制度

    建立和防风险型董事会相匹配的制度规范,同时全面加强企业合规管理的建设,将风险防范作为核心治理主线。

    基层、基础、基本,是事物成长的起点和本源,构建好了才能行稳致远,这个道理已经很清楚了,关键是在不同的场景下,如何干的好、干得准。
    基层国企治理问题的解决,是其中一个篇章,我们今日讨论了三个内容,认识“基层”特点、发挥“基本”功能、完成“基础”任务,统称为“三基”。

    全国20万家国企法人,绝大多数是基层企业,希望大家在治理体系建设改革中,都能有所思考、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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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董事会议怎么提升效能?请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法

    管理就是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决策,无论哪一项都离不了开会讨论、开会决定。

    会议分成很多种,班组例会在一线,经营分析会在职能,董事会这类最高治理级别的会议位置最高、决策最重、影响最久。

    既然这个会议这么重要,就特别有必要讨论,怎么才能开出质量、开出效果,结出定科学战略、作正确决策、防各类风险的会议硕果。

    今天,我们给各位介绍一种提升董事会议的工作方法,取名“全生命周期管理”。
    1、什么是董事会议的全生命周期?
    先要说明,这里的全生命周期,是指董事会议开会的全过程,并不是董事会这个决策组织的存在周期。

    董事会议,从决定召开,到胜利闭幕,启动了从决策到执行的按钮。

    这整个过程,可以称为董事会议的全生命周期。
    这个生命周期,用图形反映出来,大致是这样的:
    (1)全生命周期是一个循环
    董事会议的全生命周期,虽然也是从会议筹备到会议结束,但对于董事会议的管理,却是连续的、收尾相接的,这样从董事会召开前的计划管理,到董事会议后的督办管理、沟通管理,就前后连接在一起。
    (2)全生命周期有五大环节

    董事会议的全生命周期,由前至后可以划分为计划管理、提案管理、沟通管理、会议管理、督办管理五大环节。

    • 计划管理
    • 提案管理
    • 沟通管理
    • 会后沟通
    • 会议管理
    • 督办管理
    计划管理、提案管理、沟通管理、会议管理、督办管理这五大环节前后环环相扣,其中沟通管理贯穿所有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会议管理循环。

    一个良好的董事会议,就需要将这五个环节逐个细节落实、质量提升。

    本文篇幅有限,就先拿两三个环节简单做个示意展开吧。

    2、董事会议计划管理,怎么做足做优?
    作为董事会的支撑机构,需要作为总参谋部,提前将董事会工作纳入年度全盘工作,形成董事会年度日历,做出董事会时间罗盘。
    董事会议的计划,首先是时间筹划

    董事会议的时间周期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从目前规定的至少四次现场会议就能体现出来,结合企业一个年度内需要董事会决策的工作内容,基本就能够将每个季度的董事会议进行安排。

    董事会议的计划,第二是内容规划。
    每一次董事会议,都要开哪些基本内容?上什么基本议题?

    这些问题需要提前一年左右时间来安排部署。

    内容规划来自两个输入。

    第一是董事会的基本工作职责落实。
    第二是董事会的年度重大议题落实。
    计划管理周详和完备的企业,会大大减少临时性董事会的出现,给董事们提供更可靠的时间表和议程清单,同时也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的会议有机衔接,形成完整一体化。

    3、董事会提案管理,怎么合规有效?
    计划管理确定了一个年度的基本董事会日历后,就要在每个董事会正式开始前的某一时间点,启动提案管理。

    提案管理,要通过征集或者起草具体议案,来将总体计划的董事会议,变成议案清晰、日程明确的详细会议安排。

    提案管理要先后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谁能提案?向谁征集提案?

    这一点,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有提案权的股东、董事等各个方面提出征集,无论他们是否使用提案权。

    同时,要根据董事会议计划中的重要议题,请相关负责部门撰写起草议案。

    第二个问题,提案怎么确定?

    提案征集以后,需要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再由董事会秘书把关,最后提交给董事长最终确认。

    第三个问题,议案文档如何审核?

    提案确定后,就成为最近一次董事会的议案。这时需要开始就议案的文本进行审核,以确保提交给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文档是规范、合规、科学、严谨的,从内容结构上也满足董事会决策的要求。

    这个部分也蛮有意思,我们会撰文单独讨论。

    从提案到议案,是一个根据法律规定不断前进的流程,因而要预留充分的时间,有的企业规定董事定期会议30日之前就要发出提案征集表,这是一个合理的时间估计。
    4、董事会议现场管理,怎么丝滑柔顺?
    董事会议一般一年没几次,比起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其他治理主体的会议,稀缺很多。

    所以,更应该抓住每次机会,把内容充实好,把会议过程利用好。
    我们需要做好的是,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通过优良的董事会议现场管理流程,让每个董事都能积极主动、充分科学的发表自己对议案的意见建议和决策观点,让董事会议室充满开放包容的氛围,真正形成多元互补的效应。
    我们在这里提倡“董事会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方法,希望给广大董办的从业人员一个工具抓手,能够从顶层抓住董事会议的效能提升要点。

    计划、提案、沟通、现场、督办,五大环节环环紧扣,周而复始,持续发挥它们潜在的能量。
    ——点击阅读原文
    03

    最新|国企治理授权体系建设,“十项法则”全集

    随着中国特色现代国企治理不断深化,授权管理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

    国有股东要对子公司授权,董事会要落实职权,董事会要向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授权,董事经理们进行决策可以相互授权……

    这林林总总、丰富多样的授权场景,足以说明授权管理的形式,已经成为国企治理当中最关键、最常用、最普遍的工具。

    在此情况下,如何制定合规合理的治理授权制度?如何确保企业现行的授权管理是科学的、完备的?
    我们今天就来帮助各位国企朋友完成这个小任务,将国企治理授权相关的核心准则要点整理出来,提供实践参考。

    取个名字,叫做“国企治理授权十项法则”。

    全集汇总列举了国企治理授权要注意的10个关键原则问题,它们是:
    下面分别解释。
    法则1:组织授权和个人授权要区分
    第一种情况,叫做组织授权。

    这是指根据企业组织职责和组织权限的划分,将一个组织的职权授予另一个组织或者岗位。这时,授权对象是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岗位,而不论这个岗位上是哪个具体的人。

    董事会把权限授予总经理就属于组织授权。

    第二种情况,叫做个人授权。

    企业内部一个有权利的人员,在一定期间、一定任务范围内,将这个权利委托另一个特定人员来行使。授权对象是具体的人而不是岗位。

    董事授权另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就属于个人授权。

    组织授权和个人授权在企业治理中都存在,前者需要授权清单来规定权限范围,需要行权制度来约束管理流程;后者需要授权委托书来确定授权事项和授权时间、条件。

    两者管理内容不同,提请注意。
    法则2:落实董事会职权与授权董事会不同
    董事会职权的来源,一共有两处,一是《公司法》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我们称为“法定职权”,二是各家公司的章程里,通过股东决定写进去的职责权限,可以称为“章定职权”。
    新《公司法》当中,对于董事会职权有十项明确规定,这些职权是法律规定,是企业董事会本身就应该具备的职权,而不需要再被授权。

    在国企改革中提出“落实董事会职权”,就是要将这些法定职权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批有序的方式由企业董事会真正行使,既做到集团管控有力,又充分发挥董事会效能。

    所以,落实董事会职权的概念有准确的含义。
    实董事会职权与授权董事会,两者概念不同,需要加以区分。
    法则3:法定职权不可授
    法定职权就是《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主体的职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会法定职权有9项,董事会法定职权有10项。

    法定职权不可授的意思是,这些法律规定给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职权,是不能授权给其他组织或者岗位来行使的。

    这个规定,是法律规则架构的安排,也是各个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需要。
    法定职权不可授的基本原则,提醒各个企业,在制定授权清单时,要高度关注哪些是法定职权,就此避开。
    法则4:不可转授权
    根据法律规定,授权是代理行为的体现。代理权行使的第一项基本要求,就是“亲自行使代理权”。

    被代理人之所以委托特定的代理人为自己服务,是基于对该代理人知识、技能、信用的信赖。代理人必须亲自实施代理行为,才合于被代理人的愿望。

    所以,《民法》规定,除非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由发生,不得将代理事务转委托他人处理。
    法则5:授权不前置,前置不授权
    这是指治理授权事项和本级党委前置研究之间的关系。
    授权不前置,前置不授权原则的提出,是为了各个治理主体的决策更加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提升决策的效率。

    在实践中执行好这个原则,有两点提醒:

    第一,授权不前置,但授权制度和清单要前置。
    第二,授权清单确定后,要对应调整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委前置研究事项再次产生制度冲突。
    法则6:授权不授责
    简单说,在授权当中,虽然是总经理替代董事会进行了部分经营决策,但是这只是代替董事会进行的行为,所以如果这些行为出现了问题,法律认定是被代理人也就是董事会的问题,董事会要首先承担责任。

    授权不授责的原则,也提醒企业在授权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小心,确保被授权岗位或人员有足够的行权能力。
    法则7:“应授尽授”不可取
    应授尽授,看似可以激发子企业热情活力,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但是会造成一个长期的后果,那就是本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本企业决策空间被空心化,如果是本企业董事会决策的,那对于治理主体的效能提升不利。

    进一步讲,一家多层决策主体的企业,正是一个层层负责、分工负责的机器,应该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如果人为变成一个两头大,中间小的联通器,要么是组织上出了问题,要么是中间这个部位根本不需要存在。
    法则8:授权要循序渐进
    所谓循序渐进,是指把授权看作一个多次连续的管理过程,而不是一次性买卖。开始时在权利内容选择、权限金额、权限行使方式上要谨慎为之,从简单事项、局部权利、小金额权限开始,逐步根据被授权主体的能力增长情况来扩大授权。
    法则9:行权能力要评估
    行权能力评估,是与授权循序渐进相对应的另一个基本方法。
    这种评估,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周期举行,进而把授权的工作从一次性安排变成动态调整的管理。

    在国企治理授权体系的建设中,要把行权能力评估管理做在前面。换句话说,没有行权能力评估的前提,请不要轻而易举进行授权,以免授权体系形成刚性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法则10:行权管理要闭环
    行权管理要闭环,就是在治理体系当中,被授权对象的行权过程不能是单向的,而应该通过具体的管理流程,给授权主体一个连续的反馈,形成正向循环。

    这个闭环,至少包括三个核心环节:

    • 第一个环节,是行权方式要集体讨论。
    • 第二个环节,是行权情况要报告。
    • 第三个环节,是监督追责要跟上。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授权”字数不多,但作用巨大,值得国企朋友留出一些时间细细思考。这十项法则,就当作一些丈量评估的尺子,尽可能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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