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名单
本报告基于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特征、“市场化经营主体”声明、退出地方融资平台公告,更新兴业研究界定的城投名单,相关信息于兴魔方®(X-CUBE®)“12345城投区域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在资金用途方面,一方面,城投债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比例持续上升。2024年11月,城投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的比例分别为80.7%、16.1%、2.5%、0.7%。其中,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的比例相较10月继续减少4.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扩大;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比例相较10月继续增加2.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重点省份城投债募集资金用于补流或项目建设的主体主要是区域内高层级、核心的公用事业或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均不符合兴业研究城投界定标准,说明债券监管机构在对城投债资金用途的审核中仍更为关注主体的业务实质。2024年1-11月,广东、上海、福建、北京和河北城投债中用于补流或项目建设的比例依然分列前5位。在重点省份中,重庆、广西、云南、吉林分别有3、3、1、1家主体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流或项目建设,其中,有6家为省级主体,2家为市级主体,业务多以交运、水务等公用事业或者国有资本运营为主,在业务公益属性上均不符合兴业研究城投界定标准。
在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方面,区县级主体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征求债权人意见加速;由于债市走强,预计短期内市场不会对退平台主体差异定价。2024年11月,新增13家主体公告所涉隐性债务已清零,就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公开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较9-10月的9、6家有所增多,相关主体包括发债、非发债主体。截至2024年11月末,合计已有28家主体公告就退出融资平台名单征求债权人意见,其中,仅有1家为地市级,而区县级、园区级主体分别有25、2家。由于债市走强及信用债市场上高收益资产欠缺趋势延续,短期内退平台发债主体信用利差(比较基准为同期限国开债)仍将与同区域城投债走势一致。
综合来看,2024年11月,新增24个主体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中借新还旧占比低于阈值(80%),新增9个主体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新增24个主体公告退出融资平台或者拟就退出融资平台征求债权人意见。结合上述维度,新增27个主体(含债券资金用途不符合界定标准的私募债发行人)不属于兴业研究界定的城投。详细城投界定名单可至兴业研究公司“12345城投区域数据库”查询,详情请见兴魔方®(X-CUBE®)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cibresearch.com/X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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