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提升农村居民对数字技术的认知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农村居民对数字技术的感知维度出发,实证分析数字素养对其生活质量的影响程度、作用机制和异质性效应,对于优化数字乡村建设策略至关重要。数字素养能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其中社交层面的数字素养影响尤为突出。数字素养通过激发农村居民的数字行为,间接提升其生活质量。在低受教育水平、男性和党员群体中,数字素养对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基于此,建议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和开展数字素养帮扶模式,以提升农村居民的互联网感知力。
引言与文献述评
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持续提升,但与城市居民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2023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35%,较城镇居民高出3.57个百分点,并且该差距与十年前相比仅下降了0.87个百分点。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居民作为主要受益者和关键参与者,其生活质量的提升与数字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密切相关。截至2023年12月,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仅为66.5%,且农村网民仅占全国网民总数的29.8%。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2021年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平均得分为35.1分,显著低于城市居民的56.3分,并且三分之一的农村居民认为手机或电脑的应用在就业、创业和提高收入方面并未产生显著作用。这表明虽然数字化技术和设施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程度不断增加,但数字化设备的工具价值和增收潜力仍有待深入挖掘。那么,政府是否应将提升农村居民对数字技术的认知纳入数字乡村建设?厘清这一问题对科学规划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提升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学特征方面,相关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健康水平、年龄、婚姻状况等因素的改善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是社会经济特征方面,相关研究实证检验了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年收入、社会关系、互联网使用和公共政策等因素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发现社会经济特征越高的农村居民,其生活质量水平也越高。三是环境特征方面,研究普遍认为环境因素的改善对于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其他研究还从社会公平、社会信任、公共服务和政府质量等角度探究了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相关因素。同时,目前国内关于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两个领域。一是框架设计领域,相关研究从利用互联网进行社交、娱乐、学习和商业交易的频率等层面,构建了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分析框架。部分研究从信息沟通、内容创建、数字安全、问题解决、操作技能等维度,详细阐述了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构成体系。二是提升路径领域,相关研究指出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提升需要从整个培养过程进行考察。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普遍缺乏提升数字素养的主动意愿。因此,在研究我国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时,不应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策略,即不能完全照搬国外将数字技术操作和运用能力作为首要培养内容的做法,而是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改变认知作为提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的关键步骤。
已有文献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数字素养方面进行了较为丰富的探讨,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在数字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为了全面理解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机理,有必要进一步开展经验分析。同时,既有研究在测量生活质量时大多采用单一变量,并且主要利用截面数据进行分析,这容易导致较大的测量误差。此外,现有研究较少从互联网感知力的视角来分析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鉴于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采用2016年、2018年和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三期面板数据,实证检验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深入探究影响效果的异质性特征,以期为改善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路径。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数字素养是指个体对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的深入理解,包括对技术价值的感知和对其在现代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Davis基于理性行为理论提出的技术接受模型,为分析农村居民的互联网感知力提供了基本框架。该模型认为,在任何情境中,理性个体对互联网的感知力取决于其感知到的有用性,而这种有用性又受到易用性、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对数字技术以及将其应用于生产生活的重要性认知,构成了互联网影响生活质量的起点。一方面,当农村居民认识到互联网的重要性后,更有可能在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时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数字意识的增强使农村居民能更加敏锐地察觉到环境变化,并利用互联网工具来调整应对策略,以维持或提升现有的生活水平。同时,数字意识的提升还能帮助农村居民认识到互联网在建立外部联系中的价值,增强社会参与感和融入感,从而在心理层面提升生活质量。另一方面,随着对互联网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农村居民可能会感受到更强的自我效能感,即更加相信自己有能力利用互联网资源达成目标。这种自我效能感的提升会激励他们采取更积极的行动,从而推动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同时,数字意识的提升使得农村居民认识到知识与信息的价值,这有助于拓宽他们的视野,激发对新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的积极探索,从而在精神文化层面提高生活质量。综上所述,数字意识的提升不仅能使农村居民在心理层面上准备好接受互联网带来的变化,还能在精神文化层面为他们打开通往更高生活质量的大门。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1:数字素养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理论机制
个体的生活质量与其数字行为密切相关。数字行为包括社交互动、休闲娱乐、个人表达和商业活动等互联网使用方式,已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随着数字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宽带的普及,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并由此催生了远程医疗服务、在线消费和智慧农业生产等数字行为,对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了显著影响。认知行为理论认为,个体的认知是影响其行为的关键因素,这意味着个体往往是基于对某一活动或对象的认知来采取行为。现有研究已经证实了个体对互联网使用的可行性认知对其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数字素养不仅能直接提升其生活质量,亦能通过塑造特定的数字行为,间接对其生活品质产生积极效应。具体而言,当农村居民对互联网在获取农业资讯、在线教育资源和丰富个人娱乐生活方面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时,他们会更倾向于接受并运用数字工具来改善这些生活领域。
数字素养的提升促进了农村居民数字行为从简单的通信和信息搜索,向更复杂的在线交易、网络学习等不断进阶。这不仅增加了他们接触和利用互联网技术的机会,而且也加强了在互联网上的活动频率。进一步地,增强农村居民对互联网实用性的认识,对于优化其数字化行为具有推动作用。此类认知的提升,可有效促进农村居民在数字环境中的信息交流、经济参与和社会互动,从而有助于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综上所述,数字素养的提高不仅增强了农村居民的实际操作技能,还加深了他们对互联网潜在价值的认识,这有助于激励其增加数字行为,从而提高生活质量。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2:数字素养通过增强数字行为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三)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异质性分析
由于受教育水平、性别与家庭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群体呈现高度异质性,这导致数字素养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在不同群体间可能存在差异。从受教育水平差异的角度看,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农村居民在接受数字素养提升后,其生活质量的改善效果较为显著。这类群体长期处于信息获取不便的环境中,当他们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取更多学习、工作、社交等方面的信息时,其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升。相较之下,对于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农村居民而言,互联网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性通常比女性拥有更多的工作机会,并且男性对新技术的接受程度较高。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多地将互联网作为社交工具,而不是将其用于改善生活质量。从政治面貌差异来看,党员群体更加重视国家政策、科技发展和自身素质提升,可能会更加积极地利用互联网资源来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据此提出如下假说。
H3: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在不同受教育水平、性别和政治面貌的群体中存在差异。
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分析所用数据来源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该调查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主持,采用人口比例抽样法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全年龄段群体进行入户调查。数据库内容既包含个体层面的基本信息,也包括家庭层面、村级层面的相关信息。本文选取2016年、2018年、2020年三期面板数据,剔除含有异常值和数据缺失的样本后,最终得到5997个有效样本。
(二)变量设置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生活质量。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仅体现为其对当前生活状态的满意度,也反映在其健康状况上。借鉴相关研究的做法,本文主要从自评健康、心理健康和生活满意度三个维度进行衡量。具体而言,采用问卷中“您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如何?”来度量自评健康状况,该变量为离散变量,取值范围为1~5,数值越高代表自评健康状况越好。同时,本文结合CES-D量表的衡量方式,通过问卷中“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指出在过去一周内各种感受或行为的发生频率”来评估心理健康。该题项包含消极和积极问题,在对消极问题的选项进行逆向处理后,将受访者回答项的累计分数作为心理健康总得分,分值越高表明其心理健康状况越好。此外,本文使用问卷中“您给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打几分?”来测量生活满意度,该变量为离散变量,取值范围为1~10,数值越大表示生活满意度越高。基于上述三个维度的探索性因子分析显示,KMO值为0.603,Bart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1212.954,表明适合采用因子分析法。因此,本文以特征值大于1为标准保留1个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为51.209%),并利用该因子的综合得分来衡量生活质量。
2.核心解释变量
核心解释变量为数字素养。本文采用个体对互联网技术的功能认知来反映其数字素养水平,具体包括数字工作素养(网络对工作的重要性)、数字娱乐素养(网络对休闲娱乐的重要性)、数字社交素养(网络对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的重要性)、数字学习素养(网络对学习的重要性)、数字生活素养(网络对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并将每个维度的重要性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按照从“非常不重要”到“非常重要”的顺序分别赋值为1~5分。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对上述五个维度进行降维处理,最终提取出1个公因子,即数字素养公因子。数字素养公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1.283%,KMO值为0.863,表明各维度间具有较好的相关性。Bart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318290.069,且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因子分析结果有效。各维度的因子载荷值均超过0.845,表明各维度的收敛效度较好。综上所述,所得公因子可以代表数字素养水平。
3.中介变量
中介变量为数字行为,包括是否使用互联网、互联网使用频率。具体而言,农村居民若能使用互联网,表明其具备一定的数字素养,能够理解和使用数字信息;若能频繁地使用互联网,则表明可能具备较高的数字素养,能有效地获取和利用数字信息。其中,是否使用互联网通过问卷中“您是否使用移动设备,如手机、平板上网?”来测量,回答“是”赋值为1,否则为0。互联网使用频率采用“一般情况下,您每天有多长时间使用移动设备上网?”进行度量,并根据样本的平均值将使用频率划分为高使用率(大于或等于平均值)、低使用率(小于平均值),相应地赋值为1和0。
4.工具变量
本文采用村庄内其他居民数字素养的均值作为工具变量。由于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难以被全面观察和测度,因此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同时,微观个体的生活质量与数字素养水平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影响,即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可能对其数字素养水平产生影响,这种潜在的反向因果关系也可能引发内生性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借鉴相关研究,选择使用村庄内其他居民数字素养的均值作为工具变量。一方面,该变量满足相关性要求,因为个体者所在村庄内其他居民的数字素养水平会对其数字素养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该变量属于村庄层面的变量,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这一微观层面的变量属于不同观测层次,很难直接对其产生影响,因而符合外生性原则。
5.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包括农村居民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变量。其中,个体特征变量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同时,纳入年龄的平方项以检验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影响。家庭特征包括婚姻状况、净资产、人口规模、农用机械费用、养老保险参与情况、是否拥有汽车。相关变量定义详见表1。进一步地,考虑到不同省区市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水平可能存在差异,故引入省份虚拟变量进行控制。
(三)模型设定
1.固定效应模型
为考察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本文构建了如下模型:
式(1)中,SQit为被解释变量,表示农村居民i在t年的生活质量。DAit表示农村居民i在t年的数字素养,Controlit表示一系列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控制变量,包括个体、家庭层面的相关变量。η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γ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c0为常数项,c1、c2为待估参数,εit为随机扰动项。
2.中介效应模型
为检验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机制,本文采用中介效应检验方法,模型设定具体如下:
式(2)(3)中,Mit表示农村居民i在t年的数字行为。a0、b0为常数项,a1、a2、b1、b2、b3为待估参数,μit、σit为随机扰动项。其余变量含义与式(1)相同。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2展示了数字素养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估计结果。其中,回归(1)仅考虑了数字素养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单变量关系,回归(2)、(3)在此基础上分别控制了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变量,回归(4)则进一步控制了区域虚拟变量。在所有回归结果中,数字素养变量的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提升数字素养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前文假说H1由此得证。根据回归(4)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数字素养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将提高6.3%。此外,年龄、受教育水平、政治面貌、家庭汽车情况、净资产、人口规模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均具有显著影响,而性别、婚姻、宗教信仰、养老保险、农用机械费用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值得关注的是,年龄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之间呈U型关系。
数字素养包括数字学习素养、数字工作素养、数字社交素养、数字娱乐素养以及数字生活素养等不同维度。为进一步探究各类数字素养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关系,本文分别对其进行了回归分析(如表3所示)。回归结果表明,五种数字素养对于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影响力从大到小依次为:数字社交素养>数字学习素养>数字生活素养>数字娱乐素养>数字工作素养。这一发现表明,提高农村居民在社交领域的数字素养对于增进其生活质量尤为重要,其次为学习和生活领域。相比之下,虽然数字娱乐素养和数字工作素养对生活质量也有促进作用,但其影响力相对较小。这一结果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第一,数字社交素养的重要性源于社交网络在提供社会支持与交流机会方面的作用,有助于建立和维护社会关系,对于社区凝聚力和社会资本的形成至关重要,因而对生活质量有较大影响;第二,数字学习素养的增长有助于提高个体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第三,数字生活素养的增强直接关系到创业能力和市场参与度的提升,能够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和线上贸易的发展,拓宽收益来源;第四,虽然数字娱乐素养对生活质量的贡献相对较小,但它在提高生活满意度和减压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第五,数字工作素养尽管在提升生活质量方面的影响力最小,但提高工作效率和创造工作机会仍是其重要的社会功能。
(二)内生性处理与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处理
本文选取村庄其他居民数字素养的均值为个体数字素养的工具变量,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估计,结果见表4。第一阶段的估计结果显示,工具变量与个体数字素养水平正向相关,F检验值为13.20,表明选取的工具变量满足相关性要求,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表4列(2)的估计结果显示,运用工具变量法缓解内生性问题后,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仍然显著,即数字素养能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可见基础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2.稳健性检验
为使研究结果更准确可靠,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检验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影响结果的稳健性。
一是倾向得分匹配法。考虑到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可能与其自身的某些特点有关,如思想开放、与时俱进的农村居民可能更重视互联网在工作、学习中的运用,并可能拥有更高的生活质量。为此,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来纠正因样本自选择而产生的内生性偏误问题。具体地,根据全部样本数字素养的均值,将研究对象分为高数字素养组(大于或等于均值)和低数字素养组(小于均值),通过计算倾向得分来量化评估个体在特定协变量下进入处理组的条件概率,利用邻近匹配、半径匹配、核匹配等方法,在高数字素养组中找到与低数字素养组特征相似的个体,以实现有效匹配。为保证倾向匹配的估计质量,本文进行了平衡性检验。结果显示,匹配后各统计量均有所下降,其中PS R2、LR Chi2分别下降了0.025、197.85,Mean Bias由匹配前的10.0下降到匹配后的2.7,B值下降了27.1。这表明匹配后的变量标准化偏差均大幅缩小,处理组和对照组的系统性差异得到有效缓解。表5报告了PSM估计出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在消除与弱化样本间的异质性后,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仍有正向影响。具体来看,邻近匹配得出的ATT值最大,为0.089;核匹配次之,ATT值为0.081;半径匹配的ATT值最小,为0.074。尽管不同匹配方法得出的ATT值略有差异,但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这进一步证实了数字素养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是更换被解释变量。生活幸福感是个体对自身生活状况的主观评价,涵盖了对不同生活层面的满意程度。因此,本文选取问卷中“您觉得自己有多幸福?”来衡量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以验证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根据表6第(1)列的估计结果可知,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三是剔除数字乡村建设较为发达的地区。考虑到数字乡村建设水平较高的地区拥有更先进的数字设施和培训资源,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可能较高。特别是山东、江苏、河北、浙江、广东等五个省份,在数字乡村建设水平方面位居全国前列。因此,为进一步验证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在剔除这些地区的样本后重新进行了检验。由表6第(2)列可知,数字素养仍能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这进一步证明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进一步讨论
(一)影响机制分析
为深入探究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影响其生活质量的作用机制,本文采用中介效应模型进行检验。由表7列(1)、(3)的估计结果可知,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和使用频率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数字素养在促进农村居民更广泛和更频繁地使用互联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地,由表7列(2)、(4)的结果可知,引入互联网使用行为和使用频率后,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仍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互联网使用行为和使用频率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均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中介效应检验步骤可知,互联网使用行为和使用频率在数字素养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均发挥着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用占总效应的比重分别为5.47%(即0.012×0.287/0.063=0.0547)、7.93%(即0.021×0.238/0.063=0.0793)。产生这种中介作用的原因在于,数字素养的提升改变了农村居民的数字行为,增强了他们对数字购物、数字医疗、数字生活服务、数字出行等的参与程度,从而有助于提升生活质量。概而言之,具有较高数字素养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使用互联网并且使用的频率也更高,而这种频繁的使用行为能对他们的生活质量产生积极影响。综上,数字素养通过提高农村居民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和使用频率,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前文假说H2由此得证。
(二)异质性分析
如前文所述,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在不同群体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本文根据农村居民的受教育水平、政治面貌和性别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子样本,以考察数字素养对不同群体生活质量的影响状况。其中,根据受教育水平差异,划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或职专、大专及以上四个子样本;依据政治面貌差异,划分为党员群体和非党员群体两个子样本;按照性别差异,划分为男性和女性两个子样本。
1.受教育水平差异
表8列(1)至(4)报告了基于受教育水平的分样本估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数字素养能显著提升小学及以下、高中、大专及以上教育水平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其中对小学及以下教育水平的农村居民促进作用最为显著。这说明与高学历农村居民相比,提升数字素养更有利于改善低学历群体的生活质量。究其原因,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蓬勃发展,高学历农村居民可能更早认识到互联网在教育、工作、社交和信息获取等方面的重要性,并利用其积累了更高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从而拥有多样化的收入来源。而低学历农村居民在主动学习互联网知识方面存在不足,提升数字素养可以增强他们对互联网的理解和应用,从而通过扩大社交范围和积累社会资本来有效改善生活质量。因此,数字素养对低学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2.政治面貌差异
根据表8列(5)和列(6)的估计结果可知,数字素养对农村党员群体和非党员群体的生活质量均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党员群体的作用效果更为明显。可能的解释是,党员群体通常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且国家推出的学习强国等平台也为农村党员群体提升数字素养奠定了基础,进而使其能采取数字行为来改善生活质量。相较于党员群体,非党员群体数字素养的提升途径相对有限。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数字素养的培养过程中,还体现在从数字社会中获取资源的能力方面。因此,具备较高数字素养的党员群体相较于非党员群体更容易从中受益,从而提高其生活质量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加。
3.性别差异
从表8列(7)和列(8)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数字素养对男性群体的生活质量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女性的影响则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在农村地区,男性往往承担着家庭的主要经济责任,因而更可能借助互联网来获取市场信息、农业技术等,同时利用数字信息进行外出务工和创业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这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收入来源和工作机会,从而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因此,数字素养的提升更能促进男性农村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综上,H3得到验证。
结论与建议
本文采用2016—2020年CFPS三期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数字素养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提升数字素养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数字素养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将提高6.3%。在不同类型的数字素养中,数字社交素养对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最为显著。影响机制检验结果显示,数字行为是数字素养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即数字素养有助于增强农村居民的数字行为,从而改善其生活质量。此外,数字素养对不同群体生活质量的影响存在差异,对小学及以下学历、党员和男性群体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较为明显。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数字素养培育体系。针对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数字培育体系,确保不同人群都能从中受益。通过体系化的教育与培训,逐步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信息化社会,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和发展机遇。
第二,实施多样化的数字素养帮扶模式。一方面,鼓励村干部和党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通过定期组织小组辅导、演示和答疑活动,帮助村民了解和使用各种数字工具与资源。另一方面,鼓励家庭成员之间进行数字知识共享,缩小家庭内部的“数字鸿沟”,增强代际沟通。
第三,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着重关注传统硬件设施的建设与提升,持续扩大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提高宽带互联网的服务质量,确保农村地区网络连接的高速与稳定。另一方面,兼顾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信息安全等的发展,鼓励企业提供适合农村居民需求的信息服务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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