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真正实现减负增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特色内涵,我校全体教师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双减”工作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1.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关爱学生,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教师绝不增减、挤占、挪用学科课时时间。加强考试管理,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不公开学生成绩,评价方式以等级呈现。
3.规范作息时间。严格落实自治区、市、旗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作息时间,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 8:00。
4.严格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各学科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杜绝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5.认真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采取多样化评价方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绝不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
6.禁止违规补课。在职教师决不进行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在职教师也不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机构提供生源信息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等。学校所辖六所幼儿园不对在园幼儿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7.规范教辅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教学用书目录征订和选用教辅用书,教师绝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
8.做好课后服务。学校每周5天针对全校学生开展课后服务。走读学生,每天早8:00前和晚5:00 后均提供服务。寄宿学生,每天早6:30—8:00、晚6:00—8:00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内容:一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课后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二是开设艺术类、运动类、益智类等特色课程。教师努力提高课堂效率,在课堂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在课后服务时间内讲新课,在服务的同时保障学生安全。
第四小学全体教师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奈曼旗大镇第四小学学区中心校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