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技术封建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本文载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2024年第3期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栏目
摘要:技术封建主义作为一种悖反性的理论思潮,引发了一系列有待探讨的议题,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其展开批判性辩驳。就技术封建主义的发生学而言,数据、平台、数字帝国的出现是技术封建主义的物质前提,对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面相进行了重塑;就技术封建主义的表现形态来说,技术封建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在技术的加持下反而退回到了封建关系之中,并以“封地压倒市场”“地租压倒利润”“云农奴取代无产者”为主要表现。针对这种颇具迷惑性的国外马克思主义思潮,亟待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考察技术封建主义的产生前提,剖析技术封建主义背后的资本逻辑,揭露隐藏在技术封建主义外壳下的数字帝国主义实质。
关键词:技术封建主义;数字帝国;政治经济学;垄断;寡头
揆诸当下,资本与技术的深度融合促使以科技巨头为首的垄断资本家通过固化技术壁垒、强化应用许可、分化底层权力等手段重构了自身行使剥削特权的底层逻辑与运作方式。“技术封建主义”由此提出,并成为划分左、右翼学者的重要标志。对于诸如乔尔·柯特金(Joel Kotkin)、尼克·兰德(Nick Land)、格伦·韦尔(Glen Weyl)等右翼学者而言,科技巨头已经成为全新的食利者阶层,其通过塑造技术至上、强化等级制度、实现经济财富的向上再分配等手段完成了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塑,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了“类封建”的特性。他们援引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批判,讽刺左翼学者将资本主义看作“天然的”“永恒的”生产关系,进而忽视了当前笼罩在资本主义上空中的封建主义的幽灵。而诸如雅尼斯·瓦鲁法基斯(Yanis Varoufakis)、约迪·迪安(Jodi Dean)、塞德里克·杜 兰(Cédric Durand)等左翼学者尽管在主观上更希望资本主义之后率先到来的是社会主义,但其在技术封建主义的诱惑下也不自觉地落入封建叙事的窠臼,逐渐偏离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路线。对左翼学者而言,“技术封建论并非源于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步,而是因为它显然无法理解数字经济——在数字经济中究竟生产了什么以及如何生产”。左翼学者无法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总体性视域对资本数字化与数字资本化等资本主义内部的新变化加以揭示,主动让渡了对技术封建主义思潮解蔽的权力;而右翼学者支持对“技术封建”术语的使用则是试图说明科技巨头在政治上带来的威胁,从而反证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显然,国外左、右翼学者囿于理论的局限与立场的偏差,导致了技术封建主义思想的盛行。
综观当前学界对技术封建主义的研究,大都把笔墨倾洒在政治叙事上,几乎对技术发展带来的生产关系变革避而不谈。更为要害的是,学界对于技术封建主义的研究选择性地抛弃了列宁对于垄断资本主义的诊断,仅仅凭借对“资本”和“封建”范畴的抽象开展思辨论证。我们对技术封建主义范畴的考辨只是基本前提,还须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在特定社会结构和具体社会关系中通过比较分析来揭示范畴的演变轨迹和背后的驱动机制,揭开技术封建主义的神秘面纱。
一、技术封建主义起源的发生学考察
安德鲁·芬伯格(Andrew Feenberg)指出:“资本霸权不是依赖于一种社会控制的特定技巧,而是在更根本上依赖于从技术上将资本霸权运行于其中的整个社会关系领域进行重新建构”。在资本与技术深度融合的时代,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取得的极大进步被作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运用助推了资本权力的扩张,以技术霸权的形式加剧了对剩余价值的攫取并重塑了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生产关系。技术封建主义者把数字技术霸权的形成视作当代社会制度发生转型的奇点,认为资本主义正在因为其疯狂扩张而萎缩,并且正是“通过资本主义活动,技术封建主义应运而生,如今正席卷而来”。要想窥探技术封建主义的边界,我们首先需要对技术封建主义进行发生学意义上的考察,揭露其在技术赋魅下的运作机制。
数据作为当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技术封建主义的存在论基础。就数据的本质而言,数据本身是一种在数字平台中流动的信息,构成了网络平台的存在基础。当人被纳入基于数字设备搭建起来的网络空间中时,其本身也就被抽象为一个可供追踪、加工、处理的数据节点。具体来说,个人在使用网络平台时通过同意网络授权上传身份信息,从而形成一种与其他用户之间的同质虚体样态,本质上是用户为了获得平台使用权而对自己身份信息的一种让渡。而进入到数字平台中的用户特征被社交网络、物联网、传感器等设备进一步量化并记录,形成了被科技巨头所无偿占有的源数据。就数据的特性而言,它是一种详尽的并且可以持续生成的信息。科技巨头通过生物识别、数据分析、智能记录等科技手段完成对用户的“全景式监控”,以至于用户在数字平台中的每一个行为和留下的数据痕迹都成为一种可供萃取的信息。就数据的社会性而言,尽管平台把主体差异抽象为数字差异,但数据关系本质上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映射。数据关系的抽象性并非意味着网络空间是平等祥和的乌托邦,其背后仍然充斥着资本主义时代下的暴力、歧视与偏差,本质上仍然服从残酷的资本增殖逻辑。通过对数据特性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数字时代的所有要素都要遭遇数据的中介。但数据本身却又被资本权力所中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数据构成了技术封建主义的存在论基础。技术封建主义者看到了这种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颠转:一方面,数据的产生完全基于用户的数字行为,数据本应属于数据生产者本身;另一方面,为了获取平台使用权,用户又不得不让渡自己的数据所有权,使其成为被科技巨头无偿占有的生产资料。邓肯·弗利(Duncan Foley)正是在此基础之上简明地阐述了技术封建主义的特征:“科技公司=封建领主”“网络平台或数字资产=土地网”“用户及普通民众=农民”。数字平台作为数据流通的基本场所,是技术封建主义产生的物质载体。尼克·斯尔尼塞克(Nick Srnicek)认为数字平台对数据的需求是其增长的核心原因:“数据作为必须提取的原材料,用户的活动是这种原料的天然来源。就像石油一样,数据是一种被提取、被精炼并以各种方式被使用的物质”。由于平台的使用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平台所有者在强大的外在压力与逐利本性的驱使下,不得不通过各种方法以获取更多的数据资源,从而降低自身的运维成本,这就为技术封建主义思潮的出场提供了现实基础。其一,数字平台通过调整组织架构、扩展业务模式、优化运营方式等策略,不断优化平台运营环境,从而吸引用户参与。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据信息能以比特的形式储存在一定的虚拟载体上,并为数据的反复使用提供了可能。数据基础越大的平台越能够吸引新用户的加入,这就产生了网络的外部性与正反馈循环。其二,平台所有者关注到用户数据的巨大潜力,通过设置网络准入协议、上传身份信息、兴趣爱好采集等手段,实现对用户数据的收集、提取、处理。其三,平台所有者掌握巨额数据的目的并不在于由此而监控每个用户的数字行为,其根本目的是要与商业资本合谋以进一步谋求利润。平台所有者凭借对个性化信息的占有,将数据信息作为商品与商业资本家交换。在技术封建主义者看来,数字平台之于科技巨头类似于土地之于封建领主,是统治权力的物质来源,并且“为了维护权力逻辑的一致性,其依据封建逻辑并在技术加持之下强化对立、实现征用和展开监控”。
数字帝国作为数字平台垄断的必然结果,是技术封建主义运作的现实组织。恰如斯尔尼塞克所言:“在网络效应的影响下,垄断的趋势是建立在平台的 DNA上的”。这种由大型数字平台或企业所组成的数字帝国凭借技术霸权不仅重塑了商业资本的运作模式,还加强了对平台用户的剥削与控制。一方面,数字帝国在技术加持下无偿攫取了大量的用户数据,而商业资本家需要利用用户数据增强销售的针对性,并通过算法匹配与系统过滤机制缩短商品流通时间,降低商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从而获得超额利润。正是凭借这种技术霸权,数字帝国隔绝了买家与买家之间的联系,也把买家与卖家之间隔离开来,将商品流通的权力全部集中在自己手中,使得商业资本家不得不通过缴纳租金的形式来换取数字平台的使用。另一方面,数字帝国作为数字时代的大他者,进行着削弱用户自主性与增强自身统治权的双向运动。数字帝国将个人分解成数据碎片,个人身份由通过点击来表达的选择组成,而数字帝国的算法能够操纵这些选择。数字帝国掣肘下的个体与其说是占有者,不如说是被占有者,或者说是无法自我占有的人。对技术封建主义者而言,数字帝国的出现颠覆了既有的资本运作方式,科技巨头退化成完全依靠地租过活的食利者,而用户也重新退回到对科技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中,“封建主义的超现代形式”(hyper-modern form of feudalism)就此建立。
通过对技术封建主义的发生学考察,我们不难看到“技术封建”的出现是以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创新,亦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料发生的更迭为基础的。技术封建主义者敏锐地把握到了技术霸权对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面相带来的改变,在对平台资本的运作机制及其现实影响的分析中实现了从“具体到抽象”的上升。然而,如果我们的研究只关注到技术封建主义产生的物质前提而不深入其生产关系之中,这无疑是在重蹈技术封建主义者的覆辙。马克思在叙述自身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时曾指出,“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要想实现对技术封建主义的透视,还需要完成从“抽象到具体”的飞跃,即将技术封建主义者在数字迭变中抽象出来的封建范畴重新置于现实的生产关系中加以审视。
二、何以“封建”:“技术封建”的资本逻辑探问
从技术封建主义的视角来看,“封建复归”的核心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来把握:经济上,“市场被封地取代,利润被地租取代”;政治上,用户重新退回到人身依附关系中,“云无产者”沦为“云农奴”。这种论调是否具备学理上的合法性?数字帝国是否已经超脱了资本的运作逻辑?我们需要立足具体的社会存在,以资本集中为始基范畴,以垄断为核心范畴,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角探查技术封建的底色。
(一)是“封地”还是“市场”?
由于数字平台不断扩张与垄断的本性,其通过数字圈地不断抢占网络空间,借此扩大自身的权力适用范围。在数字圈地过程中,一些具有创新潜力的小企业囿于业务过于单一、外在竞争巨大、运行成本高昂等原因被大资本轻松吞并,科技巨头进而实现了数字版图的不断扩张。对技术封建主义者而言,数字帝国的出现敲响了市场的丧钟,使其沦为一种后资本主义的封地。在其看来,封建制度下领主会将封地授予附庸,而这些封地给予附庸正式的权利,使他们可以对封地进行经济开发,其代价就是支付一定的地租,这种运作模式与数字帝国及其供应商的关系并无二致。数字帝国将基于云计算的数字领地有偿授予工商业资本家,并以智能算法征收地租。对此,雅尼斯·瓦鲁法基斯曾戏谑道:“进入亚马逊网站,你就退出了资本主义。尽管那里有买有卖,但你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能被视为市场的领域,甚至不是数字市场。”如前所述,数字平台在技术霸权的加持下把工商业资本家全都吸附到四周,形成了一种以数字帝国为核心的“中心—外围”结构。马克思指出,“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数字帝国不断扩张的趋势压倒了竞争的离心力,以垄断的姿态重新构建起权力的核心,其技术霸权为市场行为笼罩上了一种净化后的恐怖主义色彩:在过去,征收地租会诉诸一定的暴力手段;而如今的数字帝国不再需要这种掠夺式的征收方式,对其附庸资本家来说,“只要删除云附庸网站上的一个链接,他们就会失去大部分客户”。技术封建主义者把这种霸权外化而导致的集中归结为封建形式的再现,但这个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早已解决。
对数字平台的所有者而言,其在逐利本性的驱使下必然会用权力扩大空间,从而使得数字帝国渗透到价值链的方方面面,与每一个人相纠缠。而对于工商业资本家而言,其在逐利本性的驱使下必然会用时间消灭空间,从而缩短资本周转时间,使得商品低于社会平均价格,进而获得超额利润。也就是说,工商业资本家会尽最大可能把商品流通时间降到最低限度。马克思认为:“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流通空间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所谓“封地”不过是一种脱离政治经济学分析下对资本市场进行的一种怀旧式的美化。
(二)是“地租”还是“利润”?
与封地和市场二元对立之辩不同,地租与利润二者都是资本家财富的重要来源。在技术封建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活动的发展反而不断使资本主义利润下降。资本主义的核心驱动力来源于对利润(剩余价值)的攫取,而利润与生产性投资紧密相连,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以利润为轴心铺展开来。但无形资产的兴起颠覆了这一传统逻辑:数字帝国对用户的控制导致个人和组织的流动性受到阻碍。这种依附性打破了竞争态势,使那些控制无形资产的人拥有了无与伦比的能力,无须真正投入生产即可获取价值。在此基础之上,杜兰提出了四种租金模式来说明科技领主的食利本性,分别是:知识垄断租金、自然垄断租金、无形资产的差别租金、动态创新租金。然而,仅仅凭借收取租金这一行为并不能成为“地租”僭越“利润”的佐证。况且,这四种当代的租金类型仍然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框架之中。
在马克思看来,地租可以分为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两种,而级差地租又可以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绝对地租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农民租种土地而不得不支付的租金,而知识垄断租金与自然垄断租金则是绝对地租在当代的体现。数字帝国通过形成技术割据、提高准入门槛、限制要素流动等手段,实现了对知识产权与数字平台的绝对占有,既把数字平台的所有权稳固在自己手中,又将其征用权明确出来。工商业资本家要想获取在平台进行商业贸易的权限,就必须向其所有者支付租金。与之相似,无形资产的差别租金与动态创新租金分别对应级差地租Ⅰ与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与土地距离市场远近、土地本身的肥力程度有关,级差地租Ⅱ是农业资本家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改变土壤性质以使得该土地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平均生产价格而产生的超额利润。就无形资产的差别租金而言,其租金来自传统企业与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之间的效益差额。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可拓展的性质,其可以以忽略不计的成本进行复制增长,打破了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并且数字平台的出现进一步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市场流通对级差地租Ⅰ的影响程度可以忽略不计。在这里,数字帝国本身的发展程度(土壤肥力)就成为无形资产发展程度的同义反复,无形资产的差别租金与级差地租Ⅰ相对应。而动态创新租金是指通过改善用户体验、设计有针对性的广告或销售个性化服务而获得的差额利润。数字帝国通过数据积累不断降低信息的饱和度、真实性和时效性差异,不断提高平台质量,进而帮助产业资本家降低投资的盲目性,提升供求匹配度,从而加速资本周转,获得超额利润。动态创新租金本质上是通过提高平台质量,使其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平均生产价格,可以归到级差地租Ⅱ中。技术封建主义者看到了租金的形式,但忽略了租金的现实来源及其背后的垄断实质,以至于无法对数字帝国的利润进行正确研判,从而产生了“租金”压倒“利润”的错误认识,致使被马克思揭开神秘面纱的地租理论再次赋魅。
(三)是“云无产者”还是“云农奴”?
“云无产者”向“云农奴”的转变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转变。技术封建主义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力图说明这种转变:一方面,在数字帝国的控制下,每位用户都紧盯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热切地生产云资本(数据),从而使得科技领主不劳而获,“云无产者”降格为在数字土地上无偿劳动的农奴。他们大肆宣扬受众劳动、产消合一、非物质劳动等充满张力的概念,意图把用户的休闲玩乐纳入劳动的范畴,以此作为数字帝国无偿食利的佐证。另一方面,数字帝国的核心推动力也发生了变化,从前是剥削压倒掠夺,而现在是掠夺僭越剥削。依照杜兰的观点,数字帝国已经脱离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虽然对劳动力的剥削仍然在全球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当前的特殊性在于资本的攫取机制,它允许资本通过汲取全球剩余价值来获取利润,同时又限制了资本对剥削的直接参与,并使其自身与生产过程脱节”。也就是说,数字帝国颠转了资本依靠雇佣劳动进行剥削的逻辑,以无偿掠夺的食利者姿态参与到社会再生产中。从表面上看,这种观点似乎与封建的生产关系相对应,即领主无偿占有农奴的劳动产品。但这种观点只停留在表层比较中,完全经不起政治经济学的学理分析。
就劳动的基本范畴而言,技术封建主义者引证的“玩劳动”概念本身就不具备学理上的合法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考察了劳动的基本要素:“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即是说,劳动应该是人类利用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的对象性活动,其劳动结果在劳动开始之前就在劳动者头脑中观念地存在着。用户在发送聊天信息、刷视频、浏览新闻时所产生的数据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冗余,甚至是用户本身想要删除的对象。如果将劳动的外延无限扩展,那么我们的经验生活领域也会遭到极大的冲击。认知资本主义等理论范式已经饱受诟病,可见技术封建主义者对其拥护并不单纯出于理论上的缺陷。就数字帝国的牟利方式而言,这种形式“政治组织的向上再分配和租金支持的寄生主义”的“后资本主义政权”在列宁对垄断资本主义的诊断面前也没有什么新鲜可言。正如列宁所说:“帝国主义最重要的经济基础之一 ——资本输出,更加使食利者阶层完完全全脱离了生产”。数字帝国的运作逻辑并没有超出列宁的断言,目前我们仍然处在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帝国主义之中。在技术加持之下,数字输出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数字帝国的所有者凭借对数据、知识、技术等数字资源的垄断,通过数字资本输出、数字商品输出和数字资源输出取得了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主导地位,成为以数字垄断为生的食利者。资本主义的罪恶一如往常,无产阶级的悲惨处境也一如既往。
通过对技术封建主义从“抽象到具体”的展开,我们不难发现技术封建主义话语下的资本内核与垄断实质。然而这种话语何以盛行?对技术封建主义者而言,其意图宣扬封建关系复归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上带来的威胁,反衬出资本主义制度在“自由”“民主”等问题上的优越性,为资本主义的合法性辩护。而对左翼学者而言,他们关注到封建话语在群众中激起的哗然,开始诉诸道德而非理性的话语试图唤醒麻木的诸众。在叶夫根尼·莫罗佐夫(Evgeny Morozov)看来:“封建话语的流行证明了知识分子的软弱……左派的理论框架如果不动用腐败、骇人的道德语言,就无法解释资本主义。”这既暴露了国外左右翼学者的话语困境,又昭示着马克思与列宁对资本主义的诊断仍然有效。立足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域考察技术封建主义,我们就会发现技术封建主义外壳下的数字帝国主义实质。
三、立足马克思主义:精准把握技术封建主义的垄断实质
“在今天,与以往任何时候相比,我们都应该强调回到列宁。”列宁曾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帝国主义作出了诊断: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尽管在技术的加持下,当代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运作模式、权力来源机制以及利润掠夺手段皆与传统帝国主义有着很大的不同,但通过对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逻辑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数字帝国主义依然符合列宁对帝国主义的最基本判断。技术封建主义者看到了数字帝国的“寄生性”与“腐朽性”,但其却将这种内在矛盾的外化体现直接与封建主义相关联,忽视了帝国主义的“垂死性”与 “过渡性”。从帝国主义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垄断出发,我们足以实现对技术封建主义实质的揭示,并回答技术封建主义者误解的政治经济学问题。
(一)祛魅“数字帝国”:生产集中与平台垄断下巨型数字垄断企业
列宁指出“资本主义最典型的特点之一,就是……生产集中于愈来愈大的企业的过程进行得非常迅速”,列宁的这一论断仍未失效。在传统帝国主义时期,垄断主要发生在能源、工业、运输业等部门;而现在的数字垄断企业能够突破时空、行业、规模的限制,进而招致更大规模的垄断。从横向上来看,数字垄断企业遵循兼并与收购的横向集中逻辑。由于网络的外部性,数字平台会吸引更多的商家和用户来降低边际成本,而用户和商家也倾向于朝着规模更大的数字平台集中,从而造成了赢家通吃的局面;并且一些具有创新潜力的小企业囿于业务过于单一、外在竞争巨大、运行成本高昂等原因被大平台轻松吞并,数字企业以此实现了数字版图的扩张。从纵向上来看,数字垄断企业也遵循纵向一体化的逻辑。纵向一体化的目标是将互补性很强的活动结合起来,而在企业纷纷进行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下,大量的线上内容制作商和线下商家开始依赖于平台,这就造就了一个双边甚至多边市场。由于数字企业控制了商家进入平台的大门,商家不得不向其支付一定的租金以换取数字平台的使用。同时,由于数字企业以无形资产为主要资本,其具备传统资本形式所不具备的流通性与便捷性,可以轻松突破贸易壁垒与准入门槛,实现对全社会经济领域的支配。
而对于金融寡头来说,数字垄断企业越强大,其本身能获取的利润也就越多。金融寡头作为传统帝国主义时期在经济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组织,在数字寡头权力不断扩张的过程中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因为数字平台的业务发展、数据垄断、技术创新等都需要大量资金,金融寡头的大量闲置货币为其提供资金来源,数字垄断企业因此也成为金融寡头赖以获取利息收入的投资对象。在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的联合下,二者形成了一种共生关系:数字寡头垄断程度的不断提高能够为金融寡头带来更多利润,而这种利润又被用于数字平台的运维之上,平台企业逐渐演变为大型平台——金融复合体。这种联袂的态势造成了一种层级嵌套结构,即工商业资本家和用户依附垄断平台,而垄断平台及其所有者依附于金融寡头。在这里,数字寡头与金融寡头都具有“寻租”的本性,并凭借在经济生活中的决定性作用占有全球资本流动和剩余价值实现的权力。这种依靠无偿攫取租金过活的社会关系被技术封建主义者理解为封建意义上的掠夺,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商品生产虽然依旧‘占统治地位’,依旧被看做全部经济的基础,但实际上已经被破坏了,大部分利润都被那些干金融勾当的‘天才’拿去了。”显而易见,数字帝国并不是技术封建主义话语下的“封建领主”,其依旧在列宁所论述的帝国主义框架之中。在数字时代,数字帝国垄断程度的提高仍旧体现为金融资本垄断程度的提高,这是生产集中下大型垄断企业的显著特点。只要紧紧把握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数字帝国”并不是在技术加持下才出现的新东西,就其现实性而言,它仍然遵循列宁对帝国主义特征的论断,是数字帝国主义最重要的垄断组织。
(二)解咒“地租至上”:对数字垄断企业的剩余价值与垄断利润的分析
技术封建主义者认为,数字帝国的所有者已经不再是资本家,而是变相的食利者。这的确勾勒出了数字寡头“寻租”的经济面相,但却不能成为其所宣称的“地租压倒利润”的依据。技术封建主义者既不了解数字租金的本质,也不了解数字垄断企业利润的构成,更缺乏对数字寡头利润情况的基本把握,因而只能诉诸抽象概念上的类比。依照技术封建主义者的逻辑理路,要想满足其所提出的“地租压倒利润”理论,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数字寡头所获取的地租大部分被用于非生产性的使用;第二,地租所产生的价值数额已经超过了数字平台所获得的利润。从现实来看,情况远非如此。在对上述两大条件进行辩驳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揭示数字垄断企业的收入构成。
数字垄断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可以分为地租和竞价广告两个方面。其一,地租是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在这里表现为资本家对依附于自身的职能资本家征收一定的费用。具体来说,地租可以分为普通地租和因垄断价格而产生的垄断地租以加以区分。在前文中,我们已经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考察了普通地租的实现形式,这里我们不再展开。而垄断地租是指数字帝国将特定的知识产权、软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流转出去而获得的剩余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数字垄断企业能够通过自身的垄断地位对垄断地租进行垄断定价,以高于市场价格的定价让渡使用权,从而获得垄断利润。在这里必须对普通地租和垄断地租进行区分,普通地租是本部门内生产的剩余价值,而垄断地租是在流通环节中商品购买者向销售者进行的价值转移。其二,竞价广告让数字企业以招标竞价的方式售卖数据信息、提供数字空间、引导用户流量而获得利润。在这个过程中,数字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并不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其竞价仍然受到市场规律的支配,因为竞价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平台商家的本身竞价情况与平台自身的完善程度。
在完成对数字垄断企业利润来源的考察后,我们便可以对“利润压倒地租”理论的两个条件进行辩驳。就剩余价值的非生产性投入来看,如果数字寡头们都是懒惰的食利者—— 一味地对剩余价值进行非生产性利用并阻碍生产要素流通,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投入那么多钱来从事只能被视作生产性的活动呢?根据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字母表公司(Alphabet)平均每年投入超过200亿美元进行研发。亚马逊、苹果、元宇宙公司(Meta)等大型数字公司也同样如此。也就是说,数字寡头并没有像封建主一样在占有剩余价值之后就止步,而是将获得的利润进一步投入到设备优化、生产效率提高、工作环境改善等有利于资本再生产的方面。就地租与利润之间的数额对比而言,情况也与技术封建主义者的设想相去甚远。2017年,谷歌公司的广告业务创造了公司 87%的收入,公司控制了全球33%的在线广告市场(总额2240亿美元中的 740亿美元),在美国占42%。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报告来看,亚马逊在全球零售活动中占有2/5的份额;脸书(Facebook)占据了世界近80%的社交媒体份额。这些数据也无疑在证伪着“地租压倒市场”的假说。资本主义的市场仍然存在,资本主义的嗜血本性一如既往。如果我们揭开技术封建主义看似皎洁的面纱,就会看到数字帝国主义的狰狞面孔。
(三)拆解“云农奴”:数字寡头同盟起决定作用下的不稳定流众
凭借技术赋权,数字寡头之间基于协调利益分配、维系技术霸权、扩大权力范围等原因结成同盟,力求谋取最大利益,并最终在经济生活中起决定性作用。马克思尖锐地指出,“一个在本生产部门内完全不使用可变资本,因而完全不使用工人的资本家(事实上这是一个极端的假定),会象一个只使用可变资本,因而把全部资本都投到工资上面的资本家(又是一个极端的假定)一样地关心资本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并且会象后者一样地从无酬的剩余劳动获取他的利润”。结成同盟的数字寡头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甚至实现了生产的全自动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工人剥削程度的减轻甚至消失。相反,数字寡头控制了全球产业链,并将操作简单、附加值低的劳动外包出去,形成了“中心—外围”的组织结构,以求最大限度地攫取剩余价值。这种分包劳动过去常常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而现在以数字寡头与无产阶级的分包为主要体现。与传统工作模式不同,数字时代的无产阶级大部分丧失了固定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大量劳动力被整合到外包型的零工经济当中,即他们通过在网上接取零散的工作来养活自己。由于缺少稳定的工作来源,雇佣劳动关系也被淡化,居伊·斯坦丁(Guy Standing)将这种劳动状态下的不稳定无产阶级称为“流众”。
对于数字寡头而言,其不再需要大量的交通、管理、人力成本,只需要借助算法、产权与知识就可以轻松实现对价值链的控制,并借此完成对工人的剥削与掠夺。流众看似拥有自由选择时间、地点和是否在平台上工作的权利,但其作为被纳入劳动力蓄水池中的剩余劳动力,其不得不参与到这种不稳定的劳动关系中。正如马克思所说:“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特有财产多一些,不会消除奴隶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同样,也不会消除雇佣工人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并且,除了工作本身的低附加值之外,数字寡头还引入了等级评价、算法监控等技术手段以保证剩余价值最大化。对于流众的工作完成情况,算法被下达了检测、评估的任务。其会依据流众个人工作效率、规范程度并综合其他人的完成情况给出正面、负面或中性评价。这些评价会被汇总并转化为分数和好评率,成为该流众的标签,并以此作为酬金和派单质量的标准。而相较于封建社会残酷的暴力惩戒和工业资本主义时期对肉体的规训,数字时代的流众已经转向了自我剥削与自我消解,在数字平台的无限度监控中“自我实现,实现至死。自我完善,完善而亡”。技术封建主义者提出“云农奴”的概念本身也是想说明技术赋权下无产阶级现实境况的变化,但如果脱离政治经济学的视角以封建话语来类比数字帝国主义下无产阶级的最新变化,无疑会偏离对数字帝国主义本质的准确把握,更无法为数字时代的无产阶级探求解放的现实进路。
四、余论
通过对技术封建主义的资本逻辑探问与垄断实质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理论范式本身无法经受住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分析。诚然,国外左右翼学者运用“封建”这一充满张力而又博人眼球的概念对激起人们反思当代资本主义的走向及其终结具有较大的意义。但正如莫罗佐夫所言:“资本主义并未发生断裂,而只是正利用一切可调动资源沿着一如既往的方向前进。”用技术封建主义的框架并不能解释数字垄断企业在当前的发展样态与变化趋势,更无法理解数字帝国主义的现实表征及其潜在危害。经过对“技术封建”的底色探问不难发现,目前我们仍然处在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帝国主义当中,数字技术为帝国主义的赋能并没有改变资本的本性。
技术封建主义遵循的不过是一种以“新封建”示人的旧资本逻辑,其垄断实质体现在资本对技术的全面掌控与利用、通过技术垄断实现对市场的控制,以及对公共资源的掠夺与独占等方面。这一现象的持续存在,不仅削弱了技术的向善潜质和发展方向,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与分化。历史的潮流不会逆转,马克思与列宁的诊断仍然有效,数字帝国主义的霸权统治必然会在诸众的联合下走向灭亡,人类社会终将朝着社会主义真正公平、开放、包容、共享的命运共同体不断前进。
本文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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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