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金玉 崔鑫宇 | 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重要论述中的“人民至上”逻辑探析

文摘   2024-11-21 17:03   天津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重要论述中的“人民至上”逻辑探析

本文载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2024年第4期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栏目


祖金玉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崔鑫宇,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理论品格和实践要求的有机统一。“人民至上”体现在共同富裕道路的战略定位、内在要求、实践原则和力量源泉等多个维度,共同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本质属性和价值旨归。“人民至上”理念指导下的共同富裕道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据,突出了人民全体、差异群体和微观个体有机融合,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和评价主体辩证统一,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和人的全面发展协同共进等三大优势,实现了对自由主义、平均主义、福利主义等“共富方案”的时代超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进一步理解“人民至上”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深化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认识,筑牢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政治基础。


关键词:习近平;共同富裕;人民至上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同时,他深刻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及时吹响促进共同富裕的“集结号”,引起了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近年来,学界聚焦探讨中国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实现路径及其对全球社会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党中央围绕共同富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阐释,但国内外仍然存在不少对共同富裕的误读与曲解,阻碍了共同富裕理论的有效传播与科学实践。当前,对共同富裕的认识误区主要有如下体现:一是市场万能论。如奉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非均衡范式)的学者认为,“市场本身会导向共同富裕”,市场经济的伟大之处在于给每个人提供了变成富人的机会,中国只要坚定对市场经济的信心,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就会走向共同富裕。二是劫富济贫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尤其是第三次分配,是一种强制性“逼捐”的制度安排,会在实践中加速“国进民退”的风险,即国有经济日益强大,民营经济被迫撤退。三是福利主义论。这类学者以西方福利经济的理论和经验来审视中国实践,认为中国的脱贫攻坚和推进共同富裕都是在走一条福利国家制度扩张的道路(the path of welfare state system expansion),他们简单地把推进共同富裕理解为政府主导下对北欧模式高福利水平的追赶,进而认为共同富裕会将福利和社会发展的责任转嫁给家庭、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行为主体。这些错误的结论,不仅在理论研究中曲解了我国共同富裕道路的本质,而且在现实生活中造成了大众恐慌心理的加剧。因此,如何构建具有内在思想性和现实解释力的共同富裕中国话语体系,以讲明中国特色共同富裕背后的道理、学理和哲理,是答好共同富裕时代问卷的一大难题,也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总体而言,以上这些曲解误读主要是基于物本逻辑所得出的推论和价值评判,共同富裕研究中人民主体的“缺场”,导致了部分学者对中国共同富裕道路的认知偏差,尤其是关于共同富裕的站位高度、行为主体、价值取向方面,陷入了用西方思维和术语体系矮化中国思想与实践的窠臼。因此,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关键是要在把握“人民至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对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共同富裕和其他话语中的共同富裕予以辨识区分,通过消除曲解、纠正误读,以正确理解中国特色共同富裕的意义与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研究与阐发以“人民至上”逻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哲学机理与超越意义,有助于深化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认识,筑牢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政治基础。

一、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重要论述中“人民至上”的多维呈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具有原创性的思想观点和严密的逻辑体系。“人民至上”作为贯穿其中的红线,体现在共同富裕道路的战略定位、内在要求、实践原则和力量源泉等多个维度,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本质属性和价值旨归。

(一)战略定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首要使命

“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从“执政使命”的高度强调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极端重要性,突出了共同富裕的政治属性。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首要使命。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共产主义确立为根本价值追求,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执掌国家政权、捍卫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担负起实现共同富裕的使命,是因为其作为典型的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建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知与把握,诞生于民族危亡、国家沉沦和人民遭难之际,以先进政党群体所具备的使命意识和行动能力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赢得广大民众对自己领导地位与执政角色认可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把实现共同富裕摆在治国理政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从政治上明晰共同富裕的战略定位,是基于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研判,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二)内在要求:把握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神圣职责和一贯主张,是贯穿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史的鲜明主线。“为人民谋幸福”的内容是具体的、历史的,其现实意涵和实现条件随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而变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是唯一的出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面对连年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一穷二白”的新中国,“领导好和平时期的经济建设,让全国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时代主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强调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把握基本国情,明确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兑现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庄严承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从“衣食无忧”飞跃到“美好生活需要”的更高阶段。面对人民的新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共同富裕与为人民谋幸福的同质性要求我们将共同富裕的进展落实在民生福祉水平的普遍提升上,统筹考虑二者的功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将共同富裕的目标具象化为物质富裕、政治清明、精神富足、社会安定、生态宜人等多维度的高品质增长,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三)实践原则: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在实践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成果的理论光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倡导全党树立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并深刻总结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回答了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如何坚持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脱贫攻坚战作为一场共享发展成果的实践典范,在党中央统筹协调的战略布局下,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雨露计划”等政策促进先富带后富,实现了全面小康成果的人民共享,为在新征程上推进共同富裕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脱贫攻坚的重要经验概括为“七个坚持”,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发展立场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共同富裕的成效乃至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我们仍然需要站稳经济发展的人民立场,以共享发展为抓手,主动解决关乎群众幸福感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等问题,使全体人民普遍而充分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力量源泉: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推进共同富裕是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与发展变化的客观世界的辩证统一,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中国发展的实践和成就证明,把坚持人民至上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所在,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人民的团结奋斗是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石。“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共同富裕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在共建共享中循序渐进,共建是共享的前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创造更多的社会发展成果,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和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他强调在促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历史重任,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为应对前进道路上所遇到的各种挑战,唯有在把握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在复杂劳动中的创造性价值,才能源源不断地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二、以“人民至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哲学机理

以“人民至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蕴含深刻的哲学依据,其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观、主体观和财富观的哲学原理,构建了当代推进共同富裕的科学方法论。从哲学层面探讨“人民至上”在共同富裕道路中的应用与展开,对于科学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逻辑意蕴与实践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站位高度:人民全体、差异群体和微观个体有机融合

如何处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现代化进程中亘古不变的难题。马克思基于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和对人的本质的再思考,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观。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民不是游离于共同体之外“抽象而又孤立”的个人,而是由现实的普通劳动者组合而成的、代表历史进步潮流、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群体。科学把握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的辩证统一,是化解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关键。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不仅要成就14亿多人民共同的富裕理想,而且需要处理好不同的阶层、界别、民族、职业等差异群体的利益诉求,并最终体现为每一个人过上更加尊严体面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以“人民至上”为纽带,从人民全体、差异群体和微观个体等维度对我国共同富裕道路展开实然性审视和应然性阐明,为正确理解我国当前人民内部的多重主体关系以及积极应对共同富裕所面临的挑战提供了理论指引。

以共同体的形式开展全局谋划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全国各族人民是血肉相连、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共生共在关系决定了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仅依赖部分地区局部突进的孤立化发展格局,而要以整体思维将共同富裕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和有机整体加以思考与把握。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最广大人民”的整体性出发,高位谋划与统筹推进社会各项发展任务,是增强共同富裕的有效性和协同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路径。

缩小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富不断增长,经济发展的“蛋糕”越做越大,但仍然面临着收入差距大和分配不公的挑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共同富裕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群体性差距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公共性问题,其成因复杂,既有地理因素,也有历史和文化因素。科学研判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在保证公平与效率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将群体性之间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对面向低、中、高三类收入群体的施政方针作出指示,明确对低收入群体重在“帮扶保障”,对中等收入群体是“扩大规模”,对高收入群体则采取“规范调节”的系列措施。除此之外,习近平总书记还着重强调农民农村在共同富裕中的特殊地位,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三农”问题是我国推进共同富裕所长期面临的短板。在新的发展阶段,只有加快形成双向互构与融合发展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更多的要素资源向农村流动,让广大农民平等地参与到现代化的进程中,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才能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构建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必备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共同富裕“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既是对整个社会总体性的发展要求,也包含对每个个体发展的目标期望。社会成员个人能力的提升与施展是推动共同体向高级阶段演进的驱动力。只有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发展格局,切实维护和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平等享有资源、同等竞争和发展的机会,才能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凝聚团结拼搏、攻坚克难的磅礴伟力。

(二)主体向度: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和评价主体辩证统一

坚持人民在共同富裕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体现。马克思主义坚持群众史观,肯定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决定性力量。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积极践行者,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方法,不断推动形成新的理论和新的实践。在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把握人民群众作为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和评价主体在共同富裕事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彰显了我们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独特优势。

尊重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中的认识主体地位。正确地认识世界是有效改造世界的必要前提。人民群众作为共同富裕事业的直接参与者,对生活质量的发展变化有着最直观与最丰富的切身体验,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认识共同富裕的实践,调整自己同这一历史进程的相互关系。换言之,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的认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参与共同富裕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如列宁指出,“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接近的界限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但是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这个真理的接近也是无条件的”。人民群众对于共同富裕的认识水平同样受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性和不平衡性,需要经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尊重人民群众的认识主体地位,需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善于集中群众的经验与智慧。与此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人民群众认识的自发性与朴素性,加强关于共同富裕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凝聚共同富裕的基本价值共识。

发挥人民群众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主体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取得经济快速发展的伟大成就,主要得益于我们紧紧依靠人民,汇聚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在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上,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仅取决于人口的数量优势,更取决于人力资本的质量水平。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无形资本,即个体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和健康水平等,是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为此,我们需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抓住重点、综合施策,尽快把实践主体的能力提高到足以支撑共同富裕的水平。实现共同富裕要求持续扩大中等收入人口的规模,加快构建“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其中,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等群体,都是扩大中等收入人口比例的主力军,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群体。发挥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作用,就是要通过普惠性的人力资本投入和差异化的激励措施,全方位地激发重点群体的动力活力,释放人民群众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相信人民群众检验共同富裕的评价主体智慧。“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恪守人民评判标准,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思想的科学应用。在马克思看来,“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反对唯心主义颠倒物质和精神、灵魂和肉体的关系,用抽象的“自我意识”代替“现实的人”的评价方法,主张从人类客观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出发,遵从社会主体,尤其是无产阶级的价值追求与选择进行社会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这启示我们,共同富裕成效的考核评估,不能仅看纸面上的数据,而要注重其对人民幸福感的提升效能。在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阅卷人”的作用,积极探索精准科学、多元参与和规范有序的评价手段,完善以群众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三)价值尺度: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和人的全面发展协同共进

共同富裕的科学构想不仅包含实现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的应然状态,而且最终旨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全面准确地理解共同富裕的多重价值取向及其内在逻辑,是把握其人民至上底蕴的必要条件。关于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和人的全面发展,均是共同富裕的具体体现,三者在价值逻辑上是层次分明、标准各异的细分目标,但在具体实践中,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物质富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前提。共同富裕的观念主要源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物质匮乏的客观现实。人作为有生命的社会存在物,生产满足人们吃、喝、住、穿等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是人类生存和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只有在物质资料相对充裕的基础上,人们才能摆脱物性对人性的统治和支配,使自己成为历史的主体和命运主宰。否则,在普遍贫困的情况下,人们“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始终坚持物质生产在人类解放路径中的必要性与优先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财富观的继承与创新,也揭示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方式和途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首要前提。

精神富有是推进共同富裕向高阶迈进的应有之义。只有物质经济的富裕而缺乏精神层面的富裕,不是社会主义文明条件下的真正富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工作日时限时指出,劳动者除了要有部分时间来满足吃、喝、住等自然的身体需要之外,还“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恩格斯同样认为,生产力发展为人类带来的进步意义,不仅在于“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在于“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由此可见,人民精神世界的充盈同样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是人们在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所追求的理想生活样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造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助于超越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积累的发展模式,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精神支撑。

共同富裕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追求社会整体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殷实富足,目的是扬弃异化劳动,创造更多的自由时间,使每个人在自由自觉的劳动中得到快乐和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换言之,人不应该沦为现实性的奴隶,而应该成为可能性的主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在生产力尚不发达,以“人对物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形态下,一部分人被迫从事长时间的物化劳动,主体性丧失、个性被遮蔽、自由全面发展受限。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创造更多的自由时间并将其公平地分配,才能将人从物的统治和奴役中解放出来,为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提供更多的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要求我们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以人本逻辑为核心进行顶层谋划与制度设计,促进每一个人可以自主支配自由时间,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去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兴趣,最终实现扬弃异化以后的理想发展状态,即“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三、以“人民至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超越意义

富裕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不懈追求的理想目标,长期以来备受人们的关注。不同流派从不同的角度寻求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形成了观点各异的“共富”方案,并有不少代表性方案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经受了实践检验。但从现实来看,这些方案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已经暴露出种种弊端,有的甚至走向共同富裕的对立面。中国的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人民至上,既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又吸取了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有效避免了自由主义、平均主义、福利主义等发展模式的弊端,为人类社会走向共同富裕构建了新图景和新路径。

(一)超越以“自由主义”加剧分化的市场原教旨主义

自由主义关于财富的增长及其规律等问题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自由主义将自由市场当作资源配置的“纯粹程序正义”,认为程序的正当性必然导向正义的结果,自由竞争会促进充分的就业和收入平等。即使存在社会贫富差距,也是程序正义下的“良性不平等”,能够提升经济增长的效率,因此无须用其他方式对市场经济的分配结果进行二次修正。正如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在自由市场的调节下,“少数富人获得的绝大多数东西,随着时间的延续,可以为其他人享用”。部分群体停留在贫困的静止状态是“人们必须容忍的变化”,也是“进步必须付出的部分代价”。在实践中,自由主义与私有制经济基础相辅相成,以“自由竞争”“市场万能”“个人优先”等原则构建了一套维护自由市场的运行体制。然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表明,以私有经济为基础的自由市场始终遵循且不断强化“资本收益率大于经济增长率”的演进趋势。愈加完备的自由市场,不仅没有弥合财富鸿沟,反而成为催生这种根源性不平等的温床,推动财富分布朝着无序和无节制的贫富悬殊方向螺旋式前进。自由主义看似平等地保障每个人的人权,以“自由型”正义观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但其实质是为资本主义辩护的意识形态,将人作为生产资料抛向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任由其被不平等地竞择和剥削。

我国的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与归宿,超越了市场原教旨主义“资本至上”的发展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托举伟大减贫奇迹,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民服务的价值定位。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提升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水平和驾驭能力,提出“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以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防范自由市场放任资本无序扩张所带来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我们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通过改革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不断激发市场经济的生机和活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的动力保障。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实现了对自由主义的扬弃与超越,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二)超越以“平均主义”掩盖矛盾的小农乌托邦思潮

平均主义作为一种中国历史上颇具影响力的分配观,至今影响着人们对共同富裕的科学理解。平均主义思想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社会贫富分化的批判,反映了古代农业小生产者对平等地享有社会财富的愿望。其最早的描述出自孔子的《论语·季氏》,“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平均主义主张消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差别,人人平均地享有社会财富,以分配结果的绝对平等作为衡量社会公正的唯一标准。从历史上看,平均主义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存续千年的小农经济为中国传统平均主义的衍生与泛滥提供了肥沃土壤。这种思潮不仅在封建社会多次成为农民运动的思想旗帜和宣传口号,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道路。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于我国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照搬苏联模式,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理想化地将社会主义等同于平均主义,把基本生活资料以供给制的形式进行平均分配,严重挫伤了人民生产的积极性。对此,邓小平指出:“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平均主义的热潮虽然在短时期内为尚未温饱的农民提供了基本保障,但其本质上抹杀了人与人在劳动报酬和物质利益分配上的差别,是一种“无处不均匀”的小农社会主义,严重脱离我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背道而驰。

新时代的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差异性,追求效率与公平的内在统一,超越了小农的平均主义乌托邦。针对关于共同富裕的误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关键,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在分配环节,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通过发挥多层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完善经济治理。具体表现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制度,既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鼓励个体勤劳创新致富,避免走平均主义的老路;又通过加大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的力度,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依照自愿的原则投身慈善与公益,有效调节初次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为共同富裕创造共建共享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超越以“福利主义”透支未来的国家养懒汉陷阱

福利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为缓和内部社会矛盾、进行局部改良的产物。福利主义以“社会支出占GDP的高比重”为突出特征,试图通过提升就业、医疗、养老等领域的高福利待遇以消除社会的不平等。1948年,英国率先宣布建成“福利国家”,承诺为国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保障,随后,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士、挪威等欧洲国家相继宣称本国为“福利国家”。福利主义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社会性保障措施随着社会生产的增长而相应完备”的历史趋势,具有改善民生的积极意义。但就其现实发展来看,福利主义表面繁荣的背后隐藏的各种弊端正在逐渐暴露,包括财政负担加重、债务危机、生产萎缩、社会撕裂等问题,凸显了“劫勤济懒”模式的不可持续性。究其本质,福利主义是用有限的社会剩余迎合民众的短期偏好,是一种透支未来的做法。资本主义制度下,财政投入社会化和社会剩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福利主义难以摆脱的制度困局,一旦社会性财富资源的投入有所减少,必然造成整个福利体系的结构性倒塌。福利主义通过推行各种福利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干预,暂时性缓和社会矛盾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呈现一片繁荣景象,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我国的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人民至上,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激发社会的发展活力,超越了西方的福利国家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不能搞‘福利主义’那一套。”共同富裕不是福利主义的重要论断,是立足于当下国情国力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更是着眼长远,从共同富裕的发展全局和未来趋势作出的战略谋划。从当前来看,我国的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脱离发展实际而追求过高福利,容易引发主权债务危机,导致国家长期陷入经济停滞的“中等收入陷阱”。推进共同富裕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需要参照我国现实的国家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精准识别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因需施策、有的放矢,沿着科学设定的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与实践路径扎实推进。从长远来看,要想实现共同富裕的可持续性,激活人民的主体性是其必然要求和根本路径。人民群众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全社会创造能量不断涌现,这既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根本力量源泉,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应达到的理想状态。我国的共同富裕道路与福利主义划清界限,摒弃了“见物不见人”的资助模式,着眼于人的积极参与和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培育内生动力的新途径新办法,朝着充分释放人民主体性的方向稳步迈进。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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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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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季刊)是由教育部主管、南开大学主办,以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重大议题,探索思政课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规律的学术理论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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