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花135万买了套回迁房,刚装修完,房主竟又以190万卖给别人,房主:“让你多给我30万,你不给”,法院判决亮了!

文摘   社会   2024-10-08 05:16   河北  

上海一位女子花135万买了套回迁房,刚装修完还没住进去,房主竟要求加价30万。

女子拒绝后,房主又以190万卖给别人,房主:让你多给我30万,你不给。法院判决亮了!

01  案情回顾

2022年上海黄女士的儿子大学毕业,她开始为儿子看房子,打算以后当婚房。

但黄女士也只是一名普通公司职员,好地段的房子买不起,只能看偏一点的小区。

一次偶然的机会,黄女士从年轻同事口中得知,她刚买了套回迁房,虽然位置偏点,而且可能没有房本,但价格要便宜很多。

黄女士打听到一位房主刘某的联系方式,去看了看房,她一眼就相中了,位置虽然偏点,但周边生活设施齐全,医院、超市和地铁站都有。

更让黄女士心动的是135万的价格,比市场行情低太多了,唯一的缺点就是房产证问题,黄女士想着既然很多人都在买,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很快黄女士就跟刘某签了购房合同,先付了120万,剩余15万到能办理过户的时候再付清。

拿到钥匙后黄女士开始装修,前后花费将近20万元,她期待着儿子能赶紧找个对象结婚。

没想到刚装修完,黄女士就接到了刘某的电话: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经过业委会的努力,小区可以办房产证了。

黄女士也很开心,但刘某又说房价也得涨涨,要求黄女士再支付30万。

黄女士自然不愿意,坚持要按合同执行,几次交涉两人都是不欢而散,刘某没再联系她。

她还以为刘某妥协了,为自己捡了大便宜而开心,没想到一个月后,当黄女士再次来到新房时,钥匙竟然打不开门锁。

门却从里面打开了,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黄女士还以为是小偷,正要报警。

年轻人却拿出了房产证,表示这是他刚买的房子,黄女士急忙联系了刘某。

得到的回复却是:让你多给30万你不同意,我已经以190万把房子卖给别人了,而且已经办完过户了。

刘某提出退还120万购房款和10万违约金,但黄女士认为自己还投入了20万装修费,不肯退房。

双方再次争执不下,黄女士一怒之下把刘某和那位年轻买家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让新买家配合将房子过户给她。

02  法律分析

我们先搞明白,刘某“一房二卖”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黄女士与刘某的交易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还没转移给黄女士。

不过这并不是说刘某的行为就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刘某将房子转卖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与黄女士的合同约定,构成了根本性违约。

但是购买了房子的年轻人,他不知道刘某与黄女士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属于善意取得,他的权益同样应该受到保护。

根据“先占有、先保护”的原则,法院支持了黄女士的诉求,同时要求刘某按照合同向买房的年轻人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但刘某拿着钱跑了,案件还在执行中。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买房的年轻人最倒霉,这应该属于诈骗了,应该当场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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