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运用会带来社会治理的高度技术化,并超越人工统治的局限性,降低社会犯罪率,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和谐度的提升。犯罪率上升通常是影响社会和谐度的重要因素,也是以往传统的社会治理所长期面临的困局。然而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智慧城市、智慧法治、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等不断涌现,使得社会的各种感知功能极大增强,有利于犯罪以及各种社会无序现象出现概率的减少。这样,社会的安全感、获得感、确定感、美好感会大大增强,这不仅可以直接提升社会和谐的程度,而且还会促进人们的心情改善和心态平和,从而间接提升社会和谐度。
人工智能运用引发的社会强感知能力,克服了人工统治反应迟缓的短板,使得社会治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形成以往时代无法比拟的强技术、强智能、强感知、强治理。其中,强感知既可以从治理视角也可以从公众视角加以审视。从治理视角看,强感知需要建立在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和大数据基础上,其主要目的是为社会治理决策和对策提供基础性的支撑。无论对不和谐因素的及时感知还是对破坏力量的监控都离不开人工智能的运用。
从公众视角看,强感知主要指特定时期特定社会下的公众安全感。所谓公众安全感,是指“公众对社会安全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众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保护程度的综合心态反应,也表示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认知,对社会发展的信心水平”。
在人工智能时代,需要对公众安全感本身也要有强感知,以便及时地消除各种影响安全感的不利因素。跟对公众安全本身的强感知离不开人工智能的运用和支撑一样,对公众安全感的强感知也离不开人工智能的运用和支撑。除了安全感保障之外,人工智能的运用还可以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增强治理主体与公众之间的有效互动,甚至直接消解某些人工状态下无法克服的偏见和误解。这在许多方面无疑都是对社会和谐度的促进。
人工智能不可避免地对隐私保护提出挑战,并进而威胁社会和谐。人们已经充分地意识到,人工智能大量运用的情况下,既增加了安全感,带来了便捷,但也有隐私保护越来越困难的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会给人们生活提供全方位的便利,但它需要借助于大数据的支撑,对训练数据库的规模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于是,大量的隐私数据都被“喂料”给生成式人工智能。而各种数据一旦喂给了人工智能,就必然产生巨大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许多敏感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就很可能引发广泛的社会不安和冲突。所以,大数据在给人工智能提供支撑的同时,也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人工智能正在深刻影响社会生活、改变发展格局。同时,人工智能如同一把‘双刃剑’,如果应用不当,就可能带来隐私泄露的伦理风险。如何在人工智能应用中兼顾隐私保护,确保安全、可靠、可控,是一项亟须关注的伦理课题。”在隐私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条件下,人与人的信任度会降低,相互关系和谐度会受到阻滞。
人工智能时代要特别注重法律与伦理建设,不仅要保护大数据安全,同时还要做好隐私信息保护。人工智能广泛而深入运用的时候,可能会遭遇许多法律和伦理风险,包括信息茧房、过滤气泡、回声室效应、数据隐私、算法透明性与信息对称、歧视与偏见以及深度伪造等等。人工智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更重要的是,人们意识到,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跟社会和谐有着密切的关联。在某种意义上,影响社会和谐度的问题更值得关注。社会和谐在人工智能时代不单单是技术问题,更可能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关涉社会生活全局的大问题。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保护人工智能安全不仅仅是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系统安全,更是保障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保护人工智能安全也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必要措施。”
从治理对策来说,根据各国的经验,需要“将道德伦理框架融入法律规范,并配合技术创新约束,多措并举以应对数据隐私安全的保护,共同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所谓“将道德伦理框架融入法律规范”,是要将合伦理性当作前置要件予以重视,强调人工智能法律本身要遵循伦理道德准则。这是一种法律认识论的变革。以往的法律认识论都是强调法律高于一切。大致的次序是,政治高于法律;法律高于道德。而人工智能时代,这个次序需要重新认识,人类需要把伦理道德放在第一位。法治精神以伦理精神为基础,才能更好地建构人类的精神世界。
所谓“配合技术创新约束”,代表的是伦理道德和法律要靠技术的辅助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技术约束可以遵循中立无偏见的原则。这是更加公正的约束。所谓“多措并举以应对数据隐私安全的保护”,强调任何单方面的措施都无法真正有效地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安全。当人类把所有的信息、数据都数字化之后,技术手段、法律手段和伦理道德手段需要相互配合,一并发力,才能起到有效保护的作用。以合伦理道德为先导,以技术为保障,依法合规地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安全。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只有每个人的隐私和所有的数据都得到安全保护,才能真正保障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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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何云峰:《人工智能时代提升社会和谐度面临的机遇、挑战与治理愿景》,《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4年第3期,第2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