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江苏,女子花1万元美容,万万没想到,不但没变美反而还得了病,女子怒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10倍赔偿!法院判了
江苏,刘女士最近遇到一件事,心情郁闷到了极点,因为一次没有忍住美容院技师的推销,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愤怒之下,刘女士直接将该美容院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款并十倍赔偿。(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刘女士和张女士从小一起长大,从小学起就是闺蜜,如今虽然已到中年,但关系依旧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这么说吧,除了老公孩子是各自的以外,其他东西俩人基本都是买的同款。俩人的品味差不多,收入也差不多,以至于消费也都差不多。唯有一点不同,张女士比较臭美一些,喜欢去美容院美容,这点刘女士觉得自己在家做也一样,没必要花那冤枉钱。2021年五一假期,这天刘女士与闺蜜张女士再次小聚。聚会结束后,张女士提出要去美容院做美容,刘女士还是跟以往一样的看法,随口说了一句去美容院做美容的都是傻子。于是,在一番软磨硬泡下,带着刘女士来到当地某美容院。到了美容院,张女士掏出卡给刘女士也刷了一次常规美容洗脸。这一体验不要紧,刘女士对美容的看法竟然起了变化,有人伺候的感觉还真不错,俩闺蜜愉快的聊着天。该美容院技师先是对刘女士的皮肤五官一顿夸,然后话锋一转就说刘女士面部有凹陷,影响了整体面容,且还有一些皱纹。没想到,该美容师说得还真是头头是道,且最后告诉刘女士这个缺陷其实也好处理,通过注射自身血清就能改善面部凹陷以及面部有皱纹的现象,并且坚称绝对安全。而后,在老板同样一番“绝对安全”的保证下,刘女士支付了美容院美容治疗费10000多元,约定由该美容院先后三次在刘女士额头和两侧太阳穴部位进行注射。三次注射完成后,原本凹陷的地方倒是不凹陷了,但是注射的地方却凸出来了,就像长了几个大包一样,非常难看且有些不适。刘女士见状,心里十分担心,于是多次要求该美容院老板陪同去医院就医。然而,该美容院工作人员并未陪同刘女士就医,相反告知刘女士有能够有效修复凸起情况的药,只要再注射一下那个药就好了。刘女士信以为真,于是又到该美容院注射该种贴着“万能溶”标签的药。自此之后,打完针确实有一定效果,但是很快又会反复。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刘女士不得不反复去该美容院注射这种药。一晃三年多时间过去,该美容院在刘女士的额头和两边太阳穴部位分别进行多达十几次的注射。可刘女士发现,自从注射开始,她的面部除了凸起情况出现反复外,身体也出现异常,经常失眠焦虑、头晕头疼等。今年以来,刘女士不堪其扰,于是到医院诊治,结果被确诊为患上了焦虑性忧郁症。刘女士这才幡然醒悟,深知这一切就是这家美容院所谓的注射美容引起的。于是,刘女士就该美容院的行为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投诉。卫生监督所经调查后确认该美容院第一次为刘女士注射的“PRP”是生长因子,后续为刘女士注射的所谓“万能溶”药,实际上是其自行混合曲安奈德和利多卡因的混合液。最终,卫生监督所以非法行医对该美容院作出行政处罚。知道真相后的刘女士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该美容院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返还医疗美容费并十倍赔偿。
首先,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其次,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美容本质上属于医疗行为。“医疗美容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实质上是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本案中,该美容院并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不具备相应资质。最终,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刘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该美容院返还刘女士消费款并十倍赔偿。美丽不应以牺牲健康为代价,每一次选择都应基于理性与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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