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重庆,男子花42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万万没想到,住了1年后竟得知房里曾发生过凶杀案,男子怒将原房主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10-06 19:13   贵州  

“太离谱了!”重庆,男子花42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万万没想到,住了1年后竟得知房里曾发生过凶杀案,男子怒将原房主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重庆,男子小李最近本来要结婚的,然而因为知道了一件事,导致自己却不敢再回一年前买的二手房里面居住。


辛苦布置的婚房却不能用,小李心情可谓是跌落到了极点,越想越气的他,一怒之下将原房主告上了法庭。(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小李十几年前来到重庆打工,因为喜欢做菜,所以在重庆某酒楼帮厨。


因为小李勤快好学,几年下来也学会了做菜。


于是,心思活络的小李便辞职在当地开了一家自己的小餐馆。虽然单干操心许多,但是收入却是明显增加了不少。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小李的生意也是越来越火爆,不仅攒下不少钱,也买了车,还交了满意的女朋友。


去年2月,小李带着女朋友见了双方的家长,得到了双方家长的认可,于是二人便订了婚,同时商定了日子今年5月结婚。


回到重庆,小李跟女友商议。为了方便日后举行婚礼,也为了以后孩子在重庆上学,小李便决定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小李向来雷厉风行,没过多久小李便相中了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


随后,小李便与原房主张某、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刘某按市场价将位于重庆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小李。


合同签订后,小李支付了购房款42万余元,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办完所有手续后,小李和女友便搬了进去。


虽然是一个比较旧的小区,但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小李心里那是乐开了花。


此后,小李和女友只要有空就将房子收拾一番,养了花草,换了窗帘,还买来漂亮的墙纸亲手贴了上去。


你还别说,虽然没花多少钱,但是经过他们这一装饰,温馨了不少。


时间很快来到今年4月。


这天,小李和女友抱着婚房装饰用品,正准备上楼将自己的房子布置布置,以便下月举行婚礼。


然而,却听到小区几个大妈在讨论着什么,言语间似乎还提到他们房子的房号。


小李闻言便来了兴趣,于是凑上去问了问。


这不问不知道,一问小李当场瞎蒙了。


原来啊,这几个邻居大妈正在讨论——他买的那套房子2017年曾发生过凶杀案,还死了人,几年没人住了,怎么最近突然有人住了!!!


知道真相后的小李,当场打电话向原房主质问,可是原房主却支支吾吾半天不肯说实话。


这让小李越发感觉不舒服,最终在物业处得到确切的答案。


小李这下是真的慌了,这不到一个月就要举行婚礼了,原先准备的婚房竟是一个“凶宅”!


小李越想越气,认为原房主在出售房屋时隐瞒了房屋是“凶宅”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于是一怒之下将原房主张某、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张某、刘某退还购房款并赔偿契税、利息等损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交易过程中,交易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是否属于出卖方应当披露的信息,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交易房屋若存在非正常死亡情况,势必会影响房屋价值及购房人的购买意愿。因此,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对传统风俗的尊重,出卖方负有将非正常死亡事件向购房人如实披露、告知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被告张某、刘某签订合同时,隐瞒房屋内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信息,使原告以市场价购买该房屋,依法应认定为欺诈,故购房人因此而主张撤销合同,应予支持。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被告张某、刘某向原告小李退还购房款42万余元及利息,并赔偿原告损失3万余元。张某、刘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场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带来的买房纠纷,这才落下帷幕。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


您的【点赞】+【在看】是我持续分享的动力。


*注:本文图片来自网络,故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竹石说法
民事纠纷、刑事案件、法律普及故事分享,关注竹石说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