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安徽,男子抚养儿子15年,儿子突生怪病,万万没想到,儿子竟查出“遗传病”,男子怒将前妻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31 23:49   贵州  

“太过分了!”安徽,男子抚养儿子15年,儿子突生怪病,万万没想到,儿子竟查出“遗传病”,男子怒将前妻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了


安徽,男子老王勤劳本分一辈子,没想到竟因此遭老婆嫌弃太老实而离婚。

不过还好儿子争取过来了。

眼见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老王暗暗发誓就算再辛苦,也要将儿子培育成人。

然而,15年后儿子却突生怪病,也正是儿子这次突然生病,让老王觉得遭受了奇耻大辱,怒而将前妻告上了法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18年前的老王还是小王,是个32岁的大龄未婚青年。

老王的父辈们都是靠种植水稻为生的农民,老王因为生得憨厚,也没有读书的天分,职校毕业后便回家随父辈们一起种植水稻。

好在老王生得人高马大,身体十分结实,一人能干两三个人的农活,是一把种植水稻的好手

又加上老王为人老实勤奋,所以,无论是收粮食的商贩,还是村里哪家有想承包出去的稻田,第一个想到的都是老王。

老王也算是沾了老实本分的光,收入还行,家里日子过得倒也不错。

唯一的缺憾是老王嘴巴比较笨拙,转眼间,老王到了适婚年龄。

可即使老王的父母从其二十几岁开始,便四处给他张罗婚事,可偏偏就是一桩没成。

这可急坏了老王的父母。

时间来到2006年10月中旬,这天老王再一次在媒婆的介绍下,与女子小刘相亲。

这一次的相亲对象小刘生得貌美如花,老王一看小刘长得这般漂亮,原本笨拙的嘴更加笨拙了,心想恐怕也得白跑一趟。

可万万没想到,小刘不仅不嫌弃老王嘴巴笨拙,相反还觉得老王是个过日子的实在人。

于是,简单相处半个月后,两人便在2006年的11月登记结婚,举行婚礼后,便住在了一起。

看着32岁的老王终于娶上了媳妇,老王的父母那是笑得合不拢嘴,老王也觉得生活越来越有盼头。

为了给老婆更好的生活,老王每天干劲更足了。

婚后,小刘负责持家,老王负责种水稻赚钱,小两口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村里人那是羡慕得不得了。

然而,次年8月,小刘生下一个儿子后性情大变。

原本贤惠的小刘像换了一个人,在家饭也不做,孩子也不管,整天打麻将。

更过分的是但凡老王有一点不顺她意,她便跟老王大吵大闹,话里话外都在嫌弃老王嘴巴笨、脑子笨,甚至动不动就会跟老王提离婚。

这转变来得太快,令老王猝不及防。

老王起初以为小刘是刚生了孩子,心情受到影响,所以一直是以忍让为主,几乎不与小刘硬碰硬。

然而,这样的日子一闹就是两年多。

直到2009年年底,小刘又一次无理取闹后,大喊着离婚。

老王终于是彻底爆发了——“离就离谁怕谁,但是儿子得归我!

就这样,两人三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老王和小刘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王由老王独自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

此后,老王一直单独抚养小王。

因为担心小王受委屈,所以老王也一直未再娶

为了将来儿子长大后有出息,在小王6岁那年,老王便掏光积蓄到县城买了房子,并将儿子带到县城读书。

为了维持生计,一家人开了一家米行。

尽管每天扛米送米很累,可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学习成绩优异,老王觉得这一切也都值得。

如果一切都这样顺利下去那该多好。

可天公不作美,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小王因为全身多处关节疼痛,多次住进医院进行治疗,后被诊断为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这期间共花费了医疗费4万多元,儿子小王这才康复出院。

然而,正是这次儿子生病,彻底改变了老王的人生轨迹。

原来啊,在住院期间,老王听人说儿子小王这病有很大可能是遗传因素导致的。

然而,无论是他们家,还是前妻小刘一家,从未听说过有这种遗传病。

在别人的提醒下,老王开始怀疑小王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为了搞清楚真相,在犹豫两个月后,老王还是带着小王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

当鉴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刻,老王如五雷轰顶般难受,鉴定结论排除老王为小王的生物学父亲。

老王不甘心,觉得应该是县城的医院搞错了,于是又带着儿子小王直接去了省城的大医院做亲子鉴定。

当第二次的鉴定结果出来后,任凭老王再想否认,也不得不面对现实,两次亲子鉴定结论均排除老王为小王的生物学父亲。

老王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养育了15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心里那个恨啦。

老王感受到了奇耻大辱,他一怒之下将前妻小刘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老王与小王不存在父子关系,并判令小刘偿还老王支付的医药费、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经亲子鉴定结论排除老王为小王的生物学父亲,老王请求确认老王与小王不存在父子关系,于法有据,应当获得支持。

其次,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小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一子,违背了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

老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对小王抚养多年,并且在小王治疗疾病期间支付了数额较大的医疗费用。

小刘对此具有过错,侵害了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财产权利,同时也使老王遭受精神痛苦,名誉受损,人格利益受到伤害,应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再次,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老王与小王的亲子关系已被否定,老王对小王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王的生母小刘言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最终,法院审理后,结合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历史变化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变化,判决小刘向老王支付小王抚养费19万余元,连同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合计赔偿25.8万余元。

一场亲人之间的纠纷,这才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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