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的门卫管理始终是我们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把它视为物管的形象,从最原始的纸质通行卡,到刷电子卡、指纹识别,又到现在流行的刷脸进小区。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物管总能与时俱进,将先进的科技成果运用到门卫管理中,像进出车辆牌号识别,大家都认可,无争议,但是要求业主刷脸进小区,闹出动静来了。
就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规范了人脸识别应用,特别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请求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只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愿同意使用人脸识别,对人脸信息的采集、使用才有了合法性基础。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小区物管对人脸信息的采集、使用,必须依法征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同意。
这个规定基本叫停了刷脸操作。你去征求业主意见,谁愿主动让你刷脸,况且还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我不知道会不会有物管去以征求意见的方式推行这种刷脸模式。但笔者的观点是:完全没必要。
在我们物业服务从业者的思维中,不少人都认为门卫管理得越严越好,越严越安全,越严越显得业主尊贵,于是门卫管理尽其所能,全然不顾业主的感受与便利。更有甚者,业主有亲友来访,除了登记还要业主来门岗领人。业主稍有不满,也会理直气壮回怼“这是为了小区的安全”,弄得业主表面服从,内心怒气冲天。就说刷脸进小区,且不说是否违法,单从方便业主的角度考虑就欠妥,例如北方,冬天严寒天气下,业主外出归来往往捂得严严实实,到了大门还得脱帽摘围巾,露脸,寒气袭人;遇下班高峰,甚至排队,业主心里能高兴?搭上了人力财力,结果落了个业主内心不满意,何必呢?
说到这,咱就聊聊门卫的安保作用。笔者从媒体的报道上看到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社会治安空前良好,这一点,我们自己也感同身受。这些年,笔者几乎没有听说过发生过入室盗窃案件,这是我们国家综合治理的成果,是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成果。想起在十多年前,笔者刚入行物业管理,尽管我们物管在门卫上下了很大的工夫,但仍然防不了待机作案的歹徒。那时的小区经常出现入室盗窃案,物业服务标准高的高档小区发案率比街区型社区还高。至于丢自行车几乎天天有报案。现在小区内自行车到处乱扔,有些都得作废品处理。可以设想,物管究竟在防范偷盗上能起到多大作用?如今的社会治安如此良好,我们却在处心积虑地防这防那,是否有点画蛇添足?
我们物管的宗旨是服务,是为业主提供一个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业主便利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生活要素。门卫保安应当把工作的重心放到日常服务中,对老弱病残业主提供必要的帮助,拎拎东西,推推轮椅,对该注意的问题进行友情提示,给应急车辆指个路,维护一下秩序,让业主从内心认可我们的服务,感受我们的贴心,从而心甘情愿、积极主动地交物业服务费。笔者曾经接手一个小区,在小区门卫的人行道上有一条减速带,据说是前任物管为了防外来骑车闯门岗设置的,到底能拦住几个闯门者,我们不得而知,但给业主带来不便却是实在的,特别是轮椅车,每到门口都会有怨言。后来我们果断给予拆除,大家一致称好。笔者认为,门卫管理智能化不如人性化,后者可有效产生亲和力。
就目前而言,除业主外,经常出入小区的大概有两类人:一类是走亲访友,送外卖、快递,还有其他行业的服务人员、维修人员。这类人对小区基本无害,给予必要的提醒就行了,大可不必去严管。还有一类是具有搔扰性的,入叫卖、拾荒、收废品、张贴野广告等。对于这类人,稍有责任心的保安员一眼就可识别进行阻拦。何况还有巡视人员、监控,都可对其管控,难道防不了这类人?目前普遍实行的门禁卡管理,足以满足需求。
小区的治安防范,不应是物管的重中之重,物管的本质只是一个服务者,退一步讲,就算有寻机作案的歹徒也是防不胜防,没有必要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歹徒,而牺牲全体业主的便利。更无必要无节制的科技投入,客观上把每个业主都当作防范对象。
笔者曾参观过一小区,大门把得壁垒森严,也是刷脸进入,而且大门口有到“安全比便利更重要”的标语,笔者认为这是谬理。为业主提供便利,是物管的服务职能。至于业主的安全,当然也应当做到如及时消除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消除高空脱落坠物隐患,下雪及时清理路面结冰等,这些安全保险措施与业主便利并不矛盾。值得一提的是,笔者一年后再去此小区,已经换了物业公司。
笔者曾试图查阅一下资料,想看看发达国家小区门卫是怎样管理的,结果很失望,发达国家住宅区基本都是街区型没有大门,也无可以借鉴的经验。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当中体到的住宅街区制倍受关注。该意见指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住宅。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行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由此可见,住宅街区制是大趋势。在笔者所在城市,也有不少街区制小区,只要是政府治理得当,似乎也不乱,而且政府的治理力度比物管更有效。但是,在我国普及街区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封闭式小区还将长期存在,而门卫管理作为物管的中国特色也将长期并存,这就需要我们物业人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完善这项工作。
但笔者认为,把小区越管越严不应成为一种主流。作为小区的服务者,我们有责任为业主看好大门,确保小区的秩序良好。但也不能为了所谓的安全,不顾业主的便利,人为设置障碍,给业主出行造成不便。我们应该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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