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位男子每月发6000元工资,每次到账都习惯性地把钱转到移动支付平台。后来买房时,竟被银行告知办不了贷款。
男子:我信用记录良好,为什么?银行:就因为你一发工资24小时内都转走了,还款能力不足。最后结果竟然反转了?
01 案情回顾
江苏南京的张先生是个销售员,三十出头的他,一直没谈对象,在老家的爸妈看着朋友家的孙子都上幼儿园了,很是着急。
2023年夏天,他爸妈给他下了命令:要不赶紧找个女朋友带回来,要不就回老家找个工作,踏踏实实结婚生孩子。
张先生在南京工作了五年,一直觉得大城市的机会更多,不愿意回老家发展。
他给父母保证,一年内肯定找个女朋友带回去,张先生想着先买个房,应该就容易找女朋友了,因为这就拼命工作。
为了多挣点钱买房,他每天都是天亮前就离家,加班到大半夜才回到自己租的单间。
每次到月末,6000元左右的工资一到账,张先生就马上将这笔钱转到移动支付平台上,方便日常消费,并且理财利息也比银行高不少。
半年多后,张先生抓住机会拿下了一个大订单,成了公司的销冠,公司一次性给他发了28万元的奖金。
张先生先去看了看市郊的房子,有一套还不错,80平90多万,户型他也喜欢。
想到自己这几年的存款再加上这次的奖金,能首付差不多一半的房款。
他当时就决定买下这套房,没想到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的时候,银行却说:你办不了房贷。
张先生很纳闷:我没欠过钱,也没贷过款,怎么会办不了房贷?
银行给的答复让张先生懵了:你每个月一发工资,不到24小时就转出了,这给银行造成活期存款流动性压力,是一种高风险行为,我们认为你还款能力不足,不仅办不了贷款,信用记录也受损了。
听到这话张先生很生气:工资是我的合法财产,我怎么花是我自己的事!跟办理贷款有关系吗!
走出银行张先生联系了一家媒体公司,要曝光这件事。
02 法律分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银行在提供贷款服务时,应当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查。
银行的做法太不合理了,虽然银行有权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但张先生一发工资就转走,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自由。
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仅凭张先生的转账习惯,就断定他没有还款能力,还来决定他的信用状况。
客户的资金管理权是合法权益的一部分,银行还没充分评估张先生的情况,就拒绝贷款,这就是对张先生的不公平待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法律的责任,银行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银行没经过张先生的同意,擅自使用张先生的个人信息,作为贷款审批的依据,这还侵犯了张先生的隐私权。
最后银行迫于媒体的压力,为张先生办了贷款。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银行这是在救他,让他不用吃还房贷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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