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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常常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核心制度,从业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职责,都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用过程严谨细致的履职尽责来防范及遏制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有渎职失责之处。
2、无视安全规章制度或者安全操作规程,常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多半是事故的罪魁祸首,从业人员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者安全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有严重后果的,则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
3、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履行监管的责任,发生事故会对相关责任者进行追责问责,属地单位相关人员对事故承担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违规行为的进行制止和纠正,即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督促落实。若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对上述安全管理职责做到位,则会被追究监管缺失的责任。
4、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或者管理人员强令冒险作业,常常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从业人员自以为不会出事而尝试性的冒险作业,管理人员主观认为强令冒险作业是小事一桩,若没有出事就会得到心理暗示,多次进行冒险作业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直至成了事故的肇事者或事故的受害者,怨天尤人、追悔莫及也无济于事。
5、疏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能力不足够,常常成为事故的管理原因,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或没有效果,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认知低劣,安全能力不适应从业活动的需求,这些问题可归结为系统性的管理问题,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及痛点问题,在此方面应以大安全的综合管理维度,持续强化及细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与日俱进适应企业发展的安全需求。
6、对异常状态处置不当或者有错误,同样涉及从业人员的应急处力能力有欠缺,不能有效地将异常状态快速转换成正常状态,因处置不当或操作错误使异常状态演变成了紧急状态或者事故状态,造成事故的扩大化或造成衍生事故,安全月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正是基于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所提出的指导性的安全方向及侧重点。
7、隐患排查有漏项,隐患治理不达标,这类问题同样是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为避责而留痕迹的形式化隐患排查,一定会有漏项;为完成任务而敷衍塞责式的隐患治理,一定是劣质的,有时会制造出新的隐患。各个层级都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次隐患排查治理都应保证质量,形成闭环管控的模式,防止因物的不安全状态而成为事故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