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为娶比自己小36岁的女保姆,引发了高知夫妻之间的10余次诉讼......

文摘   社会   2024-11-11 17:11   上海  

文|明律

公众号|明律如是说



高级知识分子发起狠来,那也是相当狠的。北京有一对高知夫妻,10年间相互诉讼了10余次,原因却相当通俗——男方想娶比自己小36岁的女保姆。

 

男主,大林,1942年出生,其父亲是我国某部部长,其本人是央行某直属企业的领导,我国金融电子化开拓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

 

女主,阿君,1950年出生,曾任职外交部,在联合国工作了二十年。

 

1992年1月,都是高级知识分子,都是公务人员,都是体面人的50岁的大林和42岁的阿君登记结婚了,大林是离异后再婚的。

 

婚后两人居住在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一楼房内,该楼房是由大林承租的公房。

 

两人刚结婚两个月,外交人员的阿君就出国工作了,大林依然留在国内继续自己的事业,两人聚少离多,也没有生育子女。

 

1994年,两人登记收养了阿君的侄女媛媛作为养女。据大林说,办理收养手续仅仅是阿君为了享受联合国给子女的抚养津贴、教育补贴等。

 

时光荏苒,转眼来到了2005年,女二号秀儿出场了。


也是2005年,1978年出生的,时年27岁的秀儿来到大林家做保姆,照顾时年63岁的大林的日常生活起居。

 

大林对秀儿很满意,相当中意。

 

秀儿来到大林家,大林就陆续出售了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屋。


2006年11月16日,大林将本人名下昌平的一套房屋出售,获得购房款182861.5元。


2009年9月3日,大林又将本人名下裕中西里一套房屋出售,获得购房款151万元。


2013年1月14日,大林将本人名下芳城园一套房屋出售,获得购房款317万元。

 

大林将三套房屋一共卖了4862861.5元,身为妻子的阿君对此毫不知情。

 

大林这边在卖房,秀儿这边在全款买房。

 

做保姆的秀儿同期在北京顺义、海南三亚全款购得房屋各一套。

 

此情此景,如果你是阿君,知晓后会作何感想?

 

2013年,阿君结束了二十年的外交工作,回到了国内,发现了这边大林擅自卖房,那边秀儿全款买房的事情。

 

阿君认为大林和秀儿有不正当关系,大林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阿君和大林因为多年来没有一起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并不深厚,现在又碰上了这种事情,于是阿君准备提出离婚。


阿君还没动手呢,想和秀儿结婚的大林却抢了先手:2013年12月24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受理大林与阿君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2014年8月12日判决:准予大林与阿君离婚。

 

第一回合:大林胜出!

 

这是大林和阿君这一对怨偶夫妻之间的第一起诉讼,也引发了后继一连串的诉讼,两人大战了10几回合。

 

因为该判决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认定大林和秀儿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阿君不服,提出了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0日裁定,撤销原判,将该案发回西城区法院重审。

 

第二回合:阿君胜出。

 

随着离婚判决被撤销,阿君和大林两人又成了夫妻,一对儿都想离婚的夫妻。

 

2015年2月25日,西城区法院重新受理此案。

 

因为本案比较复杂棘手,一直到两年半后的2017年9月11日,西城法院才作出判决:一、准予大林与阿君离婚;二、判决生效后7日内,大林给付阿君售房款2522861.5元;三、西城区三里河的楼房一套由大林继续承租,但在大林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前由阿君暂住,待大林足额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后3日内,阿君携其财产从上述房屋内搬出,将房屋腾空交予大林;四、驳回阿君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三回合,应该算是阿君胜出了。

 

但是阿君仍然不服,她觉得大林卖出的3套房屋都是不合理的低价,现在还只判决她拿不合理的低价的50%的售房款,她吃亏吃大了,她应该得到更多。于是,阿君又提出了上诉。

 

二中院于2017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四回合,阿君没赢,大林也没占便宜。

 

我国是二审终审制,随着二审判决的生效,大林和阿君为期25年(但加起来几乎没共同生活过几年)的婚姻终于结束了。

 

2018年5月8日,时年76周岁的大林与时年40岁的秀儿登记结婚。


大林还是很单纯的,永远喜欢比自己年轻的女子,两次结婚都是和40岁的女子结婚,第一次新娘阿君比他小8岁,第二次新娘秀儿比他小36岁。

 

估计秀儿的父母都不一定有大林年纪大。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男人,其实是很单纯的,不论多大年纪,都始终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

 

阿君和大林的婚姻结束了,但两人的诉讼仍在继续。

 

离婚后,阿君立即提起了一个用益物权确认纠纷,要求西城区法院判决她有权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楼房居住使用。

 

2018年8年3日,西城区法院裁定,因离婚诉讼中已经就本案涉案房屋的承租与居住问题生效判决确认,阿君可依照该判决享有相应权利,不应再行就居住问题进行确认。驳回原告阿君的起诉。

 

第五回合,阿君输了,但实质权益并未受损。

 

阿君还不服2017年的离婚二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裁定,指令二中院再审本案。

 

第六回合,阿君赢了。

 

二中院于2019年2月22日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离婚判决书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处理,就财产分割部分发回一审法院(西城区法院)重审。

 

第七回合,阿君又赢了。

 

西城区法院重审后,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民事判判决:一、判决生效后7日内,大林给付阿君售房款人民币2917716.9元;二、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房屋由阿君使用;三、驳回大林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阿君其他诉讼请求。

 

第八回合,阿君多拿了40万元,且取得了三里河房屋使用权,不用再搬出了,应该算是阿君赢了。


大林、阿君均不服提起上诉,二中院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生效判决认为“大林在婚内对秀儿存在转款行为,大林未正确处理好与秀儿之间的关系”。

 

第九回合,两人打平了。

 

打出了真火的两人,战斗仍在继续。

 

大林不服二中院的2022年6月的终审判决,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至今无果。

 

2022年,大林在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阿君,要求分割阿君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阿君在联合国工作期间的各种收入、购买房产及银行存款、遣散费、安家费、交通费等,以及阿君一本讲爱情相关英语的著作的收入。

 

是的,自身婚姻并不圆满的阿君写了一本教人怎么用英语谈恋爱,说甜言蜜语说情话的书籍……

 

这案件也至今无果。

 

暂无结果的第十、十一回合。

 

来而不往非礼也,阿君也起诉了大林和秀儿(女二号可算有戏份了),主张因为大林和秀儿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大林的赠与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确认大林、秀儿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秀儿返还阿君赠与款746406.99元,有银行转账凭证为证。

 

大林与秀儿对所有款项均否认为赠与,辩称为购药费,劳务费,代秀儿未婚夫支付购房款(是的,2011年左右,秀儿有个谈婚论嫁的年纪差不多的未婚夫,可惜最终这个未婚夫还是败给了年老多金老当益壮的大林),给大林父亲名下房屋装修等用途。

 

最终,法院认为,阿君主张大林与秀儿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但生效判决并未认定大林与秀儿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大林与阿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大林与秀儿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阿君以此为由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另,案涉钱款应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大林非因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未取得阿君的同意,构成无权处分,阿君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追回财产。秀儿对于大林所赠财产的性质明知为夫妻共同财产,显然不能构成善意取得,阿君作为共有权人有权向秀儿追回财产。但该财产仍应属于阿君与大林的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阿君与大林已经离婚,根据生效离婚判决财产分割的比例并考虑大林的过错,阿君应分得上述财产的60%。

 

一审法院判决:一、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秀儿返还阿君328190.27元;二、驳回阿君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十二回合,阿君胜出,但诉请未完全被支持。


判决后,阿君、大林、秀儿三人均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阿君主张大林与秀儿之间的赠与行为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因而无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大林未经阿君同意,以夫妻共同财产对秀儿作出的赠与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其中属于阿君的部分,应当由秀儿予以返还。

 

2023年5月26日,二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十三回合,表面上是打平了,但实际上还是阿君胜出了。

 

2023年,大林81岁,阿君73岁,秀儿45岁。

 

阿君和大林估计还会再就此提出再审的。

 

再加上前述的还未完结的第十、十一回合。

 

可以预见,阿君、大林、秀儿的诉讼之战仍将继续。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廉颇老矣,尚能诉讼。

 

一直诉讼谈不上是什么好事,但也不是什么坏事,总比法庭外用强用势解决要好一些。

 

可见阿君、大林身为高级知识分子,都是体面人,心中有法治,身边有资源,愿意文斗,不愿意武斗。

 

至于秀儿,可以再坚持坚持,按照自然规律,大她36岁的大林应该是会走在她前面的。


钱财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终究还是要留给生者的。


坚持就是胜利,活着就是胜利。


*本文源自真实事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源自网络,图文无关。

 


   *明律,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电话131225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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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律如是说
明律,上海民商事诉讼律师,向光而生的蘑菇,想往前走的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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