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律
公众号|明律如是说
21世纪都过去快四分之一了,还有不少人重男轻女,认为生娃必须生男娃娃,女娃娃不做数的。
湖南省辰溪县女子熊某的婆家人就是这样想的,在其已经连生6名女儿的情况下,仍要求熊某务必生个男孩,延续香火,支撑门庭。熊某与欧某在2015年3月2日登记结婚。登记结婚时,熊某已为被告欧某连续生出了4朵金花,婚后,熊某又与欧某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一对儿金花。至此,熊某年纪不大,已经生育了5次,坐拥6名女儿。熊某不想再生了,欧某及其家庭却不肯罢休,要求熊某继续生,至少生个男娃。众所周知,生男生女不是当事人可控的,前面生育的是男是女,和本次生男生女并无什么直接关联。熊某不堪生育之苦,于2019年10月逃回娘家,与欧某分居至今。2023年6月6日,熊某在这个六六大顺的日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主审法官覃梦思基于原、被告双方已育有6个女儿(感情不好能生6个娃吗?),且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快4年又怎么啦?),判决不予离婚。不仅如此,刚刚从法官助理变成员额法官的覃梦思在审理中发现,熊某在2019年10月离家后,一直没有回家照看过6个小孩,此期间也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饱读法律,看惯法庭风云的覃法官看不下去了,遂对熊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你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庭审现场
错了,她不应该在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监护责任(陪伴、关爱、教育、照料、支付抚养费等)。但是,覃法官也错了:生娃多少和感情有没有破裂并无必然联系,生娃是过去完成式,感情破裂不破裂是现在进行时,要重点看现在,不要纠缠于过去。因为欧某重男轻女要求熊某必须生男娃,侵犯了熊某的生育权。显而易见,欧某在熊某连生6女不愿继续生育时,仍要求熊某继续生子,伤害了夫妻感情,欧某是过错方。由此导致的两人分居,符合因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形。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法院应判决离婚。桥归桥路归路,不能因熊某几年未履行监护义务就惩罚她“不予离婚”。如果欧某及其家人坚持重男轻女的陋习不改变,熊某又不愿意继续生育,两人的根本矛盾无法解决。可以预见的是,两人这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也不会有所改善,离婚是唯一的归宿。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不知道覃梦思有没有生育,生育了几个娃,受没受过生育之苦与重男轻女的刁难?同为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覃法官还联系辰溪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谭又娟,谭主任在庭审后约见了原告熊某,给熊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谭主任表示虽然同情熊某的遭遇,但熊某也要有作为母亲的担当。谭主任(中)
案件判完了,覃梦思法官很高兴,她觉得自己办了一件漂亮的案件:保住了一段婚姻,批评了一位不称职的6娃母亲,有法律有情理,有原则有温度。辰溪县法院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为此在自己法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为群众半实事]专栏,宣传了此案,表扬了覃梦思法官。可惜广大人民群众觉悟太低了,看完法院的宣传文章后纷纷不买账。为什么只给女方“家庭教育令”?不绐男方发禁重男轻女的教育令呢?删文了,就没这事情了。反正我们已经判不准离婚了。反正日子要熊某自己过的,和我法院有何相干?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日子是熊某自己过的,她都这样了,为啥法院还不判决离婚?所以呢,这么判,辰溪县法院到底觉得是经得起考验,还是值得商榷?备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下,均不作为笔者的正式法律意见。
*明律,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电话131225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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