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律
公众号|明律如是说
众所周知,目前全国高考有多套试卷,各地录取分数线也不一样,相差甚大。
即便是用同一套试卷的省市,各省市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也不一样。
官方解释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各地不一样的原因大致如下:
1、因为种种原因,各地中学教育质量不同,如果全国统一分数线,可能有的地方考生基本都能上大学,有的地方考生基本都不能上大学。
2、各地考生数量不同,河南省、广东省、山东等地考生多,而北京、上海、西藏等地考生少,各地自行划线,可以确保相对合理的录取率。
3、各地高校教育资源不同,大部分高校都有招生本地生源数量较多的政策,高校众多的地方,则本地考生的招生名额也会较多。
4、高考考卷不一样,没有可比性。总分也不一样,上海总分660分,海南总分900分,其他地方总分都是750分。
教育质量、考生数量、高校资源也就算了,为什么全国高考要搞那么多套卷子呢,就并不能全国统一一套卷子吗?
如今高考,全国一共有7套试卷:全国甲卷:云南、四川、广西、贵州、西藏;全国乙卷: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安徽、江西、河南; 新高考全国一卷: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福建、浙江;新高考全国二卷:辽宁、重庆、海南;北京卷、天津卷、上海卷。
另外,仅从人才选拔的公平角度来看,是不应该有地域之分的,但是国家选拔人才,还要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去考虑,要做到相对“均衡”。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同样是参加高考,各地高考的难度、录取率是不一致的。因此,“高考移民”也成了无法遏制、杜绝的一种现象。所谓高考移民是指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如果学在江苏,考在西藏,想不考个好大学都难。实际上,1977年恢复高考后相当长时间里,都是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的,也就是大家都用同一套试卷高考的。一直到了二十几年后的2001年,全国也只有上海、广东、江西的高考是试点性质的自主命题,其他各地用的都是同一张试卷。北京:文科重点本科分数线454分,一般本科分数线429分,专科360分;理科重点本科分数线488分,一般本科分数线为443,专科360分。山东:文科重点本科分数线580分,一般本科线分数线539分,专科分数线509分;理科的本科重点分数线为607分。北京和山东的分数线肉眼可见的差异较大,一位考生分数在509分的话,如果在北京其可以入读重点本科院校,但在山东其却连没有入读一般专科院校的资格都未必有。2001年,青岛考生姜妍(理科,高考成绩522分)、栾倩(文科,高考成绩457分)、张天珠(文科,高考成绩506分)三人觉得自己的分数在北京可以读重点本科,在山东却连专科也上不了,这很不公平。三人认为这有违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三人准备状告教育部违宪,侵犯了她们的平等教育权。三人委托了德衡律师事务所的李强和杨培银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和三位考生及家长进行深入交谈后确定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即国家教育部)所作出的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2、请求法院向被告提出司法建议书,督促被告今后避免作出类似违法行政行为。最终,确定了因该案件诉求涉及全国数以百万计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属于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本案件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三考生要告教育部”的消息经媒体报道传开,引发了关注与热议。2001年8月22日,三考生在两位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北京,准备在第二天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8月23日一早,三考生和两位代理律师一起前往天安门广场观看了升旗仪式,坚定依法维权的信念,汲取力量和勇气。看完升旗后,一行人士气旺盛地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在最高法院大门口,一行人就被“县官不如现管”的最高院门卫阻拦了下来,门卫告知他们要到位于朝阳区小红门的“信访接待处”去办理相关手续。三考生和两律师都认为他们是来立案的,应走立案程序,而不是走信访程序,三位考生也不是信访人员。虽然本案已经是大家关注的热议案件,有媒体跟踪报道,但最高院门卫还是没放他们进去立案。“忠于职守”的最高院门卫守住了立案的第一道关卡......代理律师商议后,决定采取法律规定的邮寄方式,用EMS特快专递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立案材料。立案材料邮寄出去后,代理律师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发出查询通知。经过多日的等待,2001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自称姓侯的法官分别给三位考生或家长打电话,就本案立案事宜进行了口头答复,并要求考生或家长进行记录。你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的起诉国家教育部的诉状及有关材料,我庭已经收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向我院起诉,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向国家教育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现将你邮寄我院的起诉材料,按来信地址,以邮寄方式退还,请注意查收。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2001年9月3日。没有接到电话的代理律师得知最高院的电话通知内容后,和三考生及其家长一起进行了商议。他们认为虽然没有立案成功,但很有意义,因为最高院并没有认定该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也不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而是告知具体的诉讼管辖法院(教育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此时,三考生及两位代理律师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就法院管辖问题向最高院提出法律意见书,也可以直接到最高院认为的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再次起诉。经过详细的分析和交流后,三位考生一致决定不再继续诉讼。三考生因平等教育权受侵害状告教育部一案,诉讼事宜就此作罢,没有正式立案。三位勇敢的女生,有人去读了民办大学,有人选择了复读。三考生不再继续诉讼,有种种原因,三人认为已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己的诉讼目的:引起重视,推动高考改革。当时,社会各界对此密切关注,全国各地考生及家长纷纷表示对三考生的支持和鼓励。甚至很多人提出愿意捐款资助,乃至联合起来到北京声援支持。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等媒体也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由此引发了更热烈更广泛的关于高考录取分数的地区差异关注与讨论。三考生状告教育部案虽然终止了诉讼,但对教育平等、宪法司法化的研讨也在各地方、各领域、各层面开展起来。
2002年,北京高考全科都自主命题,不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卷。2003年,天津宣布全科自主命题,不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卷。2003年,江苏宣布全科自主命题,不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卷。2003年,辽宁宣布全科自主命题,不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卷。至此,高考自主命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兴盛,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的统考时代正式落幕。时至今日,全国高考一直是分成七八份试卷,适用于不同的省份。各地高考分数线不一样的理由又多了很有说服力的一条:高考考卷不一样,没有可比性。备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下,均不作为笔者的正式法律意见。
*明律,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电话1312259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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