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面子!”山西,小舅子跟自己家买了同小区的房子,本该更亲近才是,万万没想到,男子竟被母亲逼着跟媳妇离婚!原因荒唐至极!

文摘   社会   2024-06-05 11:02   贵州  

“好大的面子!”山西,小舅子跟自己家买了同小区的房子,本该更亲近的,万万没想到,男子竟被母亲逼着跟媳妇离婚!原因荒唐至极!

山西,小陈和小张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最近却因为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直接上了法庭。(文中皆为化名)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小陈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在父母的帮衬下买了房,而后娶妻生子,夫妻恩爱。


在外人看来,那绝对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然而,这天小陈却突然接到法院通知,让小陈去一趟。


小陈听后也是一头雾水,连忙赶往当地法院。


到法院后,小陈才知道原来妻子小张把自己给起诉了。


妻子小张声称自己脾气暴躁,喜欢喝酒,对老婆孩子不管不问,无家庭责任心还家暴,现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再共同生活,坚决要求跟自己离婚。


听到此处,小陈非常惊讶。


随后他赶紧向法官解释自己跟妻子一直关系很好,只是前两天发生了点口角而已,所以她才会一时冲动起诉离婚的。


法官看小陈说的真诚,便劝解小陈婚姻不是儿戏,双方要互相谦让包容理解。并告知小陈跟妻子说好后,可以再一起到法院来撤诉。


小陈连连称是,再三感谢法官,这才朝家里赶去。


等小陈回到家后,他发现老婆早已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而母亲跟没事人一样坐在沙发上嗑瓜子。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啊,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


两个月前,小张的弟弟,也就是自己的小舅子看自己家住的房子户型很好,于是也在这个小区买了一套房子。


小陈和妻子都觉得这是一个好事,姐弟之间住在一个小区,平时有什么事也能互相照应。


不过,因为小舅子一家还没搬过来,他们也就没有把这个事告诉母亲。


然后就在两天前,母亲跟邻居们在小区里遛弯,有一位邻居无意间说到妻子的弟弟也在这个小区买了房子。


闻听此言,母亲心头一阵不悦,觉得自己对儿媳家里的事竟然不如一个外人知道的多,觉得受到了忽略,“面子”上实在挂不住,于是便匆匆回了家。


回家后,母亲觉得儿媳小张不够尊重自己,便质问起小张来。


话不投机半句多,说着说着两人便吵了起来,凑巧的是此时小陈刚好应酬完回到家。


母亲见儿子小陈回来了,便开始添油加醋地说小张的不是。


喝了不少酒的小陈看见老婆跟老妈吵架,心里本就不痛快,于是,不但不劝阻,反而借着酒劲也数落起妻子小张来。


次日一早,小陈便去上班了,没想到上班途中就接到了法院的通知。


小陈此时总算全部明白过来,急忙赶往岳父家去接老婆。


等到了岳父家,尽管小陈跟妻子道了歉,也得到了妻子的原谅。


但此时,岳父一家人却觉得小陈和其母亲合伙起来欺负小张,坚决不答应让小张跟他回家,这婚非离不可。


小陈无奈,一脸失落地回到家。

看着儿子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小陈的母亲便关切地询问。


小陈向来孝顺,尽管全身疲惫,还是把事情经过全跟母亲说了。


没想到,一听儿媳妇起诉儿子,小陈母亲不但不劝,反而还添油加醋地说:“离,跟她离,这么不懂事的亲家不要也罢!”


此事就这样耗着。


由于小陈没法带妻子去法庭撤诉,很快就到了开庭的日子。


法庭上,小陈和小张的“亲友团”也都来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如何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到本案中,法官发现法庭上小陈和小张都表现得很冷静,相反是两方亲友团吵得不可开交。


法官调查后发现,小陈和小张两口子其实早就消气了,但碍于家长的态度,小两口才谁也不想先退一步,放低姿态的。


最后,法官审理后,认为两方纯属斗气,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最终依法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随着法垂落下,一场家庭闹剧终于落下帷幕。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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