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福建,女子怀孕被调岗到工作量更大的职位,女子愤而提起劳动仲裁,然而老板反将其告上法庭,老板:她前几个月业绩不达标!

文摘   2024-02-28 16:07   贵州  

“太离谱了!”福建,女子怀孕被调岗到工作量更大的职位,女子愤而提起劳动仲裁,然而老板反将其告上法庭,老板:她前几个月业绩不达标!


福建,正沉浸在怀孕喜悦中的李女士,最近却遇到了一件令人烦心的事。(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李女士于2016年入职了当地一家婚庆工作室,经过多年兢兢业业的努力,再加上能力出色,于前两年晋升为该工作室的礼服主管。


在这期间,迎来送往见证了一对对恋人组建幸福的家庭,李女士自己也在有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幸福而美满,工作尽心尽责。


然而,直到2022年3月的一天,这一切突然发生了改变。这一天,李女士感觉总是恶心、呕吐,于是便前往医院检查。


经医院检查后,李女士高兴地得知自己怀孕了。随后,李女士便将该情况告诉了工作的婚庆工作室负责人。


负责人听闻后,嘴上说着恭喜。然而,到了2022年6月,该婚庆工作室以李女士月业绩不达标为由,将其岗位从礼服主管调整为礼服师,调岗后的薪资待遇以礼服师标准执行。


李女士不满该工作室作出的调岗决定,与工作室积极沟通无果后离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婚庆工作室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仲裁委支持了李女士的部分仲裁请求,婚庆工作室不服仲裁结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婚庆工作室主张,调岗通知作出前,李女士七个月没有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基于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问题,婚庆工作室将其职务调整为礼服师,并非因李女士怀孕而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礼服主管和礼服师的绩效提成计算方式有区别,礼服师如果业绩高,工资可能会超过礼服主管。

李女士则主张,调岗通知作出前,婚庆行业整体业绩下滑十分严重,不仅是自己所在门店存在如此情况,婚庆工作室设定业绩指标的数值也存在问题。工作室是因门店整体运营压力大,无法负担过多人力成本,所以在得知其怀孕后,将其调整到需要干更多体力活的礼服师岗位,想逼她自己离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李女士怀孕期间,婚庆工作室以李女士“业绩未达标”为由,将其岗位由礼服主管调整为工作量更大的礼服师,该工作室未提供相应的孕期保护条件


其次,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到本案中,李女士于2016年9月入职该工作室,至2022年6月,已经在该公司工作5年零9个月。

最终,法院审理后,婚庆工作室应当向于女士支付经济补偿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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