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又又又有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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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鼓励创新策源
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的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大力培育重磅产品。前瞻布局基因与细胞治疗、mRNA、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前沿赛道,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药物研发,提供更多智能化应用场景。
进一步放大临床资源优势
持续增设研究型床位,建设功能完备、集约共享的研究型病房。完善临床成果作价入股等转化机制,优化成果评价和团队激励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临床试验和产品创新的风险补偿,完善风险共担机制。
进一步缩短产品研发和上市周期
通过建立临床预备队列等创新举措,力争将临床启动时间压缩到25周内。建立伦理审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等机制,将总体流程压缩至3周内。推动实施国家注册审评审批改革试点,实现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加快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将审评平均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进一步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
推动更多“新优药械”入院、入医保,确保上海市医疗机构“应配尽配”。加大创新产品医保支付力度,对相关诊疗项目实行医保预算单列支付、在DRG/DIP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病种分值改革中单独支付。大力支持上海市创新药械国际化发展。
进一步完善全要素支撑体系
强化投融资支持,发挥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转化基金等作用,加强战略纾困投资。鼓励企业风险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队列研究数据开放共享,打造高质量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推动行业数据依法合规交易、跨境安全流动。推出500万方标准化厂房,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落地。
进一步释放改革创新活力
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开展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优化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政策,支持细胞治疗产品及相关特殊物品进出境。充分发挥市区联动专班机制、“4个100”清单制度等作用,强化为企服务,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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