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已扩大至63种。
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介绍了“港澳药械通”的推进情况。
“港澳药械通”推进情况
实施三年多以来,共有19家医疗机构成为指定机构。
发布6批目录,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已扩大至63种,惠及患者6709人次。
品种涵盖抗肿瘤药物、眼底用药以及心脏起搏器、新一代人工耳蜗植入体等先进医械。
业务首次申请的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
非首次申请的承诺办理时限为10/15个工作日,其中申请本机构已获批的品种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广东市场监管局表示,未来将进一步优化“港澳药械通”产品入院机制,促进临床使用。
近期,广东省已将相关请示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医院使用“港澳药械通”产品影响绩效考核事项专门提出申请,建议对其单独计数,以促进“港澳药械通”产品在高水平公立医院扩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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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药械通”产品入院机制不断优化,广东加强指定医疗机构管理。
有业内人士指出,“港澳药械通”在落地过程中,存在药占比、耗占比影响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情况。
广东市监局表示,近期,广东省已将相关请示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医院使用“港澳药械通”产品影响绩效考核事项专门提出申请,建议对其单独计数,以促进“港澳药械通”产品在高水平公立医院扩大使用,同时吸引更多医疗机构参与“港澳药械通”政策实施。
2024年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号)。
该《通知》明确,“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备案后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不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和市场调节价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管理,由医疗机构和患者按自费单独结算。
同时加强项目备案和药品使用的指导,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编码赋码服务,做好价格监测和检查,加强“港澳药械通”注册审批、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的对接和共享,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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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断探索将“港澳药械通”产品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一是推动辖内惠民保承保机构,进一步优化惠民保产品设计。
目前,广州、珠海、东莞、中山等4个市“惠民保”均将港澳药械通纳入保障范围。
广州“惠民保”提供3种“港澳药械通”保险保障;
中山“博爱康”可报销参保人在“港澳药械通”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指定“港澳药械通”药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可赔付20万元;
珠海“大爱无疆”可报销经承办机构审核同意的港澳药械通指定药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1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的60%。
二是推动商业健康险进一步覆盖港澳特定药械相关费用。
横琴人寿推出横琴金生健行医疗保险:
在内地特定药品均不适用治疗被保险人病情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使用粤港澳大湾区特定药品清单中的药品,药品清单涵盖20种在港澳地区获批使用的特定药品。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辖内工银安盛、太平养老、中英人寿等公司推出的高端医疗险产品在对药物、医疗器械费用进行赔付时,不对药械是否已经国家注册程序进行限制,可覆盖“港澳药械通”相关产品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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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政策扩大实施。
四类举措
● 参考香港、澳门创新药械上市使用情况,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对医疗服务及用药用械需求,进一步扩大“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和药品医疗器械范围。
● 完善粤港澳三地监管协作机制,强化省内多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保障“港澳药械通”产品使用安全及质量安全。
● 继续跟进请示情况,推动优化指定医疗机构考核工作。
● 持续推动“港澳药械通”产品费用及医疗服务费用纳入更多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研究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