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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不同的项目交付模式会带来不同的设计优化路径及利益归属。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与 DBB(Design-Bid-Build,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作为两种常见的项目交付方式,在设计优化方面与因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归属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了解它们之间不同差异,对于EPC项目的参与各方正确认识设计优化的价值和作用,合理分配设计优化所带来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EPC 模式与 DBB 模式下的设计优化有哪些不同之处
从设计主体责任角度讲,在EPC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由一家承包商负责,设计优化的主体通常是总承包商,其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等全面负责,设计优化范围贯穿项目全过程。而在DBB模式中,设计方主要负责设计,施工方按图施工,设计优化主要由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完成,设计方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较少参与设计优化。
在优化目的方面,EPC模式下的设计优化侧重于整体项目价值的提升,要同时考虑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协同,平衡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比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某种设备的规格变化可以带来施工便利和成本降低,就会反馈到设计中进行优化。DBB模式主要关注设计成果本身的质量和功能,重点在于满足业主在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较少涉及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节约和进度优化等问题。
从优化时间和灵活性来看,EPC模式下设计优化可以在项目各个阶段进行,因为设计、采购、施工是深度融合的,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调整优化,比较灵活。例如在施工阶段发现某一设计不利于现场施工操作,能够快速修改设计。DBB模式下设计优化主要集中在设计阶段,一旦设计完成并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设计变更相对困难,因为会涉及较多合同和费用调整问题。
二、EPC 模式与DBB 模式下设计优化的利益归属
1、EPC模式下设计优化利益归属
在EPC模式中,设计优化的利益主要归属于总承包商和业主。
EPC工程总承包商通过设计优化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或者提高质量,从而增加自身的利润。例如,总承包商在材料采购方面,通过优化设计选择更具性价比的材料,降低了材料成本,这部分节省下来的成本在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转化为利润。
再比如:在进度控制方面,EPC工程总承包商可以通过合理调整施工顺序的设计,减少各施工环节之间的等待时间,提前完成项目交付。总承包商可以因提前完工获得奖励,或者将节省的时间和资源投入到其他项目中,增加额外收益。
在质量提升方面,优化设计能够提升项目质量,减少后期维修和整改成本,同时,一个高质量的项目也有助于提升总承包商的声誉,为其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这可以认为一种长期的利益收获
对于业主而言,在EPC模式下,设计优化能使项目在功能、质量不变或提升的情况下,降低总投资或者加快项目交付使用,从而获得更高的性价比和更早的投资回报。如,对于一个商业综合体EPC项目可以通过优化设计改善了空间布局,提高了商业空间的利用率,使得业主在后期运营中能够获得更多的租金收入。
另外,由于EPC项目是讲设计、采购和施工形成紧密的结合,这样工程总承包商可以从整体项目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利益平衡。这种协同优化的利益也会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得到体现,如减少运营阶段的维护成本等,这部分利益最终也会惠及到业主和总承包商。
2、DBB(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优化利益归属
在DBB模式中,设计优化主要是在设计阶段进行,利益归属相对复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主要是为了满足业主在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重点是提高设计质量和功能。如果设计优化能降低项目成本,理论上业主是主要的利益获得者,因为业主承担了项目的主要投资风险。比如,设计单位通过优化建筑结构设计,减少了混凝土和钢材的用量,降低了建筑的造价,业主可以节省建设资金。
在DBB模式下设计单位获得的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有限的直接经济利益,因为,设计优化主要是为了满足业主的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虽然设计优化可能会降低项目成本,但设计单位一般不会直接从成本节约中获取经济利益。
其次,从专业方面考虑,通过设计优化,设计单位可以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获得业主和行业的认可。如,设计单位通过创新的结构设计优化,使建筑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更具美感和经济性,这种专业成果可以在建筑行业的奖项评选或专业论坛中得到展示,对设计单位的品牌建设有积极作用。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DBB模式下其主要是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较少参与前期的设计优化。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增加,施工单位可能会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得补偿,但这种情况更多的是一种成本补偿而不是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并且,由于设计和施工是分离的,施工单位很难像EPC模式中的总承包商那样从整体上通过设计优化来获取额外利益。
结语:
综上,EPC 模式下,设计优化由总承包商主导,各环节紧密结合,能够实现快速决策和高效执行。设计团队、采购团队与施工团队协同合作,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进行优化。这种模式下的设计优化注重整体效益的提升,能够有效降低成本、缩短工期,为总承包商带来更多的利润空间。利润分配主要倾向于总承包商,其通过优化设计节省的成本和提前完工获得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于内部团队的激励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相比之下,DBB 模式下的设计优化相对分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分别在不同阶段发挥作用。设计单位通常在设计阶段进行优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满足业主需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提出一些优化建议,以降低施工难度和成本。然而,由于各参与方之间的沟通协调相对复杂,设计优化的实施往往面临一定的挑战。利润分配也较为复杂,设计单位可能会通过获得额外的设计费用或奖励来体现其设计优化的成果;施工单位则可能通过变更工程价款等方式获得一定的利润。而业主在这个过程中,主要通过获得更高质量的工程和更合理的成本控制来实现自身的利益。
总之,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EPC 模式与 DBB 模式下的设计优化呈现出诸多不同之处,而这些差异也深刻影响着利润分配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项目中,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并合理规划设计优化和利润分配,以实现项目参与各方的共赢和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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