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有余 减法不足

文摘   2024-11-06 07:1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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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有余 减法不足

 

在当今工程建设领域,EPC项目管理模式之所以日益盛行,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该模式将设计、采购与施工实现了有机地融合,为项目的高效实施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法。然而,在大量的EPC工程实践中却常常发现,以施工方牵头的EPC项目中,出现了一种值得深思的怪象:那就是牵头的工程总承包商,由于长期受传统思维模式的禁锢,在项目实施阶段自然或不自然地陷入试图通过增加设计变更,来追逐项目利润的最大化漩涡,而忽略了EPC项目模式下的核心要点,即在这种模式下,设计变更带来的成本增加是需要自己来承担的。可以说,他们采取这种思维路径与行为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这正所谓的“加法有余,减法不足”。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着EPC项目利润实现,更有可能对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产生不利的影响,该问题值得我们深入剖析。

 

的确,在传统的DBB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施工企业常常会依赖于设计变更来获取额外收益。然而,在EPC模式下,这种思维模式已经不再适用。因为,EPC模式通常采用的是总价合同,这就意味着工程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负责,并对项目成本、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再说,在EPC模式下,承包商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变更风险。EPC项目通常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一般不予调整,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调价原则。对于EPC项目而言,任何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设计变更都可能导致成本增加,而这些增加的成本往往需要承包商自己承担。因此,施工企业牵头的工程总承包商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EPC模式下,设计变更的增加往往意味着需要自己掏腰包,这样无疑会压缩利润空间。

 

那么,在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实现利润空间的扩充呢?小编认为首先是管理理念的转变,也就是说,作为EPC牵头的施工企业需要从依赖变更获取收益的传统思维向以优化设计和严格成本控制方向转化。这就要求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仔细评审,明确变更及结算的约定,以规避超概风险,并预埋利润。此外,施工企业需要优化设计,把控设计造价以获取利润空间。由于合同总价是固定的,总承包商必须从设计环节就开始控制成本,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降低工程造价,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成本控制。

 

通过优化设计与严格的成本控制,承包商能更好地控制、降低项目成本、缩短建设工期、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此外,由于承包商能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施工统筹安排,易于掌控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获利空间也比较大。因此,施工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变更合理、必要,并及时调整成本预算。同时,项目团队还需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评估风险状态,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对策略,确保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总之,施工企业牵头的EPC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转变思维、与时俱进,从依赖设计变更获取额外收益转变为通过优化设计和成本控制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思维模式上来。这不仅要求企业在合同签订前仔细评审合同条款,还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以适应EPC模式下的风险和责任。相信:通过这种思维的转变,施工企业牵头的EPC项目可以实现更高效、低成本、绿色环保的建造任务,最终实现业主和承建商的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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