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生 ‖ 從「天寶酷吏吉溫」的仕宦涯看安史之亂的爆發

2025-01-03 10:00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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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永生(香港樹仁大學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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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亞學報》,第三十七卷(2020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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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題目及摘要附於文後

Title and abstract in English are attached at the bottom.





















吉溫作為天寶年間的酷吏,先後獲李林甫、楊國忠和安祿山所重用,漸漸擺脫酷吏的角色,而成為有著重要政治作用的朝廷重臣。到了天寶末年,隨著楊國忠與安祿山的權鬥,吉溫被牽涉其中,及至楊國忠借故貶死吉溫的二個月之後,便爆發了幾乎摧毀整個李唐王朝的安史之亂。當時流傳的說法是安祿山起兵,是為了替吉溫報仇。所以,吉溫在玄宗統治晚期所起的政治作用是不能忽視的。





一、引言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八下〈酷吏傳下‧吉溫〉有這樣的一段描述:


(天寶十四載)溫九月死始興,十一月,(安)祿山起兵作亂,人謂與溫報讎耳。


眾所周知,《舊唐書》主要取材自唐代的實錄、國史等官修史籍,如此則唐代史官早已言明,安祿山起兵作亂的原因是為了替吉溫報仇。而吉溫作為天寶年間酷吏的作表,曾先後獲玄宗親信高力士,與及權相李林甫和楊國忠的重用。然而吉溫為李、楊二人奔走效力,打擊政治對手的同時,又暗地與安祿山有所交往,最終更成為後者在長安朝廷的耳目。吉溫之死又被視為直接引發了安史之亂。這樣看來,吉溫的政治能耐與歷史作用實不能低估。與昔日武則天時期的酷吏相比,吉溫確實發揮著極為不尋常的歷史作用。因此,本文的試圖從天寶中後期的政治形勢角度重新帶出酷吏吉溫在天寶政局中所發揮的影響力,展示吉溫其表面平凡,卻又帶動著歷史前進的特殊歷史地位,從而探究其與安史之亂發的某些關係。


長期以來,關於唐代酷吏的研究每集中武則天稱帝後前,多半從政治角度研究酷吏對武則天稱帝的作用與影響。至於專門探討玄宗時期酷吏的論著則相對較少,多半是附帶於唐玄宗或其他相關研究之內,而較少獨立成篇。例如:田廷柱認為吉溫是一個「墻上草,隨風倒」的人物。許道勛與趙克堯對於玄宗年間之所以出現酷吏政治,認為是統治集團內部利益矛盾的表現,尤其唐玄宗與李林甫的取向是形成酷吏政治的關鍵。劉文瑞則形容酷吏吉溫是一個政治投機份子。他在天寶年間先後投靠得勢的李林甫,楊國忠及安祿山,從而仕途一帆風順,實際上就是政治上的“機會主義者”。台灣的王壽南教授在〈唐玄宗時代的政風〉指出玄宗由最初拒絕,發展至後來一度欲任用吉溫為相的轉變,反映出由於玄宗的鬆懈,而專任李林甫,而林甫則利用吉溫等酷吏以達至鏟除異己的效果,對當時的政治環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上述研究俱認為玄宗的荒怠、李林甫專政對天寶年間酷吏出現有莫大的關係。而張榮芳在其著作《唐代京兆尹研究》中,指出京兆尹一職常受朋黨之爭影響,作為李林甫親信而任職京兆尹的蕭炅便借吉溫對付李適之等人。任士英則認為吉溫參與李林甫打壓太子,亦即日後的唐肅宗(李亨,711-762;756-762在位)的一系列事件,反映李林甫利用吉溫等人企圖謀害太子李亨。而丁俊雖點出李林甫利用酷吏吉溫製造寃獄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但卻欠缺深入剖析。總體而言,前述研究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吉溫的存在意義,但並非聚焦到其本人身上,故而未能掌握吉溫於天寶年間所發揮的政治作用,更遑論探討其與安史亂起的重要關係。



二、“酷吏”的由來


吉溫政治生涯的開端,其實並不順利。天寶初年,玄宗以其為“不良漢”,拒加擢拔。這段歷史分別見於《舊唐書》:


天寶初,為新豐丞。時太子文學薛嶷承恩倖,引溫入對,玄宗目之而謂嶷曰:「是一不良漢,朕不要也。」


和《資治通鑑》:


溫始為新豐丞,太子文學薛嶷薦溫才,上召見,顧嶷曰:「是一不良人,朕不用也。」


原先唐玄宗認為吉溫是不良漢,棄而不用,所以日後吉溫走上酷吏之路,應該與玄宗本人無太直接的關係。這點與武則天時期酷吏幾全是君主親自擢拔的背景,有着明顯區別。這一背景亦決定了後來吉溫的宦途發展方向,既然不見用於君主,就只退而求其次,游走、依附於內廷近臣、外朝宰執,以至暗結於新晉貴戚之間。吉溫酷吏生涯的基本格局,已告定型。此便是傳統史書所云,“游於中貴門,愛若親戚”的意思。結果,吉溫憑其“性禁害,果於推劾”的特質, 先後成功交結高力士、李林甫、楊國忠、安山祿,這幾個影響着整個天寶政局發展的重要人物。值得注意的是,吉溫長於推劾,這獨特辦案手法,是其能獲得李林甫、楊忠國二人垂青的重要原因之一。這樣,吉溫便與昔日的酷吏頗有不同,其審訊並非依靠羅織罪名、嚴刑拷問等武周酷吏慣用的方法,而是如《舊唐書》所載的: 


溫早以嚴毒聞,頻知詔獄,忍行枉濫,推事未訊問,已作奏狀,計贓數。及被引問,便懾懼,即隨意而書,無敢惜其生者,因不加栲擊,獄成矣。


原來吉溫在審理案件之前,“已作奏狀,計贓數”,已基本搜羅了案件所需法律文書與及有關贓物證據等重要資料。提訊時,犯人眼見主審官員—吉溫,已完全掌握了定讞所需的一切,明白到已經是「證據確鑿,無用抵賴」,最後只能認罪。於是出現了吉溫審案可以“不加栲擊,獄成矣”的說法,案件往往能順利審結,亦無招來非議。由此可見,吉溫不以嚴刑拷問的形式迫使犯人認罪,而是預先尋找可入罪的罪證讓被告因恐懼而認罪。這種審案方式“(李)甫林深以溫為能,擢戶部郎中,常帶御史。林甫雖倚為爪牙….”。正是李林甫的提拔,讓吉溫的走上了酷吏的路途。 


天寶初年,李林甫以吉溫與羅希奭為其爪牙,不斷興起冤獄,剷除異己。吉、羅二人因而被當時人冠以酷吏的惡名。《資治通鑑》有這樣的記載:


及林甫欲除不附己者,求治獄吏,炅薦溫於林甫;林甫得之,大喜…時又有杭州人羅希奭,為吏深刻,林甫引之,自御史臺主簿再遷殿中侍御史。二人皆隨林甫所欲深淺,鍛煉成獄,無能自脫者,時人謂之「羅鉗吉網」。


溫公直言,李林甫為了鞏固權位,欲剷除異己,需要尋找長於治獄的官員為其效力。最後,經其親信京兆尹蕭炅的推薦,吉溫成為林甫的黨羽。更與羅希奭一道,隨著林甫的意欲“鍛煉成獄”,屢興冤獄,而涉案者又往往“無能自脫”。《冊府元龜》更詳列了在李林甫授意下,吉溫與羅希奭興獄打擊的當朝官員名字。


玄宗天寶中,右相李林甫引(羅希奭)與吉溫持獄,遷殿中侍御史。自韋堅、皇甫惟明,李適之、柳勣、裴敦複、李邕、鄔元昌、楊慎矜、趙奉璋下獄,皆與溫鍛鍊故。時稱羅鉗吉網,惡其深刻也。


明顯地,後世史家們俱認為吉溫之所以成為酷吏,因其為李林甫興獄,打擊政敵有直接關係。這點從今本《安祿山事迹》一書中作者原注得到佐證。


及(楊)國忠與(安)祿山交惡,而(吉)溫厚於祿山,祿山掌閑廄,引之副使,內俟朝庭,國忠遂忌之。及其貶也,玄宗命高力士於朝堂宣慰百官曰:「吉溫兇忍之人也,自伯父已來,世為酷吏,朕任人不明,比刑濫,悉溫所為。今為卿等除酷吏,卿其悅乎?」


安史之亂以前,吉溫已輾轉成為安祿山的副使,理應脫離了酷吏行列。然而在他被貶死後,玄宗卻命高力士於朝堂上當眾宣告吉溫為酷吏。因此,以唐朝官修國史為本的傳統正史最終仍把吉溫歸入為酷吏列傳的原因或源於此。值得注意的是,在天寶中葉以後的發展來看,吉溫似已不再擔任酷吏的角色,而是在楊國忠執政下所倚重的大臣,亦是安祿山所信任的政治夥伴、及其在長安朝廷上的耳目、內應。



三、李林甫與吉溫


當初玄宗認為吉溫是“不良之人”,而非酷吏,多少說明這時吉溫的表現,與玄宗所認識的武則天時期酷吏的表現,應該是存在頗大的區別。正如前文所述,天寶時期酷吏政治的出現,李林甫專權才是最主要的關鍵。李林甫擢用吉溫等酷吏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利用吉溫打擊威脅其相位的對手,以至清除異己,二是陷害太子李亨。換句話說,吉溫成為酷吏是李林甫一手提拔的。


1

打擊對手、剷除異己


以天寶四載(754)的蕭炅貪贓案為開始。這年河南尹“蕭炅以贓下罪”, 吉溫受西京御史臺所責成審理此案,而“溫治炅甚急。”以其一貫嚴厲態度審理,然而在李林甫的干預下,案件最終卻不了了之。蕭炅不僅免於懲處,更獲擢升為京兆尹,而吉溫亦轉為萬年縣丞。據《安祿山事亦迹》所記:“初,蕭炅為河南尹,以贓下獄,溫課竟其罪。炅為李林甫佐之,由是特恩轉大府卿,溫後為萬年縣丞。未幾,炅拜京兆尹。”《舊唐書》更直言因“賴炅與右相李林甫善,抑而免之。”蕭炅獲李林甫的蔭庇不但能逢凶化吉,更獲晉升。受賄事件終於不了了之,及後發展卻是“及溫選,炅已為京兆尹,一唱萬年尉,即就其官,人為危之。”正當時人擔心吉溫因此而與蕭炅結下嫌隙之際,出人意料的是吉溫憑著自身的權謀和高力士的關係,不只化解與蕭炅的嫌隙,更賺取了對方的賞識,並引其為京兆尹法曹僚屬。據《資治通鑑》記載:


溫素與高力士相結,力士自禁中歸,溫度炅必往謝官,乃先詣力士,與之談謔,握手甚歡。炅後至,溫陽為驚避。力士呼曰:「吉七不須避。」謂炅曰:「此亦吾故人也。」召還,與炅坐。炅接之甚恭,不敢以前事為怨。他日,溫謁炅曰:「曩者溫不敢隳國家法,自今請洗心事公。」炅遂與盡歡,引為法曹。


溫公並未提及吉溫如何認識高力士,反而是透過“溫素與高力士相結,……與之談謔,握手甚歡”的描述,直接帶出兩人關係密切的重要訊息。受賄事件平息後,吉溫又忖度蕭炅必定拜會高力士致謝,這點足以證明高力士亦曾為平息蕭炅受賄一事作出溝通。於是吉溫開始精心部署,或許是高力士的配合,又或許是在多方打聽後,吉溫得悉蕭炅何時會到訪高力士,乃特地提前往訪力士,以待蕭炅的到來。果然,一切盡在吉溫籌算之中,蕭炅到訪時,吉溫佯作驟見蕭炅而驚恐回避。這時高力士出面調停,直呼吉溫行第,著其留下之後,更向蕭炅表示吉溫“亦吾故人也”。高力士直接表明自己與吉溫的親密關係,因而讓蕭炅“不敢以前事為怨”。其後,吉溫主動拜會蕭炅,負荊請罪,說什麼“曩者溫不敢隳國家法,自今請洗心事公”,表示自己昔日不能不按著國法行事,今後將唯蕭炅之命是從等等。這番言辭成功打動蕭炅。結果,“炅遂與盡歡,引為法曹。” 蕭炅接受解釋之餘,更引用吉溫為京兆尹的法曹屬吏。吉溫成功化解與蕭炅嫌隙的同時,更造就了後來他能成為李林甫親信酷吏的前提關係。“及林甫欲除不附己者,求治獄吏,炅薦溫於林甫。林甫得之,大喜。”吉溫透過蕭炅的推薦,終於成為李林甫手下的酷吏。至於蕭炅向李林甫推薦吉溫的原因,同樣據《資治通鑑》的記載是: 


李適之與李林甫爭權有隙。適之領兵部尚書,駙馬張垍為侍郎,林甫亦惡之,使人發兵部銓曹奸利事,收吏六十餘人付京兆與御史對鞫之,數日,竟不得其情。京兆尹蕭炅使法曹吉溫鞫之。溫入院,置兵部吏於外,先於後廳取二重囚訊之,或杖或壓,號呼之聲,所不忍聞;皆曰:「苟存餘生,乞紙盡答。」兵部吏素聞溫之慘酷,引入,皆自誣服,無敢違溫意者。頃刻而獄成,驗囚無榜掠之跡。


李林甫為打擊政敵兵部尚書李適之和侍郎張垍,不惜製造寃案,使人告發兵部銓曹六十餘名吏員受賄。可是,負責審理的御史臺和京兆尹的官員卻遲遲未能令涉案的兵部吏員招認。於是,時任京兆尹的李林甫親信蕭炅,乃改派法曹屬吏吉溫治理此案。吉溫接手審理此案後,先命令兵部吏員在院外等待,而引來另一案件的兩名重犯施以嚴刑拷問,讓在院外候審的兵部吏員聽到犯人慘叫聲而產生恐懼,加之兵部吏員素聞吉溫審案手段殘酷,於是“皆自誣服,無敢違溫意者。”即使被誣告也願意認罪。吉溫迅速地審結案件,由於吉溫並無對這六十餘名兵部吏員用刑,結果在大理寺、刑部覆驗此案時,“驗囚無榜掠之跡”,即證明案件並非“屈打成招”。吉溫順利完成李林甫責成蕭炅的政治任務。此應是後來蕭炅向李林甫推薦吉溫的原因所在,《通鑑考異》引《唐曆》所云:“而薦於林甫;溫之進也反以炅力。”便是這個意思。值得順一提的是,《資治通鑑》把此事繫於蕭炅引吉溫為法曹之前,則明顯時間上有點混亂,甚至前後倒置,未知溫公用意何在? 


吉溫仕途的變化,最終能投入林李林甫門下,成為酷吏,期間除憑自身的權謀與能力外,高力士的關係、蕭炅的推薦亦是關鍵所在,情況就如《安祿山事迹》所述:“ (蕭炅)乃引為曹官,薦之於林甫。溫之進也,由力士。”


2

陷害太子李亨


吉溫以酷吏角色為李林甫效力時,其最主要任務之一,便是陷害太子李亨。玄宗於開元二十五年(737)四月廢太子李瑛(?-737)為庶人,並賜死於城東驛。“太子瑛既死,李林甫數勸上立壽王瑁。”結果,玄宗卻於翌年的開元二十六年(738)六月,立第三子忠王李璵(即李亨)為太子。李林甫欲擁立李瑁為太子不果,“自以始謀不佐皇太子,慮為後患,故屢起大獄以危之。”便數度興獄謀害太子亨以自保。而吉溫在這數起謀害太子的大獄中所扮演的角色,套用Denis Twitchett(崔瑞德,1925-2006)在《劍橋中國隋唐史》中的說法,“吉溫是李林甫的主要代理人之一。”

 

環繞天寶年間李林甫欲謀害太子亨而來的數起大獄,其中涉及吉溫的分別是:韋堅與皇甫惟明案、柳勣與杜有鄰案、楊慎矜案。現綜合傳統史書所述,試圖勾劃出吉溫在這幾起案件中的作用。


1.韋堅與皇甫惟明案:據《舊唐書》所載,天寶五載(746)李林甫因“懼其(韋堅)詭計求進,承恩日深。堅又與李適之善,益怒之,恐入為相,乃與腹心構成其罪。”竟借“太子出遊,與堅相見,堅又與(皇甫)惟明會於景龍觀道士之室。”之事,誣告“堅外戚與邊將(隴右節度使皇甫惟明)私,且謀立太子。”從而構成寃獄。值得留意《舊唐書》並無直接說明替李林甫構成寃獄的腹心是那些人。可是,後來歐陽修在《新唐書》內錄之為楊慎矜、楊國忠、王鉷、吉溫等四人。司馬光在《通鑑》則作“(楊)慎矜發其事……林甫使慎矜與御史中丞王鉷,京兆府法曹吉溫共鞫之。”指出案件由楊慎矜羅織興獄,而獄成後,由楊、王、吉三人負責審理。這樣,吉溫在此案中究竟扮演什麼角色,則難以判斷。或許是吉溫投入李林甫門下不久,又僅僅是京兆府的一個低級法曹屬吏,其能力表現仍有待觀察。故在此案中並未發揮主要的酷吏作用。

 

2.柳勣與杜有鄰案:據《資治通鑑》所載,天寶五載(746)左驍衛兵曹柳勣因與“妻族不協,欲陷之,為飛語,告(杜)有鄰妄稱圖讖,交構東宮,指斥乘輿。”柳勣誣告丈人杜有鄰,而杜有鄰乃太子亨姬妾,正三品良娣杜氏(即杜良娣)之父。由於指控嚴重,且事涉太子,於是“林甫令京兆士曹吉溫與御史鞫之。吉溫雖查得此事純屬柳勣個人之謀,卻因“時李甫專謀不利於東儲,以左驍衛兵曹柳勣杜良娣妹壻,令溫推之。”而大做文章,希望借此案來攻擊太子。最終,柳勣、杜有鄰、王曾及李邕等先後被杖殺,而太子李亨為求自保,只得“出良娣為庶人。”在此案中,吉溫的重要性大為提升,李林甫責成吉溫全權處理案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把太子亨扯進內可見此時的吉溫已經深得李林甫的信用,獲委以重任。李林甫欲憑藉吉溫以攻擊、甚至拉倒太子,其重要性,自不言而喻。

 

3.楊慎矜案:天寶二年(743年)楊慎矜升任御史中丞,京畿採訪使,仍兼任原有職位。期時李林甫專政,“慎矜以遷拜不由其門,懼不敢居其任,固讓之…林甫以慎矜屈於己,復擢為御史中丞,仍充諸道鑄錢使,餘如故。”自動投入林甫門下,為其效力,前述韋堅、皇甫惟明案正是由楊慎矜羅織所興。然而楊慎矜在處理韋堅案時,發現玄宗不為所動時,對太子亨投以信心,於是楊慎矜的態度明顯有所改變,持中立意見。因而與林甫一黨產生嫌隙。據《舊唐書‧楊國忠傳》所載:初,楊慎矜希林甫旨,引王鉷為御史中丞,同構大獄,以傾東宮。既帝意不回,慎矜稍避防患,因與鉷有隙。 對此《冊府元龜》有更詳細的記載:


侍御史楊慎矜承望風旨,密誣奏韋堅與皇甫惟明私謁太子狀,以冀動搖。玄宗素知太子無他,慎矜因舉其別犯,奏議畏卻…楊慎矜白林甫引王鉷為御史中丞,同其奸謀。及大獄屬構,帝終無疑太子意。慎矜稍自退,將避後禍,因與鉷有隙。


雖然楊慎矜誣告韋堅、皇甫惟明密謀擁立太子,但是玄宗始終認為太子李亨不會謀反,楊慎矜明白玄宗對太子亨的態度後,因懼怕開罪玄宗,而改變了立場。結果,引起同是林甫黨的王鉷的不滿。《舊唐書》記載:“慎矜引身中立,鉷恨之,李林甫亦憾焉…五載,慎矜遷戶部侍郎,中丞,使如故。林甫見慎矜受主恩,心嫉之。”楊慎矜引身中立後,竟獲玄宗擢升為任戶部侍郎並兼任御史中丞一職。這自然遭李林甫妒忌,認定楊慎矜將會威脅其相位。《冊府元龜》記載了李林甫逼害楊慎矜的經過: 


慎矜嘗與鉷爭職田,背詈鉷,詆其母氏,鉷不堪其辱。而慎矜性疏,素昵於鉷,言論無所避忌。又與還俗僧史敬忠遊處。鉷遂於林甫處言之,將構其罪。會有人飛狀訟慎矜是隋子孫,欲克復隋室,私畜異書,與凶人來往,而說國家休咎。


《冊府元龜》雖無關於吉溫在此案中的任何記載。然而在審理此案時,作為李林甫手下主要酷吏的吉溫,又焉能不參與其中。《舊唐書》保留了這方面的記載,並帶出吉溫才是偵辦此案的主要酷吏:


林甫又奏付溫鞫焉,慎矜下獄繫之。使溫於東京收捕其兄少府少監慎餘、弟洛陽令慎餘,於汝州捕其門客史敬思。


其後,吉溫以權謀威逼史敬思寫下供辭,加上林甫又派人插贓讖書到慎矜家中。於是,“獄乃成,慎矜兄弟賜死。溫自是威振,衣冠不敢偶言。” 一起如此複雜,又牽涉到前朝遺裔、現任戶部侍郎、少府少監等高級官員重大案件,李林甫同樣將之交付給吉溫處理。而吉溫亦不負林甫所托,案件到他手中,馬上變得人證、物證俱在,從而定讞。無怪乎司馬溫公亦認為:“李林甫屢興大獄,別置推事院於長安。……事有微涉東宮者,皆使擿使之劾奏,付羅希奭、吉溫鞫之。”李林甫製造一系列的冤案,並以吉溫等酷吏為其爪牙打擊政敵、謀害太子,對當時社會造成深遠影響。《封氏聞見記》有這樣描述: 


天寶中,宰相任人,不專清白,朝為清介,暮易其守,順情希旨,綱維稍紊。御史羅希奭猜毒,吉溫頗苛細,時稱「羅鉗吉網,望風氣懾」。


由此可見,在李林甫專權之時,他提拔以吉溫為代表的酷吏,為其効力。可以說,天寶年間的酷吏政治是李林甫一手製造出來的。然而,反過來說,吉溫獲李林甫提拔,非僅靠其酷吏的手段,反而多半是因其有著極為幹練的行政能力,案件定讞,無所非議。這點從後來林甫更擢升吉溫為戶部郎中,獲得間接證明。這亦是吉溫與武則天時期酷吏僅限於興獄,而不能擔任其他行政職位有著明顯的區別。



四、楊國忠與吉溫


天寶十一載(752)十一月,李林甫死,玄宗以“楊國忠為右相(中書令),兼文部(吏部)尚書,其判使並如故。”楊國忠拜相後,吉溫並沒有因是林甫親手提拔的酷吏而被清除,反之更獲楊國忠的擢拔,“國忠……徵魏郡太守吉溫為御史中丞,充京畿、關內採訪等使。”《舊唐書》更直接指出:“楊國忠入相,素與溫交通,追入為御史中丞,仍充京畿、關內采訪處置使。”考吉溫與楊國忠的交結,始與他們一同受李林甫責成,參與處理韋堅、皇甫惟明案。《冊府元龜》提到: 


時李林甫於皇太子有不利之釁,乃潛圖傾覆,以避後患。侍御史楊慎矜承望風旨,密誣奏韋堅與皇甫惟明私謁太子狀,以冀動搖。玄宗素知太子無他,慎矜因舉其別犯,奏議畏卻,以國忠怙寵敢言,援之為黨,使接其事。京兆府法曹吉溫深文醜誣,為國忠爪牙…國忠凡所劾奏,涉疑似於太子者,林甫雖不明言以指導之,皆林甫所使。


由於玄宗對太子的信任,在審處韋堅、皇甫惟明案時,李林甫原先寄望的楊慎矜態度變得中立,而楊國忠則十分敢言,獲林甫賞識,引為旗下,並讓國忠繼續處理韋堅、皇甫惟明案。而吉溫因與楊國忠一同審理此案,或許是吉溫得悉國忠的“怙寵”因由,故而多方交結,以至願意背棄李林甫而暗地裡為國忠効力,成為其“爪牙”。《資治通鑑》留下了吉溫交結楊國忠的線索:


(天寶九載)夏,四月,己巳,御史中丞宋渾坐贓巨萬,流潮陽。初,吉溫因李林甫得進;及兵部侍郎兼御史中丞楊釗恩遇浸深,溫遂去林甫而附之,為釗畫代林甫執政之策。蕭炅及渾,皆林甫所厚也,求得其罪,使釗奏而逐之,以剪其心腹,林甫不能救也。


吉溫雖是李林甫一手提拔,但眼見楊釗(國忠)深受玄宗恩寵,政治行情大漲。因而萌生背棄李林甫而暗附楊國忠之舉,甚至為楊國忠謀劃取代李林甫執政之位。從此,“吉溫為國忠陳移執政之策,國忠用其謀。”及後楊、吉二人聯手成功剪除了李林甫的兩名心腹,包括當初舉薦吉溫的蕭炅以及御史中丞宋渾。至於吉溫如何求得蕭、李二人罪狀,而令楊釗成功驅逐二人,具體過程史書無交代。想必是吉溫以其一貫幹練的審案方式、與及確具的定讞證據,從令蕭、李二人無從否認。所以,連權傾朝野的李林甫亦不能挽救二人被逐的懲處。吉溫背叛李林甫而投向楊釗,協助後者完勝林甫,這表面上是吉溫取得楊國忠信任的重要一步。然而在此之前,吉溫曾以權謀穩定了楊貴妃的專寵位置,確保楊氏一族在天寶年間的特殊地位。這或許才是楊國忠視吉溫為其爪牙的主要關鍵。天寶九年(750年)二月,楊貴妃再次觸怒玄宗而被遣送回楊家。與天寶五載(746),貴妃初忤旨的一次不同,這次貴妃被送回家後,玄宗沒有任何茶飯不思的表現,高力士亦沒有任何動靜,似乎立定決心廢黜楊貴妃。這個時候,已轉任戶部郎中的吉溫透過宦官向玄宗上奏進言: 


婦人識慮不遠,違忤聖心,陛下何愛宮中一席之地,不使之就死,豈忍辱之於外捨邪?


吉溫說什麼楊貴妃只是婦道人家,沒有太多的智慮,違逆玄宗心意自然應該因失寵而讓她死於宮中。若將貴妃送出宮外,無疑是將這事公諸於世,此舉大大不妥。換句話說,吉溫認為楊貴妃失寵與否都應在後宮處理,而不是將事傳揚到宮外。這種說法果然奏效,“上亦悔之,遣中使賜以御膳。”玄宗聽完頓生悔意,便派宦官送御膳送給楊貴妃。楊貴妃對此感動而哭,要求宦官轉達自己的過錯,感謝玄宗不殺之恩,並將自己的頭髮剪下,獻給玄宗。玄宗知道後回心轉意,派高力士接楊貴妃回宮,貴妃因禍得福“寵待益深”。吉溫作為說客一言而解楊貴妃失寵之危的同時,更加深了楊貴妃在玄宗心中的專寵位置。這樣,楊國忠在天寶年間的地位亦自然有了確切的保障,讓他敢於挑戰掌權凡十數載的李林甫的地位。這才是吉溫能在楊國忠成為宰相,沒有因為表面上是李林甫黨而應被清除的主要原因。而更重要的是吉溫在楊貴妃最有可能失寵的關鍵時刻,以其機智、權謀化解危機之餘,讓後者更上一層,從而直接左右了天寶中後期,李林甫與楊國忠鬥爭的結果,這是後世研究者所忽略的癥結,亦是酷吏吉溫對天寶政局發展影響的意義所在。 



五、安祿山與吉溫


從依附李林甫到轉投楊國忠,吉溫處處表現出其政治能耐,其酷吏的角色與作用似越見淡化。到了天寶末期,隨著楊國忠與安祿山的衝突日趨尖銳之時,吉溫又選擇投靠安祿山而捨棄楊國忠,輾轉成為安祿山的副手以及其探聽朝廷虛實的內應。吉溫與楊國忠決裂,結果為後者所害。吉溫之死,竟是直接引致安史之亂爆發的導火線,此實大出時人意料之外。

 

安祿山是繼楊國忠後另一位深受玄宗寵信的「大紅人」,而政治嗅覺特別敏銳的吉溫“知安祿山承恩,厚結之。”主動與祿山“約為兄弟”。二人交結後,曾一度欲謀奪李林甫之位,《資治通鑑》記載了天寶十載(751)二人的不軌圖謀:


(溫)說祿山曰:“李右丞相雖以時事親三兄,不必肯以兄為相。溫雖蒙驅使,終不得超擢。兄若薦溫於上,溫即奏兄堪大任,共排林甫出之。為相必矣。”祿山悅其言,數稱溫才於上,上亦忘曩日之言。


後來歷史證明二人的想法當然無法實現。但吉溫卻從此而官員亨通,稍後安祿山加河東節度使,“因奏溫為河東節度副使,並知節度營田及管內探訪監察留後事。”吉溫因着安祿山的關係,讓玄宗改變了早年對他的不良印象,授予其節度副使及其他一系列的使職,又於短時間內先後“加兼鴈門太守……尋復奏為魏郡太守,兼侍御史。”可見這時的吉溫已經完全擺脫了“李林甫手下酷吏”的負面形象。安祿山不單舉薦吉溫,實情上亦相器重他:“祿山奏請戶部侍郎吉溫知留後事…雲中之事一委吉溫,祿山甚重之。”期後安祿山更以吉溫為其內應以探聽朝廷虛實。正如前文所述楊國忠於天寶十一載(752)入相後對吉溫有所回報,任命吉溫為御史中丞以及京畿,關內采訪處置使。就在此前後,吉溫又成為安祿山的副使。傳統史書俱記:“溫詣范陽,與祿山別。祿山甚厚之,遣男慶緒親執溫馬轡送出驛。及溫至朝廷動靜,必報祿山。”吉溫離范陽返京,安祿山竟命令其兒子安慶緒親自為吉溫執轡護送,吉溫“及至西京,朝廷動靜,輒報祿山,信宿而達。”安、吉二人已連成一黨。吉溫徹底擺脫了昔日「酷吏」的身份,轉而成為安祿山政治上的夥伴,並開始窺伺朝廷,圖謀對付楊國忠。吉溫背棄楊國忠靠攏安祿山,引起前者不滿,楊更視安、吉為一黨。既然楊國忠要攻擊安祿山,吉溫亦自然不能倖免。這正是吉溫跌入安、楊鬥爭中而不能抽身的主要原因。後來,吉溫的貶死,竟成為安史之亂爆發的導火線。其影響如斯巨大,實非能以「酷吏」來形容。 


天寶十一年(752)楊國忠一度與安祿山合誣已死去的李林甫與阿布思謀反,《資治通鑑》記載:


楊國忠使人說安祿山誣李林甫與阿布思謀反,祿山使阿布思部落降者詣闕,誣告林甫與阿布思約為父子。上信之,下吏按問;林甫婿諫議大夫楊齊宣懼為所累,附國忠意證成之。時林甫尚未葬,二月,癸未,制削林甫官爵;子孫有官者除名,流嶺南及黔中,給隨身衣及糧食,自餘資產並沒官;近親及黨與坐貶者五十餘人。剖林甫棺,抉取含珠,褫金紫,更以小棺如庶人禮葬之。


安祿山與楊國忠合謀清除李林甫餘黨之餘,更讓玄宗把李林甫削爵、子孫除名流貶。可以說是把李林甫所屬殘餘力量徹底根除。然而楊、安的短暫合作關係,瞬即惡化。“及楊國忠為相,祿山視之蔑如也,由是有隙。國忠屢言祿山有反狀,上不聽。”安祿山過於輕蔑楊國忠,成為二人交惡的癥結。這樣,吉溫就無可避免地捲入二人的惡鬥之中。《舊唐書》交代了楊國忠憎惡吉溫的原因,正是他親向安祿山:  


十三載正月,祿山入朝,拜左僕射,充閑廄使,因奏加溫武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充閑廄、苑內、營田、五坊等副使。時楊國忠與祿山嫌隙已成,溫轉厚於祿山,國忠又忌之。


安祿山拜左僕射等職銜後,竟馬上成功向玄宗奏加吉溫為武部侍郎兼御史中丞等職位,等如正式向各方宣告吉溫已成為的自己的親信副手。這樣,楊國忠容不下吉溫亦可以解理。其後,玄宗一度考慮以吉溫取代陳希烈的相位。數年前吉溫與安祿山謀奪相位的企圖眼看就要成功,卻因楊國忠的橫加阻撓而告吹。《舊唐書》記載了這段歷史:


時右相楊國忠用事,左相陳希烈畏其權寵,凡事唯諾,無敢發明,……。天寶十三年秋,……天子以宰輔或未稱職,見此咎徵,命楊國忠精求端士。時兵部侍郎吉溫方承寵遇,上意用之。國忠以溫祿山賓佐,懼其威權,奏寢其事。


楊國忠因與安祿山的嫌隙而斷絕了吉溫拜相之路。更“以文部侍郎韋見素和雅易制,薦之。”改為推薦性格隨和,容易掌握的韋見素為相。史書雖無記載吉溫未能拜相的反應,想必亦是對楊國忠的阻撓憤憤不平,楊國忠此舉表面上不能不說是在打擊安祿山勢力上取得勝利。可是,基於吉溫敏銳的政治嗅覺及善變的性格,楊國忠若能在玄宗欲以吉溫拜相一事上多所活動,扮演正面角色,美言兩句,讓吉溫夢想成真,兩人的敵對態度自然會有所改善,往後的歷史或會改寫。楊國忠不只斷絕吉溫拜相之路,更對吉溫窮追猛打,無疑是把後者推向更緊靠安祿山的一邊。據《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七,天寶十三載(754),所載:


河東太守兼本道採訪使韋陟,斌之兄也,文雅有盛名,楊國忠恐其入相,使人告陟贓污事,下御史按問。陟賂中丞吉溫,使求救於安祿山,復為國忠所發。閏月,壬寅,貶陟桂嶺尉,溫澧陽長史。安祿山為溫訟冤,且言國忠讒疾。上兩無所問。


楊國忠藉韋陟賄賂吉溫一事,把吉溫貶謫,安祿山欲救無從,讓他有唇亡齒寒之感。而楊國忠的用意卻竟是:“(國忠)貶吉溫為澧陽長史,以激怒祿山,幸其速反,玄宗竟不之覺。”即借貶逐吉溫來挑動安祿山起兵反叛。足見在楊國忠眼中,吉溫已經與安祿山密不可分。楊國忠將吉溫一貶再貶,最後,吉溫在獄中自縊而亡。正是,吉溫死後不久,安祿山便起兵作亂,安史之亂正式爆發: 


 (國忠)又奏貶吉溫於合浦,以激怒祿山,幸其搖動,內以取信於上,上竟不之悟。由是祿山惶懼,遂舉兵以誅國忠為名。


安祿山眼見昔日向各方宣告是自己副手的吉溫,竟遭楊國忠一再迫害,最終自縊而死。自己是吉溫的結兄、政治上的重要夥伴,縱使已經封王,拜三鎮節度使,又手執十多萬兵馬,深受玄宗恩寵多年,竟然是欲救吉溫而不能,其內心恐懼可想而知。在安祿山看來,楊國忠的得寵,就是自己的失寵。有理由想信,安祿山已經完全意識到楊國忠一下個要剷除的目標正是自己,並且非欲置其於死地不罷休,在這情況下以討伐楊國忠為名發動安史之亂,就是他必行的一步。 



六、小結


誠如《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八〈韋見素傳〉論贊所云:


楊國忠本與安祿山爭寵,故捕吉溫以激其亂。


天寶初年,由李林甫一手提拔,以“酷吏”身份初登歷史舞台的吉溫,往後十數載間,憑其幹練的斷獄能力,敏銳的政治嗅覺,先是成功交結高力士,使其不僅免受李林甫一黨所排斥,更獲後者賞識收為己用。及後吉溫又分別依附李林甫、楊國忠、安祿山這三個左右著當時政局發展的重要政治人物,開始扮演著歷史推動者的角色。隨著時間的推移,吉溫本人“酷吏”的色彩越見減退的同時,其發揮的政治影響力卻越見上升。從當初替李林甫打擊政敵,謀害太子亨;繼而一言而穩定楊貴妃的專寵位置,確保了楊國忠的特殊政治地位。又輾轉充當安祿山的副手,發揮安祿山主要政治夥伴的作用。最終,吉溫又成為楊國忠與安祿山二人衝突之關鍵,他的貶死,更被時人視作是安史之亂爆發的直接導火線。這絕對是吉溫為在天寶年間以至整體中國歷史上所發揮令人意想不到的鉅大歷史作用。




END







新亞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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