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武達朗 ‖ 清末民初魯南社會的動蕩與士紳地主

2024-11-08 10:01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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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荒武達朗(德島大學綜合科學部)

電郵信箱:aratake@tokushima-u.ac.jp

來源:《新亞學報》,第四十卷第一期(2023年06月)

編者按:本文為「地域社會論」專號論文之一,公眾號版本徵得作者同意,刪去所有注釋、插圖、參考書目。原文足本,請以華藝數位平台(https://www.airitilibrary.com/)下載版本或紙本學報版本為準。


本文共計11800字,閱讀時長約為35分鐘


英文題目及摘要附於文後

Title and abstract in English are attached at the bottom.





















本文以清末民初的莒州為例,重構當地鄉民依靠士紳地主來抵抗捻軍侵擾的過程。自清朝中葉開始,莒州出現了以大店莊氏為標誌的大地主宗族。咸豐末年到同治年間,捻軍四處流竄劫掠,嚴重威脅華北的社會秩序。莒州也遭到捻軍進攻。起初,鄉民組織鄉團對抗捻軍,這一招證明無效之後,轉而修築零散的「圩」、「寨」、「堡」,大部分鄉民逃亡山間;這一招仍然難以對付捻軍的侵擾,於是轉為大規模依村立寨、堅壁清野,終於打退捻軍。在此「地方軍事化」過程中,莒州出現了以士紳地主為中心的、跨越階級而凝集起來的菁英集團,包括大店莊氏、張家莊張氏、停溝于氏、北汶王氏、莒北管家窯管氏等。




十九世紀中葉中國各處叛亂越發激烈,太平天國、捻軍運動的爆發,導致地方社會極為混亂與失序。中外學者早已強調該時期的所謂「地方軍事化」、紳權擴張的意義,如孔飛力、裴宜理等學者指出:咸豐同治年間以來,清政府對地方社會的治理失去了平衡,官府不知所措。由此士紳階層等「地方菁英」為了渡過動盪局面,維持社會安寧,在地方政治取得了主導地位,廣泛地採取舉辦團練、建立圩寨、堅壁清野等措施,尋求抵禦叛亂勢力的進攻。戡亂之後,社會軍事化與紳權擴張的情況確實在民國時期維持下去,其影響涉及二十世紀前半期的地方政局。


此論述對學界帶來了巨大影響,其後學者以華南各省、華北的安徽、河南、河北三省為主要對象,開展了熱烈的議論。山東省尤其是魯南地區也不在例外,遭到了捻亂這一前所未有的危機,但是由於缺乏具體史料,論及該地區的研究依然稀少。咸同年間的魯南社會也受到了其深刻影響,所有的鄉民由此遭受生命財產的威脅,被迫齊心合力渡過這場困局。面臨基層社會的危機,鄉村領導階層,不止是地方精英,且不屬於士紳群體的一般庶民地主等人,也都發揮了其指揮力量。他們捐獻財富,糾合鄉民,為保家鄉作出了巨大貢獻。


自捻亂經過七十多年之後,1938年挺進魯東南地區的中國共產黨(以下略稱中共),在莒縣等地創建了抗日根據地。中共在建立政權的過程中,意外遇到了地方社區的緊密團結和對外來政權的強烈反感。以地主財東、知識分子等人為核心而結合起來的鄉村人,都對新來的、陌生的中共抱持懷疑、消極、敵對態度。倘若設想十九世紀中葉動蕩的影響及於二十世紀中國社會,士紳地主等階層仍然在地方社會擁有主導權,中共就必須與這些地方勢力對決。可1942年之前,在根據地不穩定的時期,該地區的中共處於困境,不得不與地主僱主妥協,作出讓步,採取較為穩妥的政策,保證了他們的人權、財權、地權和政權。然而1943年下半年,魯南局勢好轉以後,中共方能大規模推進查減運動等嚴厲的土地經濟政策,透過激烈的鬥爭,終於打倒了士紳地主,成功鞏固政權。後來以此過程中所獲得的經驗與教訓編成資料而發給各地基層幹部。魯南地區,據中共改造地方社會的視角來看,確是一個典型地區之一,並且要辨析十九世紀中葉以後社會變動的歸結,也可以說是一個適當的地區。本文嘗試以十九世紀後期捻軍時期的魯南沂州府莒州為主,對鄉村領導階層(上至士紳群體下至一般地主,本文簡稱為「士紳地主」)的社會角色及其形成過程進行初步探討。



一、清末民初莒州社會與士紳地主


莒縣(1913年改莒州為莒縣)地處沂蒙山區,直到二十世紀,商業經濟發達程度遠不如魯西北、膠東、大運河區等地,根據《(民國)重修莒志》的記載說:


此三者(※工、商、農)莒有一焉,曰農而已矣。非無工,農而工也。非無商,農而商也。醸秫為酒,榨豆為油,皆即農產物製造之。冶者陶者梓者輪者織者染者,只以供農村之用,分廛列肆,行商坐賈,皆農家者流也。業工商必兼農,不歸農則敗其業。農豐則工惠而商贏,農歉則工坐食商仰屋矣。


本地農業在產業結構中佔有極其重要的位置,工商業者都兼營農業,受其發展幅度的限制。1957年景甦、羅侖基於以山東省46縣131家為對象的書面調查,對清朝時期經營地主的社會經濟面貌進行了詳細的辨析。他們以經營地主的起家原因分為三個類型,如「經商起家」、「種地起家」和「作官起家」。在山東全省經營地主中,經商起家佔總數的49%,種地起家佔45%,作官起家佔6%。商品經濟發達的山東省中部「濟南—周村區」,有52家經營地主,分類為「經商起家」28家(54%)、「種地起家」20家(38%)、「作官起家」4家(8%)。與此相反,商品經濟較為蕭條的「魯西—魯南區」(以莒州包括在內)共有27家經營地主的例子,其中不見「作官起家」的,其餘可分為「經商起家」14家(52%)、「種地起家」13家(48%)。從大體來看,濟南—周村區的地主趨向對工商業等的投資,反而是魯西—魯南區的地主呈現積累土地而採取租佃經營方式的傾向。參考上述莒州的方志記載,雖是一個被劃分到「經商起家」的地主,其家庭財政裏農業收入所佔的比重相當高,經商也不離土,著重農業而得以發展。


在傳統中國農村社會,大地主的土地積累是通過不斷反覆購買小塊土地而完成的,平均每年買進三至五畝地,因此其佔有的土地必然分散在廣泛地域,不僅位於接鄰鄉村,而且分散於全縣域,甚至遠在鄰縣。在這塊遠離自家的土地上,地主一般不可能採用自家種地或使用僱工的經營方式,而自然任憑佃戶經營。景甦、羅侖所進行的書面調查指出:在經濟發達的濟南—周村區、魯北區,40%至50%的經營地主進行純粹的僱工經營,與其購買自家不可耕種的土地,不如把他們獲取的利潤對工商業進行投資。而較為落後的山東半島區和魯西—魯南區,卻不常見純粹的僱工經營方式,90%以上的地主並用僱工經營與租佃經營兩種方式。由於地主所佔有的土地分散於廣大範圍,必然導致租佃經營比重增長,佃戶租種地主的土地。


據中共的了解,地主與其他的一般農民,這兩種階級之間形成一個所謂「人身依附」關係。魯南的地主和農民也不例外。地主透過租佃關係,控制了四圍鄉民。華北鄉村社會的農民,雖然以自耕農為主,其經營自立程度比華南的高一些,但也離不開地主支配的影響。如:李鼐民國二十四年(1935)描寫了莒縣張家莊子張家的「封建統治」。張家佔有25頃地(2,500舊畝等於7,500官畝),分散於鄰近村莊。加之張家兼營工商業,在市集開設店舖、銀號、當舖、酒店等等。附近農民都得租種張家的土地,購買張家販賣的東西,置於人身依附關係之下,受到張家的嚴厲控制。


大店莊氏是莒州最大的「封建勢力」,以農耕起家,購置並租佃廣大土地,兼營工商業、金融業。據族譜的記載,明洪武由東海十八村遷居莒州南部朱陳店(後來改稱大店),明中期始祖莊瑜以前失考,加之族譜毀於明末兵燹。明朝中期以後,以力田起家積累財富,確立經濟基礎,明萬曆年間四世莊謙考中科舉入仕為官,從此上升為莒州科宦家族之一。但可清順治年間六世永齡考取進士後,直到乾隆中期的一百年間,沒有出現考取功名的族人。莊氏族人可能沒有參與《(康熙)莒州志》、《(乾隆)莒州志》的編修,而《(嘉慶)莒州志》的人物志上也很少見其族姓名。由此可見,清朝前期大店莊氏在地方政治上所佔的地位並不高,其家運或許有些衰落了。嘉慶年間以後科舉登第不斷,擁有堂號的家庭興起,隨著各個分支門戶的發展,在清末到民國時期,大店莊氏成為魯南蘇北最大的名門望族之一。莒州大店莊氏家族,清末民初土地擁有五萬畝,橫跨蘇魯兩省七個縣,號稱「馬行百里不喫別姓草,人行百里不宿別家店」,進行了封建統治。


中日戰爭時期,中共挺進魯南地區,大店鎮成為山東分局、八路軍111師司令部等黨軍機關的駐紮地。山東分局確定以莒南、臨沭為減租減息實驗中心縣,還廣泛開展了大生產運動,為了解當地經濟情況,在此地屢次進行了農村調查。1945年8月山東分居調查研究室所刊行的〈莒南縣三個區十一個村的調查〉,其主要目的在於考察該地減租減息運動的進展程度,並且闡明大店莊氏封建統治的實際情況。抗戰前(1937年前)11個村莊共有地主169家,其中136家集居在大店區4個村莊(大店鎮、將軍山前、何家店和下河),大部分是屬於大店莊氏的地主家族。擁有三百畝以上土地的有28家,共佔調查區域總面積的三分之一,有18,840畝。之前,據1944年5月查減運動的報告書〈大店查減鬥爭總結〉說:


大店是莒南縣最大的封建堡壘,地主集中,土地集中,樓院相聯,共七十二個地主堂號,為明清兩代大地主。土地號稱四百八十頃,以雙柳堂及知松堂各百二十頃為最多,擁有六七十個莊子,分佈於方圓百餘里內,是一帶封建勢力之權威。


當地流傳著「七十二個堂號」的話語,可是正如莊氏族人莊虔玉早已指出的那樣:「據初步調查,大店莊氏不止七十二個堂號,現在已知道的就有一百五十多個堂號。」由此可見民國時期的大店莊氏階層分化很大,可分類為極大地主、大地主、中小地主以及零星的小地主。1944年5月在查減運動中被鬥爭的並不是整個大店莊氏的地主家族。其中四十多個地主被認定為封建勢力,受到了嚴厲打擊。


1930、1940年代的魯南地區,在建立根據地和解放區的過程中,中共發現了地主和農民之間形成了很密切而堅韌的紐帶。中共方面的早期研究認為:魯南地區由於商業經濟浸透很緩慢,封建制度仍未趨向解體,還殘留著深刻的封建遺制,可以說這些紐帶即其殘渣餘孽。大店莊氏「有雄厚的封建基礎及豐富的統治經驗。幾百年來,群眾被壓迫得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大店群眾久在地主欺騙壓迫之下,階級覺悟是不普遍的。」1942年6月本地開明地主莊氏族人莊佐臣在一個座談會上講過:「精明強幹的地主,心眼很多,在鄉里中有相當的身分和地位,常有人請他排難解紛,老百姓受他麻醉,所以建立信仰。」老百姓被地主「麻痺」,很常見「階級覺悟不明確」的情況。這個「幾百年來」等描述有點兒帶著非歷史性判斷的傾向,忽視本地的人文環境、歷史過程的特徵。「麻痺」、「麻醉」、「階級覺悟不明確」到底是怎樣形成的,而且帶有什麼樣的性質呢?筆者認為,只有對當地地主的多種多樣的面貌、社會角色及其形成過程加以分析,才能理解他們的所謂「封建統治」的實際狀態。



二、捻亂和華北地方社會的動蕩


莒州修方志始自明代成化年間,明清兩代至民國年間歷次續修。其中格式整齊的版本有四種,即《(康熙)莒州志》、《(乾隆)莒州志》、《(嘉慶)莒州志》、《(民國)重修莒志》。嘉慶志與康熙志、乾隆志相比,增加了一些雍正乾隆年間的記事,但幾乎看不出創新之處。


莒志始自明成化迄於清嘉慶,中間雖屢經修輯,而其內容所載,大抵沿襲舊例,無大變動,殆亦時代使然歟。


反之,民國志和嘉慶志兩種版本相比起來,篇目、記事都有很大的改觀,增添了新的紀實,豐富了關於十九世紀後半期社會動蕩描寫的詳細敘述。


莒自清咸同以後,久無兵事,偶爾土匪竊發,旋就捕滅,間有明火劫案,官民震駭,以為巨變。蓋民不知兵者久矣。


(民國十四年十月奉軍師長邢士廉部隊騷擾莒縣)莒邑地處僻鄙,自有清捻匪以還,承平日久,民間乍睹兵革,莫不揣慄失措。


咸豐同治年間廣泛爆發了太平天國、捻軍等叛亂。據各省各府縣方志的記載,太平軍和捻軍出征給各地基層社會留下了很強烈的印象。如在1920、1930年代的莒地,自戡亂算起已經過了70年,鄉民仍然世代傳說著相關捻軍的記憶。可見捻亂對莒州人民的意識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


魯南地區,咸豐四年(1854)發生了幅匪之亂,從此之後地方社會變得極不穩定。與此同時,淮河流域的捻黨與太平天國響應,糾集各處叛民,開始出征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等華北廣泛的區域。在山東,咸豐十年到同治元年(1860–1862)捻軍一度進逼莒州,全州域受到了深刻影響,同治六年(1867)再次轉戰到魯南,但是勢力不如以前強大,捻亂終於被鎮壓下去了。


捻亂在清代史研究上佔有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學界仍在產生很豐富的研究成果。大陸地區以往的研究早已論述:捻軍為農民「起義軍」之一,本是體現階級鬥爭的農民運動,然而其思想具有很明顯的落後性,其運動呈現「匪」的側面。捻軍進攻給基層社會帶來了暴力與恐慌,所有階級的鄉民均由此遭受生命財產的威脅。例如許檀在有關清代山東基層社會家庭結構的研究中,主要依靠〈咸豐十一年九月被難大小男丁婦女節義紀實〉所錄的數據,論及捻軍對基層社會人口結構產生的影響。山東半島寧海州的士紳王夢泉對鄉村的死亡人口作了記錄,據此論述農民起義軍打擊的主要是官宦鄉紳地主,刻意追求名節者以這部分人為多,可以估計殉難者大約以較富有的人為主。但是仔細查閱許檀所提示的數據,可知「一家同殉」共計197戶,並不一定都是富裕之家,士紳頭銜只佔9戶13人而已。在捻軍攻克一個地域社會之際,其戰禍波及到貧苦無辜的百姓,上自士紳地主,下至貧農僱農,所有鄉民被迫齊心合力渡過這場困局。


在莒州,有些名門望族以捻軍時期為契機而衰落了。如居住莒縣城內的城陽張氏:


吾張氏族譜,肇修於前清康乾之際,再修於嘉慶丁巳,道光十九年,菊農惺堂諸祖三修之。每次距離不過四五十年,故行次支派,訪查較易。

 

吾張氏族譜……自道光十九年惺堂祖續之,迄今七十餘年,從無以此事過問者,加以咸同間捻匪之亂,光緒間蟲災,而吾張氏逃者亡者,遷徙而無定處者,十之二三。


城陽張氏修譜始於清朝康熙年間,嘉慶年間、道光年間都有重修,大概40至50年修一次家譜。捻軍進攻所帶來的動蕩,導致城陽張氏族人離散,無法繼續修譜。大店莊氏族譜,清代續修共歷七次。因為明末清初的兵亂,明代族譜散佚不見。清順治十八年(1661)初修到道光十二年(1832)六修,一共進行了共六次修譜,每次間隔大概有三十餘年。第七次重修族譜刊於宣統元年(1909),離六修族譜已閱七十多年。由此可見,城陽張氏、大店莊氏十九世紀中葉捻軍騷擾期間,陷入了同一的困境,當地宗族無力繼續進行修譜事業。


咸豐十一年(1861)秋天,捻軍進攻莒州之際,鄉民起先進入馬鬐山、沙溝山、玉皇廟等山地避難。馬鬢山南邊的沚(紙)房村,大店莊氏二支世代分住。咸豐同治年間,十一世、十二世族人仍然在世。他們也都在馬鬢山結寨困守。由於捻軍進攻而死亡的殉難者,不少立傳於《(民國)重修莒志》。人物志載有莊氏族人十一世莊鵬翥、十二世彥成、彥英在馬鬢山自守的紀實。


莊鵬翥。字荊西。沚坊村人。……。鵬翥糾合族鄰,修砦門,建屋宇,繕器械,儲薪糧,戰守具備。賊至,仰攻不一次,終不得逞。咸豐十一年歲暮大雨雪,氛霾四塞,咫尺莫辨。有奸人導賊襲入。鵬翥見勢危急,涕泣誓殺賊,振臂一呼,萬眾響應,聲殷澗谷,當時彈火難然,惟恃短兵接戰。鵬翥奮不顧身,前驅肉薄,重傷立殞。


莊彥成。字立亭。彥英,字伯才。鵬翥姪也。皆以武勇稱。一善運矛,一善鐵鞭,與賊酣戰數晝夜。砦不守,彥成督眾,救護創傷,及孤露無歸者,全活甚眾。彥英擊賊飲彈,僅存一息,援助隊救往本山望海峯。一日後方蘇,猶奮呼殺賊,問季元何在。季元者城子村農人,精棒術,隨彥英擊賊,受傷幾死。後不能服農務,猶勤孝養,奉母以終。光緒十一年,知州周秉禮獎給彥英匾額,曰勤襄籌濟。


莊鵬翥糾集附近鄉民,修建城砦自保。捻軍圍攻三晝夜,造成死傷者不計其數。雖然有「奸民導賊襲入」使馬鬢山失陷,但也有「農人」季元等人在莊彥英的指揮之下同捻軍戰鬥。


象徵「保家護命」的典型標誌是修築圩寨。咸豐同治年間,在捻軍紛紛起兵的淮北和受到捻軍征伐的華北各省,大量出現了圍繞村莊的「圩」、「寨」、「堡」等防禦設施。如淮北睢寧縣:「在捻軍走過的地方,前後有兩種絕然不同的情況:在捻軍未到以前,睢寧除城池以外,圩子很少,可能也有一兩個圩子;捻軍走過後,新修的土圩子那就很多了。圩子的形狀,是把土掘起壘成上窄下寬坡狀形式,下面挖溝蓄水,使敵人不易超越。築圩子的多半是大地主或中等地主,利用周圍的農民的勞動建築起來的。」正如孔飛力、裴宜理等學者指出,清政府控制地方社會的統治能力越來越弱化,士紳階層透過舉辦地方武裝來維持鄉村社會的安寧。其實,圩寨並不是咸同年間才出現的,正如谷口規矩雄、佐藤文俊指出,在明末清初,由於兵災,民間盛行修圩自保。但是自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中葉的二百年間,華北地區的方志上很少見到使人想起圩寨的記載。咸豐年間爆發了大規模起義,各處局勢趨於動蕩,於是鄉村社會重新開始修建圩寨等防禦設施。


莒北居住著名門望族管氏,其族人管廷獻撰寫〈咸豐南匪擾莒紀〉,詳細敘述了捻軍進攻莒州的過程和盛行修築圩寨的狀況。


十一年二月,自北南掠,火光亙百餘里,馬步約數十萬。時承平日久,民不知兵,聞賊至,庸懦者皆竄伏山谷間。邑之豪俠,練鄉兵為團者以十數,雖眾漫無紀律,遇賊奔竄,莫敢枝梧。間有勇敢之士,列隊迎擊,亦以眾寡不敵,不免敗衂。賊所至裹脅,一賊裹數十人,為之擔負廝役,若牧者之驅羊然。其逼州城也,沭河之西,浮來之東,摩肩接踵,彌望無際,絡繹南下,竟日不絕。州城堅完,州牧福閉門守,附郭俱被焚燬,賊飽掠思歸無他志,故幸而獲全。嗣是始知鄉團之不足恃。乃各建圩結堡,以衛身家。然寨於山者十之八,寨於村者十之二。玉皇廟困於枯渴,馬鬐山敗於間諜。


據管廷獻的了解,咸豐十一年遭受捻軍進攻時,鄉民首先組織鄉團抗拒捻軍,只是這種分散的抵抗都以失敗而告終。於是各自修築「圩」、「寨」、「堡」以圖自保,其中八成人逃難在山地,只有二成人固守在鄉里。據上文莊鵬翥的例子可知,前者蒙受了巨大的危害。而在後者,「警耗四至,城防民寨,各自為謀,不相救援,賊故得逞」,他們也都陷入了生命危機。於是〈咸豐南匪擾莒紀〉強調,進行依村立寨、堅壁清野才能抗拒捻軍的攻擊。


時村圩成者只有停溝、大店、張家莊、北杏、北汶數處。為之長者、監生于正修、道員莊瑤、理問職銜張遵𥮏、候選都司王鳳岡、監生王兆基等,綢繆未雨,一鄉賴之。事平,始各棄山歸村,依村立寨,星羅碁布,遍於四境,大河以南,長淮以北,所至皆然。


當時完成圩寨的村莊仍然屬於少數,只有停溝、大店、張家莊、北杏、北汶等等。這些村莊原來是莒州望族所居住的地方,即停溝于氏、大店莊氏、張家莊張氏、北杏王氏、北汶王氏,還有莒北管氏。周圍的鄉民依靠這些村莊避難自保,此後莒州各村就普遍開始修築圩寨。


同治丁卯,髮逆餘孽任柱賴文洸竄擾山左,官軍四面蹙之,使不得遁,卒以野無所掠,疲羸悉就馘俘,圩堡之力也。今承平日久,各村之圩堡,半就圮毀,而當年眾志成城,胼胝經營,以保身家而捍患難者,其事不可沒也。故記村寨之名於左,而以堅壁清野論附焉。


同治六年,捻軍再次進攻魯南,但各村已經完備了「村圩」、「村寨」、「村堡」等防禦設施,於是鄉民已能維持鄉村社會的安寧了。文章結尾列舉了112個修築圩寨的村莊。莒州的情況並不是特殊的,以往研究也早已指出,在捻軍起義時期的華北,到處都能看到修築圩寨、舉辦團練、堅壁清野的事例。


清朝前中期,莒州宗族的盛衰較為劇烈,停溝于氏、大店莊氏、張家莊張氏、北杏王氏、北汶王氏、莒北管氏,取得科舉功名的族人並不多,也不常見從事莒州地方政局重要事務的情況。但捻軍走過以後,這些宗族作為莒州的「地方菁英」,開始積極參與莒州地方政治,直到二十世紀前半期,擔任了各種公益事業的職位。他們共同編纂了《(民國)重修莒志》,其中莊余珍、莊英、管廷獻等人在地方自治,管象頤在治安維持,莊厚澤在教育事業方面,各自發揮了指導作用。但是在《(民國)重修莒志》中,北杏王氏的相關記載並不多,由「(民國十八年二月)(劉)桂堂遂入據北杏,大肆劫掠,北杏王氏故巨族,累世所積,掃地無餘」的記載,可知民國時期的兵亂帶來了嚴重破壞,1930年代北杏王氏已掉出莒州名門望族之列了。


〈咸豐南匪擾莒紀〉敘述呈現很濃厚的晚清時期本地地方菁英自誇的性質,可是同時得知當時鄉村社會上形成了一個跨越階級而凝集起來的社會關係。本文下面要對這種社會關係的實體加以淺析。首先要提示〈咸豐南匪擾莒紀〉所列舉的大店莊氏、張家莊張氏、停溝于氏、北汶王氏、莒北管家窯管氏的具體事例。


(a)大店莊氏:


莊瑤。……。季子錫經,字拜庚,邑廩生。咸同間莒多寇患,陳玉標掠於前,捻匪繼之,人民東西奔避靡有定所。父瑤既奉督辦鄉團之旨,乃同兄錫縝約族老議修村圩,為堅壁清野計。議甫定,困難蠭起,不為動,刻日興工,凡捐田宅,庀材料,皆先己後人,遇事能斷,工賴以成,復籌備子藥,選練丁壯。


莊銘訓。字禮園。……。旋因勞致疾,乞假歸里。復值捻匪擾莒,奉胞叔德一,避難葛子澗。德一患足疾,率童僕躬舁而行。匪追急,拋擲財物,誘匪爭取,得免於難。約族人就本村立寨,掘土見骸骨,捐資覓夫席里瘗之,均免暴露,復捐田五畝為義塚。捻匪屢擾,皆以有備無患,銘訓預防之力也。以積勞卒,年五十一歲。


(b)張家莊張氏:


張遵𥮏。字子畬。……。捻匪竄擾山東,時朝議舉行堅壁清野法,令民間辦團防以蹙賊勢。遵𥮏就本村倡築圩砦,與堂侄錦悉心規畫,協力出資,不加捐募。鄰村助工,踴躍相屬,附近避亂者至八十餘村。至今崇墉屹然,城東猶恃為保障焉。


張錦,字雲軒,遵𥮏堂侄也……。捻匪之亂,出巨資協修圩砦,一方賴以安堵。


(c)停溝于氏:


于椿齡,字壽卿……。咸豐辛酉,捻匪北擾,捐資萬餘緡,築圩練勇,保障一方。


(d)北汶王氏:


王肇基,字省山。……。咸豐十一年,皖賊入境,鄉人以北汶村為前明避亂之所,議築圩以禦賊,推肇基主其事。肇基破產倡捐,並日督工,圩成而遠近奔赴者數萬人。賊至,督率守禦,目不交睫者累月,卒得保全。


(e)莒北管氏:


先是咸豐辛酉,捻匪北擾,莒當其衝,太史(管廷獻)之太翁奉政公,糾合族鄰,立砦於其村東南八里之影雞山以自保。


如:(a)「約族老議修村圩」;(b)「就本村倡築圩砦」;(c)「捐資萬餘緡,築圩練勇」;(d)「以北汶村為前明避亂之所,議築圩以禦賊」;(e)「糾合族鄰,立砦於其村東南八里之影雞山以自保」。地方菁英在自村修建圩寨,糾合家族和鄉民,保衛家鄉。


此外,勢力較小的鄉居地主修建圩寨自保的例子也不少。《(民國)重修莒志.民社志.氏族》列舉1930年代世居莒州的196個宗族,據此記載可以推測,下面各姓族人所屬的宗族,雖然也許擁有雄厚的財富,但未曾輩出考取功名的人物,族人分居的地域範圍也並不大。


(f)陳學孔。字景山,莒東車輞溝人。清咸豐間,皖匪之亂,擾及莒境,慨捐鳳凰山地數頃,勸附近各村,建築圩牆,以資守禦。咸豐十年冬,工竣,名鳳陽寨,當時賴以生存者萬計。至今鄉里稱頌弗衰。

 

(g)趙訢。字春煦,邑東南趙家葛湖人。捻匪擾莒南,被害甚慘,而鄉民不知防禦,空村逃亡,流離道路。村東有鶴山,蔚然聳秀,有險可守,訢乃倡修圩牆於山上,籌備防禦。剋日告成,鄉鄰老稚,始得庇護。

 

(h)董漢江。字濯亭。……。咸豐間,捻匪至,里人惶怖,謀逃避。漢江督築土堡,七晝夜而工竣,出粟二百石以膽[SC1] [荒武 達朗2] 眾。賊至入守,去則出耕,鄉鄰賴以安堵,無流亡焉。

 

(i)王綏之。字效宣,山頭淵村人。慷慨好施。清咸豐間,捻匪之亂,倡修圩寨,盡出家資,以為眾率,促成圩工,眾推為圩長。指揮守禦,悉協機宜。適東山玉皇頂砦潰,逃出難民,赴寨者麕集,綏之首施薪米,全活萬餘人。毀家紓難,鄉里稱盛德焉。

 

(j)孫松。字長青,莒西後岔河村人。……。咸豐八年,捻匪竄魯,將及莒,羣議修圩入保。三十里舖,城西巨鎮也,去岔河甚邇。議修圩而力不足,工幾廢,松兄弟捐金二百,工始就,又獨力於本村築堡自衛。越歲匪果大至,焚殺劫掠,全境騷然,獨三十里舖及岔河諸村鎮,得保全無恙。

 

(k)李膺昱。字晝堂。……。(咸豐)十年,奉札委督修鄉圩。統計泉子牌,廣袤各六十里有奇,為村百三十有二。相度地勢,約十里一圩,立圩二十有八,選各村丁壯,編為鄉勇,凡五日一簡閱。


修圩寨的首倡者以居住鄉村的地主為主。參見(j)、(k)的地主以及上文(b)、(d)的士紳,在他們的號召之下,聯合鄰近鄉村,使鄉民結合起來。從(k)的「為村百三十有二,相度地勢,約十里一圩,立圩二十有八」,可知132個村莊建立了28個圩寨。因此可以說地主發揮指揮力量,糾合農民的地域範圍,大概為十幾個村莊。1945年中共山東分局的黎玉說到「惡霸地主」控制鄉村的真實情況:「他們都是歷來壓迫群眾的封建統治者,大惡霸壓迫著二、三十個莊子的群眾,小惡霸壓迫著一個莊或幾個莊子的群眾。」不論是「惡霸」或「開明」,地主通過租佃、僱傭、放債等方式,把自己的影響力波及鄉村。其勢力範圍,小的則幾個村莊,大的則大約30個村莊。可以推測,這個範圍可能和地主的勢力圈相一致。如(b)「附近避亂者至八十餘村」、(d)「遠近奔赴者數萬人」、(f)「時賴以生存者萬計」等圩寨,或許均是規模比較大、權勢較為強的地主建立的。


如上所述,依據遭受捻軍進攻的鄉村社會的立場來講,捻軍其性格帶有濃厚的掠奪性、破壞性。無論是地主或農民,剝削者或被剝削者,鄉民暫時齊心合力而團結起來,從事保衛家鄉的事業。在籌辦這種地方防禦行為當中,士紳地主作為凝聚點而發揮主導作用。這並不是依靠他們的封建統治而產生出來的結合關係。佃租太重,工資太低,所謂封建統治、階級矛盾確實是存在的。從二十一世紀的觀點來看,傳統時代的地主和農民之間存在矛盾,屬於常識。不過,當時的他們如何能知道這些充滿自相矛盾、農民被麻醉、階級覺悟不明確的情況呢?還沒「翻身」的他們,自己面臨著生命危機,為了渡過這場困境,情願投奔鄉村社會裡值得依靠的人物。於是華北鄉村社會形成了一個很密切而堅韌的紐帶,即以地主等鄉村社會領導階層作為主軸,並且以各自勢力圈作為地理範圍的社會關係。如張研、牛貫傑的研究認為,以圩寨和團練為標誌的基層社會高度軍事化,導致傳統統治格局的解體,成為地方自立的原因之一。本文也與他們的議論有所關聯。



結論:捻亂之後地方軍事化的歸結


〈咸豐南匪擾莒紀〉說「今承平日久,各村之圩堡,半就圮毀」。動蕩時期結束,以圩寨為樞紐的組織都很快鬆弛,鄉民也再度回到日常生活。莒州的那個密切而堅韌的地主農民之間的結合關係,表面上已經消失了。


張士鸞。字翥卿,莒北莊家村人,光緒戊申歲貢生。……。光緒庚子之亂,邑多伏莽,士鸞倡辦民團,相度地勢,為守禦計。小舖村原有圩牆,歲久失修。眾推士鸞為圩長,捐資置器械,購木石。各村釀錢助工,日至千人,不日成之,眾情翕服。……。民國元年,又推任北汶鎮圩長,遠近歸仰,鄉人以為保障。卒年九十歲。


張士鸞所居的村莊,過去就有圩寨,可是「小舖村原有圩牆,歲久失修」。捻軍平定以後不久,社會漸趨安寧,村莊的圩寨荒廢,組織農民的團練也鬆散了。光緒年間,莒州地方政治再度失衡,鄉村治安趨向惡化了。走入動蕩時期,地主等鄉村領導就發揮指揮力量,重新修築防禦設施。


民國十六年,匪首史義成,糾合潰兵吳海峯等,佔據臨沂馬蹄湖一帶莊村。時國軍圍沂,縣長田立勛出走,各處莊村,均無圩寨可守,匪徒不時闌入。……。王海三睹此情形,以為剿匪方能保家,乃招集各村莊壯士,曉以利害,得百七十餘人,昧爽而行直抵匪巢。


清末到1920年代,本地督軍混戰,兵匪土匪橫行,當時莒縣「各處莊村,均無圩寨可守」。王海三把附近農民組織起來,應對這場危機。


當時日本人也目睹了盛行修築圩寨的情況。據1919年日本青島守備軍調查員的報告:


我們途經之處,幾乎各個山頂上都設有城砦,使行人有奇異的感覺。這是在長髮賊叛亂之後,居民傾家修建以備萬一的,聽說去年土匪襲來之時,居民即在此城砦裡困守。地處往來不便的山頂上,因而平時絕無居住之人。


這裡所提到的長髮賊指捻軍。在捻軍進攻時期,居民捐資修築圩寨自守,在捻軍過去之後,魯南則恢復了往日的平靜,人們不顧圩寨,任其荒蕪。可是在遭逢督軍引起的戰禍、各處匪禍蔓延之際,鄉民再次依靠圩寨等防禦設施來自保身家。如上所述,以士紳地主為主軸而培植起來的民間武裝,即所謂「地方軍事化」,時而鬆弛,時而緊密,即使是在進入二十世紀以後,這種情況仍明顯存在著。


「會門」等宗教組織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他們的會主一般由地主等有權有錢的人擔任。最後提示在魯中南展開活動的會門「菇素道」修圩寨的事例。


民國十年左右,軍閥割擰 ,橫徵暴斂,民不聊生,土匪蜂起。先生倡議守望相助,建築圍寨,組織自衛力量,以禦匪患,其附近富有之家,多遷入其村居住,以保安全。  


1920年代鄉村治安極為混亂,面臨社會秩序的動蕩,菇素道乃開始組織鄉團。附近的農民也為了保護自己,紛紛參加會門,共同修建了圩寨。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以後,菇素道就原有各寨現成的人力物力,組成地方武裝部隊,參與了抗戰剿匪工作。戰後一些人隨國民政府遷徙臺灣,而還有一部分道徒仍然留在山東繼續活動。1954年秋天「反動道首」先後網羅一些道徒,恢復菇素團。但1956年6月他們被公安部門查獲,徹底取締了。


魯南地域的動蕩,以中日戰爭和國共内戰時期為最激烈。尤其是1943年秋天之前,莒縣、莒南縣呈現出國軍、共軍、日軍偽軍混戰的景象。現在的我們具有歷史知識,都深深瞭解日軍戰敗、國府遷臺、中共建立政權這一歷史過程,但是置身於這一段中共尚未佔有絕對優勢的時期,人們無法堅信戰局將如何結束。那麼,咸同以後,承平日久,久無兵事的魯南社會,在此面對這個大動蕩時,將怎樣應對呢?中共在建立抗日根據地伊始,就發現了地主農民之間形成很密切、很堅固的團結,基層社會形成一個以鄉村領導階層為中心點的結合關係。由本文記述可知,即使原本存在著租佃、僱傭、金融制度的基本矛盾,但可以暫時不問其矛盾如何,在士紳地主的名望旗幟之下結合起來,抗拒外來勢力的干涉。這個結合也許是封建制度的遺制,但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它是以捻亂為契機之一而釀成的,是一種象徵「中國近代」的特殊現象。




END







新亞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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