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坐牢也有利息!江苏,男子入狱前信用卡欠20万元,三年出狱后连本带利竟然变成了120万,银行:又不是我让你犯法的,一分都不能少!
文摘
社会
2024-09-12 05:16
河北
江苏一位男子做生意诈骗被捕入狱,入狱前用信用卡贷款了20万,三年出狱后连本带利竟然滚成了120万元。
银行态度很强硬:又不是我让你犯法的,一分都不能少!男子走投无路只好求助媒体调解,希望能减免违约金。王先生是江苏南京的一个普通上班族,2020年初他为了提高收入,跟别人合伙做起了生意。没想到把投的钱全赔了进去,合伙人说还得加大投资,走投无路的王先生就想到拉别人入股。他还在多家银行办了信用卡,通过各种方式套现了将近20万元,想着能暂时解决眼前的困境。王先生想着等赚钱了就还清欠款,可事与愿违,他们的生意并没有好转。就在王先生为还不上信用卡欠款发愁时,警察找上了门,说他和合作人涉嫌诈骗。2020年5月王先生因为诈骗罪被判入狱三年,刑满释放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查看自己的信用卡欠款情况。结果差点没让他当场晕倒,欠款金额居然从入狱前的20万元涨到了120万元。王先生赶紧联系了银行,质问他们为什么短短三年欠款会增加这么多。银行客服解释说:这是按照信用卡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违约金计算的结果,完全符合规定。不相信的王先生到银行和经理理论,银行经理拿出了当初他签署的信用卡合同。还指着利率条款说:你看,这里写得清清楚楚,逾期利率是日利率万分之五,再加上各种违约金和手续费,三年下来就是这个数。王先生急了:可我这三年是在坐牢啊!根本没办法还款!银行经理一脸平淡:那又不是我们让你犯罪的,合同是你自己签的,我们只是按约定执行,这120万一分也不能少!王先生走投无路,只好求助媒体,他认为自己在服刑期间根本没有收入来源,银行还继续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王先生因为入狱而无法还款,也不能免除他的还款义务,服刑并不是终止合同的法定理由。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指出:信用卡透支的利息以日利率万分之五为上限,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王先生的欠款,银行收取的利率正好是法律允许的最高限额,虽然这个利率看起来很高,但确实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其合理性,只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利息的计算方式和逾期利息,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王先生的欠款会在三年内从20万增加到120万,除了高额利息,银行还收取了大量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而这些收费也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媒体调节,银行将王先生的欠款最低降到40万,并允许王先生分期还款,但如果王先生还逾期不还,将依法起诉。案例根据案件改编,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