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花45万买奔驰车,一次没开。提车时,竟在4S店被员工撞坏,女子要求退车或换车,4S店:车已经是你的了,你不要卖给谁?

文摘   社会   2024-08-27 05:16   河北  
浙江一位女子花45万买奔驰车,没想到还没开出4S店,就被员工撞坏了,女子要求退车或换车。
4S店拒绝退换,还说:车已经是你名下的了,你不要卖给谁?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浙江的刘欣是家里的独生女,在一家公司里做销售经理,2023年,即将30岁的她想买一辆奔驰车。
她父母也很支持,表示钱不够的话,他们给添上,刘欣很期待地来到奔驰4S店。
她一眼就就相中了一辆新款的,跟着销售人员选了颜色和加装的配置,一共花了45万。
刘欣签完购车合同,还选好了车牌,办了行驶证,因为给车增加配置需要时间安装,她跟销售人员约定好三天后再来开车。
到了约定好的日期,刘欣一大早就来到4S店,却被告知车辆还没有准备好,需要再等待两天。
期待了三天的刘欣早就等不及了,就说想看看还差哪些没装好,没想到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在刘欣的追问下,工作人员才说出了实情,车辆昨天就装好了,但在功能测试的时候,员工不小心把车撞到了后边柱子上,后保险杠有一点凹陷。

刘欣一听这很生气,自己花了45万买的新车,还没出4S店就坏了,她要求4S店给一个说法。
4S店工作人员却强调:我们维修部技术很好,正在加班处理,保证看不出任何痕迹。
刘欣没想到工作人员这么敷衍,就要求更换新车或退款。
这时候经理出来解释:这次是个意外,车已经过户到您名下了,如果退车就变成了二手车,我们没办法再卖了。
刘欣很生气:你管这个叫意外?本来就是你们的责任,凭什么让我承担后果!
经理又提出赠送两次保养服务作为补偿,但刘欣并不买账,她坚决要求更换新车或全额退款。
经理却耍起了无赖,说车的所有权在刘欣身上,必须把车开走,气得刘欣把4S店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我们先搞清楚一个关键问题,车到底是不是刘欣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车子到你手里了,这车就是你的了。

刘欣虽然签了合同、选了车牌、办了行驶证,可是她还没有真正拿到车钥匙,更没有把车开走。
这就好比你在网上买了个手机,快递虽然到了小区,但还没送到你手里,你能说这手机已经是你的了吗?
所以4S店说“车的所有权在刘欣身上”,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在交付新车之前把车撞坏了,这明显违反了他们应尽的义务。
再说说刘欣的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如果损坏较轻,不影响使用,可以选择维修。
刘欣要求换车或退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新车因为这次事故发生了贬值,但修好后并不影响外观和实际使用。
车辆毕竟已经登记在刘欣名下,4s店很难再次卖出,法院对他们进行了调解。
经过调解,最后刘欣同意把车开走,4S店负责修好车,并赔偿刘欣5万元。
03  案件教训
网友们表示:4S店最擅长送保养,因为保养可以蒙混过关。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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