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卡片关注 ·
一起慢慢变好✨
以文字传情,以故事传意
天津,谭丽和丈夫为了找一处心仪的住所,几个月来四处看房。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一套法拍的别墅。这别墅地段好,周边环境也不错,面积达 300 平,还有 100 多平的空地和车库,起拍价仅 140 万。
(素材来源:法律大学堂,文中均为化名;为提高文章可读性,内容稍加润色,)
谭丽心动不已,决定参与竞拍。竞拍过程中,谭丽全神贯注,眼睛紧紧盯着电脑屏幕。
当看到出价后无人再跟时,她激动地对丈夫说:“老公,我看我们的出价,没人再跟了,房子到手啦!”
丈夫也兴奋异常,夸赞谭丽有眼光。最终,别墅以 220 万的价格被谭丽成功拍下。
夫妻俩乐开了花,丈夫笑着说:“老婆,这地段咱拍下的别墅,至少值 350 万以上!”
谭丽办完过户手续,拿到房本的那一刻,和丈夫笑得合不拢嘴。
他们马不停蹄地找了装修公司精心设计装修,随后迫不及待地搬进了新家。
一家人沉浸在乔迁之喜中,可这份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
一天,物业经理带着几个人上门。经理笑着问谭丽是不是新业主,谭丽热情回应。经理递给谭丽一张纸,说是让交物业费。
谭丽本来觉得交物业费是正常的事,可当她看到账单上的数字时,吓了一大跳,竟然是 526000 元。
谭丽难以置信地问:“经理,你们是不是搞错啦?52 万?我们才住进来,怎么可能欠这么多物业费?您看这里,欠了 117 个月,怎么可能嘛!”
经理解释说,上个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是 9 万多,滞纳金 43 万多,总共 52 万多。
谭丽顿时大怒,说道:“你们物业这不是抢钱么,上个业主欠的,你们该找他要啊,凭什么让我来还,这钱我不给!”
物业经理也强硬地回怼,称竞拍合同条款里写得清清楚楚,上个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必须由新业主支付。
谭丽觉得这简直是无理取闹,一气之下把物业经理等人轰了出去。
但物业并没有就此罢休,多次上门讨要物业费,双方争吵不断。
物业见谭丽坚决不给,一怒之下采取了极端措施,把谭丽家的水和电统统断掉,甚至还拆走了水表和电表。
这可把谭丽一家折腾坏了,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民警赶到后,勒令物业恢复了水电。
可物业还是不甘心,迟迟要不到物业费,就把谭丽告上了法庭。这一下,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里面有几个关键问题。首先是物业断水断电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944 条规定,物业不得采取断水断电断气行为催缴物业费。不管是拖欠物业费还是其他纠纷,物业公司都没有这个权力。
在这个案子里,物业为了逼谭丽交钱而断水断电,这种做法明显违法。
再就是谭丽是否应该支付上个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谭丽在竞拍的时候签了合同,合同里确实有新业主需要承担上个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 509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这个角度看,谭丽似乎应该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但是,竞拍合同里并没有提到拖欠物业费产生的滞纳金也要新业主承担。滞纳金是上个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里约定的惩罚性费用,和谭丽并没有关系,谭丽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谭丽应当按照竞拍合同支付上个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收取滞纳金的主张没有依据,因为合同主体不是谭丽。
最后,法院判决谭丽支付物业公司拖欠物业费 91735 元,驳回了物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可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ND
点亮【赞】和【在看】,祝你发财被爱。
我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