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取钱时遇ATM机故障,余额175元却取出17.5万,一审无期后上诉,法院最终改判5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0万罚金

文摘   2024-10-24 00:00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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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曾发生过一起令人深思的事件,它涉及到法律的边界、道德的抉择以及责任的担当,宛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在金钱诱惑面前的种种表现。


(素材来源:法治兵团《他趁取款机故障疯狂取出17万多被判无期)


2006年4月的一天,身为公司小保安的许某,因身上现金不足,怀揣着银行卡来到自助取款机前准备取钱。


当他看到屏幕上显示的余额仅为175元时,心中不免有些失落,辛勤工作却依然积蓄寥寥。


他本想取出100元,然而,命运的转折就在不经意间发生了。许某的手一抖,在输入取款金额时,竟将100输成了1000。


他以为取款机会提示余额不足,让他重新操作,可没想到,一阵数钞声传来,取款机竟然吐出了1000元。而更让他惊讶的是,查看余额后发现只扣了1元。


这一意外的发现,如同打开了一扇“致富”的大门。许某起初或许也有过犹豫和震惊,但金钱的诱惑终究战胜了理智。


他小心翼翼地再次按照这种方式尝试,取款机依旧如他所愿地吐出钱来。


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操作,每次“取”1000元,就这样,最终他取走了高达17万元。

许某带着这些钱回到宿舍后,开始过上了奢侈的生活。


他的同事们都察觉到了他的异常,毕竟大家都了解许某的经济状况,他平日里手头并不宽裕,突然过上如此富有的生活,实在令人费解。


同事郭某心生疑虑,询问许某是否做了犯法的事,为何突然有这么多钱。


许某不以为意,直接告知是从取款机里取的,并将取钱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随后,两人一同来到那台取款机前,郭某按照许某所说的方法,也从自助取款机中取出了1.9万元。

事后,或许是出于内心的恐惧,郭某越想越觉得此事不妥,害怕自己会因此犯罪。


于是,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跑到派出所自首,并上交了剩余的钱。经法院审理,郭某被判了1年的有期徒刑。

而许某这边,在花去了5万左右后,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直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终将他逮捕。


法院一审判定许某盗窃金额过大,判处其无期徒刑。


许某及其父亲对此判决表示不服,他们认为ATM机也有部分责任,不应将全部责任归咎于许某,应当从轻处罚,于是提起上诉。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处许某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0元罚金。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首先要从法律角度进行剖析。许某最初在ATM机故障时多取出的钱,从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
他本应及时将这笔钱返还给银行,或者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但他却选择了继续利用这一故障大量取款,这种行为就跨越了法律的红线,构成了盗窃罪。
尽管ATM机出现故障是一个客观因素,但这并不能成为他违法犯罪的借口。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去获取利益。

郭某在知晓许某的行为后参与取款,同样触犯了法律。


不过,他的自首情节以及主动上交剩余款项的行为,为他在量刑时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这也体现了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鼓励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采取措施弥补过错。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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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明天见! 

晞子说
~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就差你一个回头,很开心你回头看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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