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天理吗”吉林金店老板带46公斤黄金去深圳加工,被拘半年后无罪;索要黄金遭拒,12年4次反复判罪,后知黄金已被卖,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22 00:00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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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有一位金店老板吴建磊,他一心想着提升自家金店的竞争力。望着柜台里的金饰,他萌生了一个想法——将手中的46公斤黄金带到深圳加工成独一无二的首饰。


(素材来源:人性剧场纪实,文中均为化名;为提高文章可读性,内容稍加润色)


吴建磊和妻子商量后,得到了妻子的支持。


行事果断的他在出发前夜,仔细地检查了所有手续和文件,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毕竟,他深知黄金交易的敏感性,整个过程都格外小心。

2002年9月21日,吴建磊独自驾车踏上了前往深圳的路途,车上装载着46公斤黄金。


当他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几辆轿车突然冲出来将他拦截。起初,他以为遇到了劫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定睛一看,从车上下来的是警察,他这才松了一口气,心想有警察在,自己的黄金应该安全了。

警察示意他下车检查,当后备箱被打开,那一箱金子让众人都瞪大了眼睛。


吴建磊急忙解释:“我是开金店的,这些金子一半来自我自己的金矿,一半是从海沟金矿购买的,都有发票,我是要送去深圳加工。”


然而,警察拿出正规的扣押手续,以非法经营为由,不仅拘留了他,还当场扣押了车上的黄金。


吴建磊懵了,他开店多年,从未听说过个人买卖黄金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这一规定。

被关押半年后,国务院下发文件,取消了个人买卖黄金的行政审批要求,吴建磊因此被无罪释放。


出狱时,前来迎接的妻子和孩子看到狼狈的他,心疼不已。他们本以为苦尽甘来,吴建磊无罪了,拿回黄金就可以重新生活。

可当吴建磊前往相关部门索要黄金时,得到的却是无情的拒绝和推诿。


此后的十二年里,吴建磊陷入了漫长而痛苦的维权之路。他在这期间经历了无数次的庭审和上诉,先后四次被法院判处有罪,又四次通过上诉改判无罪。


他感觉自己像个被随意摆弄的陀螺,满心委屈。


一次,吴建磊拿着无罪判决书再次去讨要黄金时,竟被告知早在12年前他被拘留的第5天,他的46公斤黄金就已经被相关部门卖给银行了,无法归还。


这一消息让吴建磊愤怒又绝望,他意识到自己失去的不仅仅是黄金,还有青春、事业和家庭的安宁。

但吴建磊没有放弃,他继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有着明确的是非判断。

吴建磊在关押期间收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原因是国家政策变动取消了个人买卖黄金的行政审批。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吴建磊作为无罪公民,被扣押的46公斤合法黄金理应返还。

相关部门以赃物为由处置吴建磊的黄金,这是违法的。依据《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吴建磊是黄金的合法所有者,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返还。相关部门在未经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涉案财产,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吴建磊12年里的四次有罪和四次无罪判决,法院依据《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案件进行了多次审理。


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合法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认定吴建磊不构成犯罪,这为他讨回黄金奠定了法律基础。

最终,在2015年1月4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相关部门不得不作出赔偿决定,按照调解协议赔偿吴建磊46公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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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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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明天见! 

晞子说
~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就差你一个回头,很开心你回头看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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