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 一大妈老宅凌晨遭强拆,对方称误拆。大妈价值1600万的房子,对方只赔158万余。大妈起诉,法院这样判了

文摘   2024-10-28 00:02   山西  

 · 点击卡片关注 · 

一起慢慢变好✨


以文字传情,以故事传意



河南洛阳,有这样一个令人揪心的故事。71 岁的熊大妈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平静的生活有一天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强拆打破。


(素材来源::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中均为化名,为提高文章可读性,内容稍加润色)

那是一个凌晨,挖掘机的轰鸣声打破了夜的宁静,熊大妈和弟弟们从睡梦中惊醒,映入眼帘的是自家老宅被拆得面目全非的惨状。


这老宅承载着他们太多的回忆,是父母留给他们的珍贵财产。熊大妈姐弟三人一共继承了这套老宅,姐姐继承了将近 140 平方米,熊海明继承了 90 多平方米,另一个弟弟继承了 30 多平方米。

多年前,他们按照要求对房屋进行了改造扩建,还经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


改造后的老宅变成了三层高的小楼,一楼是店铺,二楼和三楼用于居住。


这房子位置极佳,人来人往,店铺生意兴隆,一家人在这里生活得其乐融融,本以为能在这里安享晚年。


可命运却跟他们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原来,当地老城区要进行保护性改造,征收了数百户居民的房屋。


但当时的征收条件并不被大家认可,有 253 户居民将改造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征收决定违法。


这个结果让熊大妈一家和街坊邻居们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以为老宅可以保住了。

然而,强拆还是发生了。看着老宅变成废墟,生活用品被埋在砖块下,熊大妈气得大骂,她的愤怒和痛心溢于言表。


熊海明和另一个弟弟也是满心悲愤,几十年生活的点点滴滴都被这无情的拆除碾碎。

为了讨个公道,熊大妈和弟弟们踏上了长达三年的维权之路。好不容易,强拆方承认是误拆,可提出的赔偿金额却让人大跌眼镜。

他们那价值 1600 万的 470 多平方米的房子,对方只愿意赔偿 158 万余元。这对于熊大妈一家来说,无疑是一种侮辱。


从法律层面来看,熊大妈和弟弟们的房子是他们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 3 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这意味着,只有熊大妈姐弟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房子,其他人无权擅自拆除。强拆方承认是误拆,这就等同于承认了自己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 1165 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管是误拆还是强拆,只要未经熊大妈一家同意,责任方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强拆方赔偿 223 万元,可强拆方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改判赔偿 316 万,但熊大妈和弟弟们依然不服,决定继续上诉。

他们的坚持是有理由的,这赔偿与房子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他们的损失远不止这些。

熊大妈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她只是想守护父母留下的房子,守护自己的家。


这房子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的地方,更是几十年生活记忆的载体。


那些在老宅里度过的日日夜夜,那些和家人一起经营店铺的时光,都不应该被这样粗暴地抹去。

而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熊大妈一家最后的希望。法律的公正裁决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一审到二审,赔偿金额在变化,但离公平的赔偿似乎还有距离。熊大妈一家的继续上诉,是对公正的执着追求。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ND


点亮【赞】【在看】,祝你发财被爱。

我们明天见! 

晞子说
~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就差你一个回头,很开心你回头看到我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