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男子使用信用卡透支了7万,逾期4年,银行自动从男子的工资卡内扣款7.6万。
银行告知男子还欠7.4万,他认为太不合理了,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重庆的一个快递员,2019年的时候他看到办信用卡可以领一辆电动车,就去办了一张。
刚开始李先生还很谨慎,怕自己超前消费会还不上欠款,所以他几乎不用。
2020年初快递业务量大幅下降,李先生的收入也随之骤减,这时候他刚买了一套二手房,每个月要还房贷。
李先生钱不够花,这才开始频繁使用信用卡,有时候还不上了就先还最低还款额,甚至有时候最低还款额都还不上。
就这样本金、利息和滞纳金越来越多,一年多不知不觉信用卡透支了7万多,银行一直都是通过电话、短信催他还款。
但是他却有心无力,还心想,反正银行也只是催,等工作好转了再还吧。就这样欠款越积越多。
2023年李先生的工作有了起色,收入渐渐高了,一天早上,李先生突然收到银行的短信,说他的储蓄卡被扣了7.6万元。
他吓了一跳,以为卡被盗刷了,赶紧去银行核实情况。
银行客服告诉他:李先生,这笔钱是用来偿还您的信用卡欠款的。根据我们的记录,您的信用卡已经逾期四年多了,扣除这7.6万元后,您还欠我们7.4万元,请尽快还清。
李先生听后瞬间懵了:怎么可能?我明明只用了7万左右,现在怎么变成15万了?而且你们凭什么直接从我工资卡里扣钱?
银行解释说:这是根据你当初签订的信用卡协议,多出来的金额是四年来累积的利息和滞纳金等,是符合规定的。
李先生认为这信用卡太坑人了,完全不合理,于是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扣的7.6万元。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或者对第三人的债权中受偿。
李先生长期不履行信用卡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采取合理措施追讨欠款。
但是,银行直接从储蓄卡扣款是否合法呢?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对个人储蓄存款给予保密。
银行不能随意动用客户的存款,但是银行提供了办卡时的协议,协议中明确授权银行可以从他的其他账户扣款,所以银行的做法就是有法可依的。
银行计算李先生的欠款时,透支期间的利息按照信用卡协议约定的利率计算。
而逾期后的利息则按照法院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计算,再加上复利、滞纳金等等。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李先生的欠款会从7万元增加到15万元。
虽然银行有权收从储蓄卡扣款,但也有义务向李先生清晰说明欠款的构成。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但银行需明确告知李先生欠款的计算方式,并且要做到通知义务,李先生要按期还清欠款。
03 案件教训
网友们表示:支持银行,有钱不还,还怪银行扣款,明摆着要当老赖。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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