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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力实训基地拟采购一批运维服务,运维对象包括变电站仿真培训系统、高低压线路巡线实训场、电气装置抄读实训柜等。试问:招标文件是否要对投标人设置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资质要求?
【回答】
招标文件无需设置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资质要求。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国家能源局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上述法条明确了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需要取得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进一步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具体范围进行了解答,主要包括:
(1)输电线路(含公用电厂、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等各类电源点送出线路)工程中的组塔(不含土建基础)、架线、相关附件金具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2)变电(包括变电站、换流站、升压站等)工程中的一次、二次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3)供电(含配电)工程所涉及的组塔立杆(不含土建基础)、架线、变电设施等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4)用户受电工程所涉及的组塔立杆(不含土建基础)、架线、变电设施(用户高压变电所、用户高压配电室、用户低压配电室、用户低压配电盘)等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5)前述(1)至(4)范围内的电缆接头、敷设、主要附件设备的安装、维修、试验活动;(6)其他涉及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活动。
实训室内使用的培训用电网设备常见电压等级为220V、380V,虽然仿真的是输变电设备,但其本质是用电终端,与电力系统供电网没有直接电联系,不属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所称的“电力设施”,因此,其维保活动不需要取得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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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汤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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