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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某公司A,下属分公司B,子公司C。其中,子公司C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分公司B参与投标。试问,B与C是否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控股或参股关系,其投标文件是否应予以否决?
【案例分析】
控股,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拥有足够多的投票权或股权,能够支配并控制被持股企业的经营和决策。
参股,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但持股比例较小,无法单独对被参股企业的经营和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案,B为A的分公司,C为A的子公司,关键在于判断C是否为B的子公司,即B是否控股C。对于该问题,业务活动中存在不同观点,笔者认为:
单从字面意思看,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确不存在控股关系。
但从实质意义上看,基于A对C的控股关系,以及B附属于A的“同一单位”关系,很难排除B会基于控股关系对C施加实质性影响。
所以,就本案而言,从规避风险、维护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性的角度,不建议分公司B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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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文效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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