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框架协议执行中,订单合同服务期能否长于框架协议期限?

文摘   2024-12-04 17:2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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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某运维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期1年。2024年11月20日发生实际需求,需提供框架协议范围内的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为期1年6个月。试问,该运维服务需求能否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

【案情分析】

案情中的运维服务需求可以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

框架协议合同订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购人针对一定时期内的采购需求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多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围并与之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实际需求发生时,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授予订单合同。

“框架协议期限”和“订单合同服务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框架协议期限是指框架协议开始日期至框架协议终止日期之间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可以签订第二阶段的订单合同。订单合同服务期是指框架协议下订单合同的履行期限,其约定了框架下每个执行需求的服务期限。英国联合合同委员会(Joint Contract Tribunal)2016年发布的《框架协议》范本中明确“本框架协议的终止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在终止日期之前被分订单委托的任何任务,双方将继续履行这些任务,如同框架协议从未签订一样。”也就是说,第一,订单合同的签订时间要在框架协议期限内;第二,订单合同服务期可以长于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终止不影响已签订订单合同的继续履行,未履行完的订单合同,仍受框架协议内容约束

实务中,订单合同服务期长于框架协议期限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常见于临近框架协议终止时间签订订单合同的情形。但是,在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期间,如果框架协议期限过长或者订单合同服务期过长的话,由于价格等因素的不确定性,框架协议竞争的充分性会受到影响。对此,可以参照JCT《框架协议2016》在框架协议中约定“在本框架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前XX日内,甲方不得委托乙方服务期超过XX日的订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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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文效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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