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言】财政部发文,规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实行分级分类检查模式

文摘   2024-12-05 18:06   江苏  

监督检查实行分级分类检查模式。省级财政部门对在本省(区、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归口统计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执业数据信息。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分为“一年一查”“三年一查”“重点检查”“新登记机构检查”“其他情况”等5类,财政部门按照分类情况,确定对每类代理机构的检查频次和检查数量。

——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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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文效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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