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振兴乡村,以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潜能;民营经济促进法拟提交初审;就业数据持续向好

文摘   2024-12-20 09:29   北京  

中经头条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振兴乡村,以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潜能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振兴乡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延续了这一政策思路,将“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单列为明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表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框架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一致。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都涉及城乡要素流动与优化配置,要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中解决“三农”问题。而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要以县域城乡融合为突破口来引领和赋能乡村振兴。

突出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动力支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任务,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高强认为,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释放的一大信号,是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都要突出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来完善体制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动力支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还讨论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讨论稿)》,即明年中央一号文件。上一次中央一号文件题目中涉及改革是2017年,主题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再往前是2015年,当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表示,明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题目中强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具体落实,文件中或推出一些有含金量的政策,以提振发展信心,为促进经济回升向好释放更多潜能。



民营经济促进法拟提交初审,将保障公平竞争、加强权益保护等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相关情况。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意义重大。王翔表示,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要求,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聚焦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重点领域。王翔介绍,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今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数易其稿,对各方面提出的近千条意见逐条研究、吸收采纳,修改形成草案。草案共9章77条,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比如,在权益保护方面,草案第七章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



就业数据持续向好,政策组合引领经济复苏

12月18日,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数据,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不包含在校生的16-24岁劳动力失业率为16.1%。

我国11月就业数据表现良好。11月份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与上月持平。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青年群体就业状况正在逐步改善,16-24岁(不含在校生)人群的失业率为16.1%,这一数据已经连续三个月呈现下降趋势。从年龄结构来看,25-29岁群体失业率为6.7%,30-59岁群体失业率为3.8%,呈现出年龄越大失业率越低的梯度分布特征。从户籍分类来看,本地户籍劳动力失业率为5.2%,外来户籍劳动力失业率为4.6%,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失业率为4.4%,显示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状况相对稳定。在31个大城市中,城镇调查失业率同样保持在5.0%的水平。此外,1-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同时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达到48.9小时,以上数据均表明随着经济的稳步回升和就业支持政策的持续发力,我国就业市场正在展现出积极的复苏态势,重点人群的就业状况也在持续改善。

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经济复苏持续发力。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的水平,且1-11月份平均值为5.1%,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就业市场总体稳定,宏观政策效力持续显现。从经济基本面来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1%,相关数据均显示经济复苏态势明显。然而,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结构性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正在实施多层次的政策组合:在短期,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减负稳岗,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特别关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同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从长期来看,将推动延迟退休等社保制度改革稳妥实施,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将通过宏观政策协同配合提振市场信心;通过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就业稳定性,以此形成更为清晰的政策传导机制。随着政策持续发力,加之经济稳步回升,就业市场预计将继续改善,特别是在青年就业方面有望呈现更加积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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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节选自 中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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