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头条
前10月我国服务贸易同比增长14.6%,旅行服务增长迅猛
12月4日,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介绍,1-10月,我国服务贸易继续快速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61255.8亿元,同比增长14.6%。
前10月我国服务贸易亮点频现,旅行服务表现突出。1-10月,我国服务出口25449.1亿元,增长16.6%;我国服务进口35806.7亿元,增长13.2%;服务贸易逆差10357.6亿元。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继续增长。1-10月,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23616.3亿元,增长5.9%。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13417.3亿元,增长5.7%,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增长较快,增幅分别为38.7%、8.6%;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10199亿元,增长6.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增长较快,增幅分别为34.2%、11.5%。旅行服务增长迅猛。1-10月,旅行服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进出口达16709.4亿元,增长41.2%,为服务贸易第一大领域。
服务贸易正成为拉动全球贸易的增长引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巨大。联合国贸发会议组织统计显示,2023年全球货物贸易下降5%,服务贸易增长8%,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我国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发展。202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服务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专家分析,当前全球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合作深入发展,随着相关政策安排落地实施,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有望再提速。2012-2023年,以美元统计,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6.2%,高于全球平均增速和我国同期货物贸易增速。与此同时,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未来发展空间巨大。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未来10年,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伴随服务贸易的较快发展,伴随全社会服务型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同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占比不断提升,将形成服务贸易较快发展的内在需求。
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政策优化,助力A股市场信心恢复
12月5日,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相关规则迎来调整优化。本次调整后,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期限从1年延长至3年,最高融资比例从70%上调至90%。
股票回购政策优化,增强市场信心。监管机构将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融资比例从最高70%提升至90%,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在进行回购时可以利用更高比例的杠杆资金,从而降低资金门槛,增强操作灵活性。同时,贷款的业务期限也被延长至最长3年,之前相对较短的融资期限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管理造成压力,而新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时间灵活性,便于更从容地规划资金使用和回购节奏。此外,新政策取消了“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限制,确保所有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其重要股东均可申请该贷款工具。相关普惠性和灵活性的提升反映出监管层对这一领域的重视和支持。政策调整直接吸引了更多上市公司参与回购,这不仅能增强市场信心,还可能优化股本结构,提高股东回报率。随着更多公司参与回购增持,市场整体流动性、估值稳定性和投资者信心可能会得到正面影响。尽管短期内市场变化不大,但相关政策将被视为积极信号。
回购政策优化助力A股市场稳定与发展。本次政策细化增强了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信心,因为更高的融资比例和较低的贷款利率(不超过2.25%)降低了资金成本,使得公司能够以更灵活的方式进行资本运作。自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45家上市公司获得贷款,累计金额超过340亿元,显示出市场对这一政策的积极响应。其次,回购行为直接减少了市场流通股本,从而对股价产生支撑作用。市场普遍认为,通过回购,管理层能够向投资者传达公司被低估的信息,这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并吸引更多资金流入。此外,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动,预计将有更多企业申请贷款,以优化资本结构和稳定股价。未来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展可能会更加注重规范化和透明度。新出台的监管细则明确了借款主体的资格要求,并设定了贷款合同签署的程序,以确保资金使用的专款专用。这些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用,并确保上市公司在进行回购时遵循合理的财务管理原则。
国家能源局: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型经营主体内涵及特征,提出了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
新型经营主体享有平等市场地位。《指导意见》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指导意见》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按有关规定公平承担偏差结算和不平衡资金分摊等相关费用,缴纳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完善适应新型经营主体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
虚拟电厂盈利模式空间加速打开。虚拟电厂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等,协同参与系统运行和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虚拟电厂通过网络通信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聚合各类发电、用电、储能等资源,协调优化为系统提供调峰、调频、调压、备用、需求响应等服务。《指导意见》明确,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据机构测算,到2030年中国虚拟电厂装机累计规模将达到55GW,累计投资规模将达到300亿元。
智能微电网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智能微电网是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具备一定智能调节和自平衡能力、可独立运行也可与大电网联网运行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开展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据中投顾问预测,微电网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电力市场份额。预计2023-2027年全球微电网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78%,2027年将达到523亿美元。
-END-
文章节选自 中经头条
扫码获取完整报告
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