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发挥,莫成了“软对抗”

文摘   时事   2023-07-20 01:18   中国香港  





01 “讨论的走样


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香港》一文,引发香港社会关注。相关讨论热烈,反映了“保持香港独特性”除了是国家一贯方针、治港鲜明方向外,也是香港社会的最大共识之一。

这是好的方面。

也有不好的方面。一个现象是,香港社会就该文的一些“讨论,明显变了形、走了样,有“断章取义的问题,有“过度解读的问题,有“借题发挥的问题,甚至还有的“无限延伸”,搬出了什么所谓“治港方程式”的问题,将个人臆想及阴谋论注入其中。

这些现象,可笑且荒谬,所说观点既非事实,也绝非靖海侯所同意。这些“借题发挥”和“蓄意延伸,不仅对保持香港的稳定无益,更背离了讨论“保持香港独特性”的初衷。

有关说法,有必要予以澄清。


02 基本的事实

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香港》一文中,靖海侯已然指出,认为香港的拨乱反正应“适可而止”所以称之为“悖论”,不在于其判断,而在于其背后的逻辑:

1.将拨乱反正与“保持香港独特性”对立;

2.将拨乱反正与香港的“由治及兴”对立;

3.将拨乱反正与巩固香港国际地位对立。
因此逻辑,所以有人认为管治举措的运用超出了应有边界,新的管治方式与“保持香港独特性”背道而驰,并因此误导人、煽惑人,放大了人们对香港未来发展路线的担忧。

实则,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香港》一文的观点非常清晰,没有任何模糊地带:

1.“保持香港独特性”,于国于港,只有共识没有分歧;

2.香港的拨乱反正与保持香港独特性没有冲突,恰恰是为香港保持独特性夯实根基,为其发展创造最有力、可持续、有保障的环境条件;

3.对“保持香港独特性”的忧思,有太多无谓联想的成分,有被误导的原因,这些思想背后的“认识悖论”,是完全不成立的

4.香港国安法实施中,少数人因为理解领会不准确导致的有关问题,是个别的、局部的,绝不是指普遍性存在,绝不是无差别评价,绝非在说香港国安法在整个执行层面被“泛化利用”,更不是批评港府的治乱政策和纪律部队的执法行动。

因为媒体最开始的报道仅关注文章的一小部分,以致很多人没有看原文也没有看全文。一些别有动机的人借题发挥,试图打乱香港拨乱反正的节奏,否定香港国安法实施取得的巨大成效。这种“发挥”和“延伸”脱离基本事实,极其不负责任,必须予以回应。


03 主要矛盾

对于香港的拨乱反正,靖海侯早在2021年7月发表的《「适可而止」,不是香港拨乱反正的方法论》一文中就给出了观点:

      “基于一些迷思和错判,一些人觉得香港拨乱反正的力度和节奏需要降下来,或者可以「戛然而止」,甚至还有的人还发出了香港国安法应该适时「退休」声音。这些人反对「矫枉过正」、主张「见好就收」;反对「大破大立」、主张「小修小补」;反对「始终坚持」、主张「适可而止」他们不认同全面的、系统的、彻底的拨乱反正,总是瞻前顾后、左右逡巡、患得患失,认为香港现在的拨乱反正「猛了些」、「过了火」、大可不必。

文章明确提出:

      “就香港国安法来说,既然已经颁布施行,就得有法必依,就需一以贯之,就不能一暴十寒;否则,有法不依本身就是违法,选择性执法本身就是渎职。法律具有强约束性,维护国家安全也不是「一槌子买卖」,合意则取不合意则既损害法律威严,更会让维护国家安全的各方责任不能有效夯实。唯有对反中乱港势力和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不变、执法力度不减,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才可谓真正建立了「铜墙铁壁」

近一年来,靖海侯更在多篇文章中重申一个观点:“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任何的放松懈怠心理都会带来问题,且都会成为问题的本身。

所以反复强调这一点,就是因为:

1.在维护国家安全上,香港的教训深刻,不能重蹈覆辙;
2.反中乱港势力贼心不死,随时可能死灰复燃,不可不防;

3.治乱要用重典,香港需要通过一次全面彻底的拨乱反正,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彻底净化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态和稳定发展环境。

也就是说,香港虽然已经步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但要看到“治乱”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治兴”任务的系统性和长期性,看到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不能因香港向好的形势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有个别实践中的问题就怀疑和否定路线。

确保国家安全不容挑战、保持其力度,确保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保证其效度,两手都要硬,什么时候也不能降低标准,什么时候也不能看轻责任。

当前香港的一项主要任务,还是要通过这种持续性的努力,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建立真正的“铜墙铁壁”,让反中乱港势力感到窒息并彻底绝望。而这,针对的也只是反中乱港势力,绝非普通市民。

完全可以肯定的是,对反中乱港势力,什么时候都会高举高打!

实则,在近期相关讨论中,有一些声音明显有“带节奏”痕迹、“软对抗”嫌疑。这些声音所印证的,恰恰也是香港要坚定继续进行拨乱反正的必要性。


04 不要以偏概全

实施三年多,香港国安法的巨大威力充分彰显,是香港由乱到治的“决定性因素”。对于其成效,任何人都不能否定,任何人都无法否定。

评价香港国安法,必须基于基本事实展开,从相关刑事案件看,有数据可证,它完全做到了“惩治极少数”,为香港社会带来的就是城市安定、社会安稳、市民生活安宁;它的实施严格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运用相当严谨及审慎;而驻港国安公署成立三年来,更没有任何负面新闻,得到两地社会高度认可。

香港社会于此领域的个别乱象,应该予以矫正,但这只是局部的偶发的问题,是末节而不是主流。人们不能因此以偏概全,再将问题“升级”并“泛化”,甚至“借题发挥”,以此抹黑香港国安法,企图阻拦它长效发挥作用。

对于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中央无比重视。

今年1月13日,全国港澳研究会举办的“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香港、澳门三个会场同时召开,夏宝龙主任致辞的题目就是《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靖海侯也曾专门撰文(见链接)分析。

致辞中,夏宝龙主任强调:

     “立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捍卫‘一国两制,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居民的根本权益和自由,归根结底是为了香港好、为了广大香港居民好。

     “香港国安法实施得越好,香港社会就越稳定、越安全,香港广大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才能行稳致远。

对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人们要坚定信心。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已然成功,其实践必然会越来越成熟,必然会达到香港社会“失之则难存,受益而不觉”的理想状态。


05 莫要“软对抗”

维护国家安全与保持香港独特性,都是国家的重大政策。
在《反间谍,香港跟上来》一文中,靖海侯已分析:

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三个方面:1.严格依法依规;2.坚持有力有为;3.统筹治乱治兴——一个也不能偏废,一个也不会偏废。严格,所以不容泛化、不会泛化坚持,所以不能动摇、不会松懈;统筹,所以不仅治乱、还要治兴。

大家都不要误读、错判!

近期香港社会的有关“声音”,因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带节奏,有的已经严重偏离理性讨论的方向。其所做实的,恰恰是“软对抗”的现象和风险;其所昭示的,恰恰是夏宝龙主任所说的“大家要擦亮眼睛、时刻保持警惕、共同来守护香港这个美好家园”。

香港由乱到治不易,我们都应该珍重这来之不易的宝贵局面,用真正且真心为香港为国家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守护这里的繁荣稳定,推动她的由治及兴。






靖海侯
常言所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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