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主动的参与,都胜过被动的观望。”
01 脱轨,从起点开始
港英政府在殖民统治末期急速推进所谓“代议制”是其为香港回归祖国后的治理制造障碍而埋下的“最早一枚地雷”。
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香港回归问题提上日程,英方开始在香港作政治布局。此前不肯予香港丝毫民主的港英政府,突然“大方”起来。
1980年,港英政府发表地方行政模式绿皮书,建议成立区议会;1982年,《区议会条例》生效,进行首次区议会选举。
相比区议会,港英政府对立法会(时名“立法局”)的民主改革反而滞后几年。
1984年,港英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绿皮书;1985年,首次进行立法会间接选举;1991年,香港立法会才有了地区直选议员。
急于发动民主“大跃进”,先于立法会搞直选,港英政府一手催生的区议会从诞生起即带有鲜明的动机:堆高中英谈判的政治筹码,布局未来香港的英国利益,单方面从地区层面启动香港政改链条,从制度上削弱回归后中方对香港的管治能力。
那时候的区议会,工具属性是第一属性,政治功能是第一功能。
02 夺权,极端的疯狂
对于港英政府的“动作频频”,中方心中有数。
1990年4月4日,香港基本法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这是基本法中唯一一条有关“区议会”的条款。据此,可以看出:
1.区议会是香港区域组织的一种形式,却未必是唯一形式;
4.区议会接受咨询或提供服务,职权是严格受限的,不具主动监察政府的功能。
很明显,对港英政府的相关做法,基本法已有纠偏的努力和设定、作用和意义。
出于对历史和实践的尊重,回归后,香港的区议会得以保留。但由于香港长时间对基本法相关条款在理解上、执行上有偏差,区议会不断扩权、做大,以致错误地发展成为香港又一个选举平台。在黑暴横行的当年,社会处失序状态下,区议会选举以近乎变态的71.23%的投票率结束。香港18个区议会,竟有17个被反对派和反中乱港势力掌控——这,正是有关势力处心积虑在社会上搞动乱、从体制内夺权的表现,修例风波属颜色革命的有力证明。
“沦陷”后的区议会表现如何,人们已经看到:全面“泛政治化”,完全脱离区域组织定位,区议会俨然成了“反中乱港平台”。而只因喊了一句反动口号就当选的那些乌合之众,毫无咨询能力,毫无服务意识,“反对+破坏”成为其区议会工作的基调和主轴。他们想利用区议会达到的,只是左右接下来的特首选举,左右特区立法会,进而让香港彻底“变天”。
这样的区议会,可能关心地区治理吗?能够服务地区民生吗?还可担当政府手臂吗?这样的区议会,只会把香港推入政治上混乱和崩坏的局面,让香港从地区层面到全港层面都陷入政治对抗和纷争中,动荡不安。这样的区议会,背离基本法规定如此之远,距离地区治理功能如此之远,已然成为香港政制的一大怪胎。03 校准,正确的归位
完善特区选举制度,修订区议会条例,正是拨乱反正,正是正本清源,正是让其回到“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定位。法律上讲,这是要让它依法行事;世俗点说,这是要让它名副其实。对于香港今年7月公布的区议会改革方案,靖海侯曾总结其意义:3.调结构,让区议会更多元化,回归建设性方向。
对于香港推进区议会改革的重点逻辑,靖海侯也曾总结为三点:1.从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出发,夯实香港地区治理层面上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2.从全面巩固“行政主导体制”出发,将行政主导的力量传导至地区,并牢牢把控区议会的运行;
3.从全面完善地区治理工作出发,摆正区议会在地区的位置,系统性搭建工作机制、配套机制。
改革的对象是区议会,目标是地区治理工作;立足的是地区治理工作,保证的是行政主导和爱国者治港。故而才可以说,这是香港拨乱反正要补上的“最后一块拼图”。1.加强地区管理,而不是强化社会政治;
2.搞好地区事务,而不是制造社会争端;
区议会静下来、专注起来,地区上那一个个民生事务才会得到真正的重视、真诚的关注,特区政府那一项项施政安排才能落地落实,真切地转化为市民福祉。如果区议会超越自身定位,如果区议会天天为政治议题纠缠不休,如果区议会参选人还能通过喊反动口号当选,地区上的香港市民只会沦为被骑劫的工具、被煽动的对象,只会继续被利用、被辜负、被牺牲。那样的话,区议会——这一最有能力服务最广泛市民具体利益的平台,将彻底被各种政治上的阴谋和阳谋所占据。民生上的那些繁琐事务,还会有谁真正care呢?区议会重塑后,香港社会有些人尚有迷思:
1.认为相比过去被限权,区议会不再重要;
2.认为直选比例被削减,区议会选举不再重要;
3.认为候选人都是爱国者,区议会选举结果不再重要。这些迷思,无疑还是源于对基本法、对区议会改革的不了解,甚或还源于对“爱国者治港”存有偏见。1.淡化的是其政治色彩,强化的是其功能作用,区议会落实“爱国者治港”,其提供咨询、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可以更好保证和拓展,区议会仍然很重要;2.减少的是其直选比例,增加的是其多元渠道,区议会选举统筹间选和直选,发挥了各自优势,其选举的效能、竞争的方式更加优化,区议会选举仍然很重要;3.没有了反中乱港之徒,爱国者展开激烈竞争,区议会选举结果有一元也有多样,其今后展开工作的环境条件更为完备和充分,区议会选举结果仍然很重要。一在于其恪尽职守职责,实践不走偏,走的是正道;
二在于其保证专业能力,工作有质量,靠的是水平;
搞好民生,对区议会来说,乃至对整个香港来说,都是顶顶重要的事情。普通市民图什么,不就是工作生活——衣食住行玩,有奔头、有乐子吗!去政治化,区议会和区议会聚焦注意力和精力,普通市民所图的,才能得到满足。道理很简单:区议会重塑后,价值标尺变了,区议员拿不出服务民生的实绩,一定会在新的监察机制下被问责乃至被罢免。区议会改革所保证的,不只是香港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更是地区的有效治理、市民的切身利益。重塑区议会,首先带来的是新的可能性——让地区发展和社区服务焕然一新的可能性。1.区议会改革前,因为社会“泛政治化”,区议会的运作以选举为导向;
2.区议会改革后,因为有“爱国者治港”,区议会的运作以结果为导向。
区议会以结果为导向,突出的必然是其价值属性而非工具属性,是其治理功能而非政治功能。
1.区议会从政治上得到了解放,由务虚回到务实;
也就是说,在没有了反中乱港势力干扰和掣肘的环境下,贡献地区治理和推动民生改善的具体实绩成为衡量其履职情况的主标准。今后香港的区议会和区议员不是压力更小了,而是压力更大了。在同为爱国者的情况下,大家都只能靠实力和实干说话。
而且,区议会不同于立法会,议题是具体而琐碎的,忽悠不得,对议事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的考验更直观,各自表现如何,孰优孰劣,将一目了然。可以展望的是:今后区议会和区议员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香港各政团为了保持其地位、巩固其基础、体现其水平,将更加慎重且更为负责地选派优秀人才参选。
也正是因为这些、为了这些,不以选举为导向的区议会选举亦然重要,需要更多人的关心和参与,并通过普遍的关心和参与,为这次的区议会选举注入压力和动力,为今后的区议会运作注入压力和动力。区议会的定位、框架和发展路线已然确定,将长期坚持。推动它的向好,鞭策它的向上,激励它的向前,是香港市民最理性的选择。这些日子,参选人在努力宣传,特区政府在努力宣导,特首亦站到前台为区选动员。广大市民将为自己、为香港、为未来投出负责任的一票,能为这次选举注入压力和动力,能让当选的区议员感受到他们的期待和要求,并用行动和实绩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