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香港跟上来

文摘   时事   2023-07-17 14:17   中国香港  



“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



01 自觉的跟进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开始施行。对此,国家安全部部长陈一新撰文指出:

“《反间谍法》是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对深化反间谍斗争、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具有里程碑意义。”

香港基本法第18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目前尚未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如此,在反间谍工作上,香港怎么办呢?

7月16日,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电视节目中表示,正研究将间谍罪纳入23条的立法范畴,严防现代间谍

国家有行动,香港有跟进。


02 “勿自欺欺人”

香港有没有间谍?

对于这一问题,无论身在香港本地还是世界各处,人们都不会有异议。

2022年9月24日,在香港政府人员协会主办的“国家主席讲话精神与国家安全”讲座上,邓炳强表示:

      香港人若天真地以为香港没有特务及间谍,甚至认为由政府虚构出来,「咁呢个系自欺欺人,亦都系侮辱整体香港人慨智慧」。他强调,有必要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更加要针对间谍活动。

香港时评人区汉宗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及一个说法,香港有“国际情报中心”的特殊名头,与葡萄牙里斯本、摩洛哥卡萨布兰卡齐名,并称为“世界三大间谍之都”

人们更记得,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那些黑暴现场惯有的“鬼影重重”。

香港存在的间谍问题,是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的事。若无视香港有间谍的历史和现实,轻视香港推进反间谍工作的必要和努力,质疑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这一基础性法制建设,这种“天真”简直就是黑白不分,甚至是别有用心了。


03 法律的缺位

在文章中,区汉宗另指出:

香港没有间谍罪,是全球不多的“间谍安全港”。全世界也不多的东西方情报部门都选择在这座间谍之都设站,不管是情侦、交换或贩卖情报,这么多年一直很活跃。香港无疑是间谍乐土。

事实是,目前香港本地禁止间谍活动的法律,仅有《官方机密条例》一部。

对这部法律,2022年1月26日,邓炳强在出席立法会时指出:现时的《官方机密条例》在多年前订立,有关间谍的定义比较狭隘,不足以应对现今复杂的间谍行为及风险。

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后,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有了最强大的法律武器,但香港国安法有关反间谍的规定,同样不能替代特区本地立法。考虑将间谍罪纳入23条立法,如邓炳强所言,正是检视有关法律缺口,堵塞有关法律漏洞。

香港曾经或许是“间谍乐土”,但她的将来一定不容许这种情况再发生。

间谍在香港的“好日子”,到头了。


04 彻底的审视

在香港已有国安法、已经由乱到治的情况下,特区再研究将间谍罪纳入23条立法,有少数人或许不理解,以为这是加码。这样的认识也很天真,也很肤浅。

无论是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还是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这一系列标本兼治的重大管治举措,无非都是正本清源,按照宪法和基本法规定为香港补课,为其固本培元。

修例风波这样的严峻局势不能再发生了。

香港需要通过一次全面彻底的拨乱反正,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兑现本地的宪制责任,以积极、到位、有效的行动与中央的努力相向而行:

1.织密本地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没有一个缺口;
2.压实本地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没有一个例外;
3.保持本地维护国家安全的力度,没有一刻懈怠;

4.提升本地维护国家安全的效能,没有一分偏移。

在维护国家安全上,无论是健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还是开展执法行动和宣传教育,需要统筹好力度与效度,统筹好当前与长远,通过把握现有时机,彻底审视问题,全面补齐短板,真正夯实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要做,就要做到位。
夏宝龙主任曾说:“保国家安全,就是保‘一国两制,就是保香港繁荣发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体居民的人权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国和内地来香港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

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看似紧迫的行动,看似“雷霆面目”,实则是基础建设、长远布局,实则是“菩萨心肠”。这一步,香港早晚要走;而她今天走得越扎实,她的今后就越从容。


05 一贯的观点

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天真是危险的。维护国家安全,非朝夕之事。

去年8月,靖海侯在《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的进行时》一文中,曾全面分析过香港今天在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

1.有组织的暴力暴动没有了,本土恐怖主义的苗头性危险还在;
2.有组织的建制内对抗没有了,反中乱港政团社团乔装打扮、伺机而动的可能还在;
3.挑战国家安全行为虚拟化、网络化、隐蔽化;
4.在政权机关内部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海外反中乱港行为向港内的“倒灌”和“转运”问题。

文章指出,从街头暴动到“独狼”袭击,从建制内对抗到建制内隐藏,从线下挑衅到线上煽惑,从利用自有平台到利用传统阵地,从本地同流合污到与海外相关势力沆瀣一气“移花接木”,香港社会潜在的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没有彻底消失,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必须一直处在枕戈待旦状态

也正是在那篇文章里,靖海侯说: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任何的放松懈怠心理都会带来问题,且都会成为问题的本身。

同时,文章也指出:

      香港国安法作为一部新法律要落实好,让社会平稳快速度过适应期、磨合期,除了要有专业的执法和司法力量、严谨的执法和司法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的宣传推广、全领域的教育引导。

      使违法的付出代价,守法的受益不觉,想要挑战的心惊胆战,奉法办事的理直气壮、从容不迫,香港国安法的积极影响才能放到最大、实施效果才是做到最佳。
在6月30日发表的《如何评价香港这一年》一文中,靖海侯同样指出:“治乱”要保持进行时,“治兴”却没有完成时。
这些所要说明的,其实就是香港要统筹发展与安全,两手都要硬。

在前几天的一篇文章中,靖海侯所以称香港所谓的“矫枉过正”“效应溢出”“适可而止”为“悖论”,就在于有人歪曲事实、过度解读,将香港拨乱反正与保持香港独特性对立,将特区严格的执法行动夸大其词,落入了外部反华势力造谣污蔑的逻辑而不自知,甚或有人据此进行“软对抗”。

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三个方面:1.严格依法依规;2.坚持有力有为;3.统筹治乱治兴——一个也不能偏废,一个也不会偏废。

——严格,所以不会泛化,不容泛化;
——坚持,所以不会动摇,不会松懈;

——统筹,所以不仅治乱,还要治兴。

大家都不要误读、错判!


06 力度与效度

维护国家安全上,要考虑力度与效度的问题。

1.没有力度,不可能有效度,所以不能幻想“适可而止”;

2.没有效度,力度便无意义,所以需要达到“受益不觉”。

对香港社会来说,最重要的,则是按照夏宝龙主任4月15日讲话提到的——“大家要擦亮眼睛、时刻保持警惕、共同来守护香港这个美好家园”。

正如特区考虑将间谍罪纳入23条立法,如果一个人不是间谍,不从事间谍行为,不为间谍提供便利,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同样,如果一个人不蓄意危害国家安全,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2021年7月,靖海侯在大公报发表了《「适可而止」,不是香港拨乱反正的方法论》一文,文中说:

 市民应当看到,拨乱反正确立的是最低标准而不是最高标准,是护佑他们的利益而不是损害他们的利益。市民只有自觉协同拨乱反正,学会向反中乱港势力说不,敢于与反中乱港势力斗争才能卸下心理负担、走出认识误区,坦然奔赴梦想的未来。

在实践中前进,在实践中发展。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在路上,一定会沿着全面准确贯彻香港国安法的轨道,坚定从容地走下去。




靖海侯
常言所未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