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粹有法可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实施七周年

文摘   2024-07-09 18:00   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今年是《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法》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氛围,以下将对《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旨在为中医药从业人员提供正确的法规指导,对患者大众起到普法宣教的作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至第十条说明,《中医药法》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学,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及人民健康。本法规明确中医药包括汉族及少数民族医药,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鼓励中西医结合,并将中医药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法律强调加强中医药服务、教育、科研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并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同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主要涉及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提供及监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规划,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并确保其在多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机构同等权利。规定了中医诊所的开办、中医医师资格获取及注册流程,强调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应遵循中医药理论,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此外,鼓励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并强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同时,对中医医疗广告的发布进行审查,并对中医药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与法规的符合性。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中药材种植养殖的技术规范、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和工艺的保护、中药新药研制和生产支持等内容。



图片来源:摄图网           



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内容,包括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发展师承教育、组织继续教育等措施,以培养更多合格的中医药人才。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在科学研究方面,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科研与教育机构及药品生产企业运用现代科技和传统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推动中西医结合。同时,国家支持整理、研究中医药古籍和专家经验,鼓励捐献有科研价值的中医药文献和技术。进一步,国家建立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和评价体系,促进科技进步。此外,国家加强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重大疾病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以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第六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六条主要涉及中医药的传承与文化传播。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选拔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承项目及传承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提出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制度,保障知识持有人的权益。国家还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由社会力量举办相关机构。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知识普及,鼓励创作相关文化作品,规定宣传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和不正当利益获取。媒体在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时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图片来源:摄图网           



第七章   保障措施


在保障措施方面,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二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中医药提供政策和条件保障,将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在制定医药卫生政策时考虑中医药优势。政府部门应合理设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体现其价值,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将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并公布相关标准,推动建立国际标准体系。此外,与中医药相关的评审等活动需有中医药专家参与。国家还将支持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促进其规范化发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时的改正和处分措施。明确了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中医医师超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未备案或提供虚假材料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种植中药材、发布不实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最后,指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最后一章为附则,主要涉及中医药管理的其他事项。明确本法未规定之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军队中医药管理由军队卫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和军队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可制定适合当地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办法。盲人取得医疗按摩资格后,可以个人或在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中医药作为我国十大国粹之一,是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独特的治疗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及对其发展规律的尊重,同时也为中医药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实施效果,我们作为中医药技术人员,不仅要致力于学习《中医药法》相关的政策法规,还要将这些法律知识传播和推广给更多的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实施一系列科普策略,可以有效地推广政策法规知识,确保其得到贯彻实施,并最终实现中医药事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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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药学部中药师  李柠钰

一审:药学部副主任药师  卢嘉丽

二审:药学部副主任/主任药师  莫小兰

美编:药学部主管药师  李慧仪

校审发布:药学部主管药师  李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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