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才 刘斯琪 | 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文摘   教育   2024-08-16 16:35   重庆  
收稿日期:2024-05-23
终审日期:2024-05-31
录用日期:2024-05-31

网络首发:2024-06-03

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王洪才,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教育学博士

刘斯琪,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生

摘  要: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推动高质量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新时代,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对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高校自主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其构建原理,即必须始终以立德树人为评价根本、以师德师风为评价核心、以创新创业教育成效为评价重点、以科研创新为评价抓手。其次是遵循这些原理确立工作原则并构建指标框架,即依照价值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规范性原则与主动性原则,构建起以高等教育一般发展能力、高等教育满足社会需求能力、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引领能力为一级指标,内含整体规模等8个二级指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等34个三级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评估指标体系建设,为全面系统地构建我国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提供科学依据,指引高等教育未来的前进方向。

关键词: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评价;高等教育强国;中国式现代化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评价体系与结构模型研究”(71974163)

引用格式:王洪才,刘斯琪.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J].重庆高教研究,2024,12(5):3-13.

在线投稿:http://yxxy.cbpt.cnki.net/



在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阐明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步骤。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及优势学科。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视程度,可以说,推进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强国目标,都离不开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需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实现。在这一过程中,高等教育评价是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航向标与生命线。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走向高质量、现代化发展道路,亟须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为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提供引领与指南。

一、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背景

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迎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方向、重点与方式均有所转变,开始由过去的跟随式现代化转向中国式现代化,从短视的、功利化发展转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功能,发挥其对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引领作用,建立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势在必行。

(一)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中国式现代化是对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探索与实践的系统总结,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与教育现代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有机结合。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是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与更高目标,这与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是一致的。基于此,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及其评估指标体系,是站在新的高等教育发展高度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抓手。我们需要以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为发展契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解决社会重大现实问题,驱动高等教育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同频共振,擘画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支撑。高等教育评价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评价作为一种改进性工具和筛选性手段,能为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起到引领导向与评价定向的作用,确保我国高等教育在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追求创新,争创一流。因此,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提升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系统化与完整性,不仅是推动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二)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

高等教育强国一方面指的是“高等教育强的国家”,重点体现为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在国际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指的是“通过高等教育使国家强盛”。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提出要切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强调要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并对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做出专门部署,进一步凸显了高等教育在我国教育强国目标实现中的引领性和战略性地位。在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须肩负起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新使命、新任务。因此,必须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助推高等教育强国目标实现的基础保障。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一是能够更好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确保高等教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任务,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二是有助于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内涵,坚持以服务国家需求为支撑,以能力贡献为导向建构科学化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推动高等教育勇担教育强国新使命,为教育强国的实现提供全局谋划与战略布局;三是有利于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创新路径,把长效育人机制的构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双一流”高校的建设作为高等教育评价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助推我国高等教育走高质量、创新型发展道路,推动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教育强国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的奋斗目标始终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共产党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的根本问题在于育人,具体而言就是要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为了更好地阐释这一问题,报告将科教兴国战略和现代化人才建设单列为一个部分,强调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教育、科技与人才的支撑,离不开教育优先发展的助力。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党对教育事业的重视,明确了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新阶段后,又提出了要加快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这一新命题。我国已基本满足了人民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能够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多元、均衡的高等教育,有效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综合素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始终以为人民提供高质量高等教育服务为目标,以立德树人、学生为本的高等教育理念为导向,以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作为高校一切工作的立足点,不断推进高等教育评价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将评价内容聚焦于建立公平均衡、全面协调、优质可持续的高等教育服务体系上来,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提高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四)推动高校自主创新的内在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创新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强调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高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肩负面向世界前沿、提升创新能力的历史使命,承担着助推我国走中国式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开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任务。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内生动力,也是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改革为牵引、以创新为驱动、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完善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势在必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国家科学研究与自主创新的主力军与策源地。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不仅有助于高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改革创新理念,激发师生创新意识与创新活力,还能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与创新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高校自主创新提供基础支撑;不仅能够更好地发挥高校在科研中的优势,还能助推高校及时应用创新性理论与技术成果,为高校自主创新研究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肩负强化国家科技力量、推动高校科技创新的时代重任,应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基础创新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发展要求,重点关注高校原创性科技攻关,不断强化高质量科研供给与创新能力,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

二、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内涵

《纲要》指出,必须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教育评价改革是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构建的“牛鼻子”,引领着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目标与方向。因此,应以《总体方案》为基本遵循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让高等教育评价聚焦于高校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创新创业、科研创新等重点任务,更好地发挥评价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一)以立德树人为评价根本,形塑高质量协同育人合力

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要求我们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价中国特色的突出体现。因此,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以立德树人为评价根本,深刻把握立德树人的科学内涵,将立德树人理念融入高等教育评价全过程,内化至高校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以更好地形成协同育人合力,提升协同育人质量。

首先,要把握立德树人要求,完善协同育人体系。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是政府宏观把握、学校自主办学、市场自发调控、社会民主参与的一个多元化、协调性的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评价需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要求,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一方面,通过评价动员、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评价反馈机制来改进党管教育、党管人才工作,严格落实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在此基础上,凝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市场、民众多元主体力量,恪守高等教育的育人宗旨,探索构建“五位一体”的立德树人体系,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能力教育与综合素质教育一体贯彻,从而形成党建引领、政校结合、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推动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其次,要完善高校评价机制,长效推进立德树人。高校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最终要体现在机制上。因此,在高校评价中,要着重关注机制构建状况,全面考察党建引领机制、教师德行示范机制、学生以德笃行机制、多方协同联动机制以及制度长效优化机制的建设,以机制优化形成高校立德树人评价的巨大合力。

最后,要把准政治定位,做好评价监督工作。立德树人牵涉高等教育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因此,在高等教育评价过程中,要用整体性思维看待问题,系统设计制度、评价、资源各方面,做好监督问责工作,才能确保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效用最大化。应通过构建评价支持机制,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职务升迁、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同时推动高教学会、监事会的建立,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对高校立德树人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与调整,让高等教育评价在阳光下运行。

(二)以师德师风为评价核心,推进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对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至关重要。师德师风是我国教师评价制度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评价我国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因此,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必须以师德师风为评价核心,进一步推动高质素教师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对教师专业素养的评价。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要注重对教师专业素养的评价,要以立德树人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重点考核教师师德素养和人才培养质量与效益;二要在教师评价中不断改进科研评价方式,破除“五唯”评价桎梏,以科技创新为科研评价的核心导向,重点评价高校教师的学术贡献与社会贡献;三要关注教师角色转变,将教师评价由关注教师知识传授结果转到评价教师作为教学活动指导者和设计者的工作成效上来,充分调动教师加强师德师风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质量。

其次,健全教师评价的配套制度。当前,高校通过提高教师评价量化标准来提升学校排名,以获得更好的社会声誉和更优质的社会资源,导致高校教师评价的功利化倾向。因此,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需要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评价的配套制度,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协同、教师参与、各部门配合的评价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审的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由社会、学校、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实现以评树德、以评促成长,为我国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价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优化教师评价的外部环境。中华民族素有尊师重教的传统,认为教育的兴衰关键看教师。传统儒家文化将教师置于天地君亲同一序列的位置,可见我国传统文化对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以及道德标准有较高的要求。因此,社会各界应竭力营造好尊敬师长、爱护老师的良好外部环境。如果对教师缺乏人道主义态度,缺失基本的尊重与信任,师德师风建设就无从谈起。

(三)以创新创业教育成效为评价重点,助力高质量拔尖人才培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这是我国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重点任务。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应坚持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引领。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核心内涵。可以说,创新创业能力评价对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以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作为评价重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高质量高等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首先,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阐明创新创业能力内涵。创新创业能力体现为人才的自我定位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以及不断调适自我的能力。具体而言,拔尖创新人才应非常明确个体追求,并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审视,进而对可能面临的困难进行抉择。拔尖创新人才真正的成功不在于永远正确,而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出现错误后能及时反思和改进,具有敢于挑战的态度和勇气。基于此,高校评价应在阐明创新创业能力内涵的基础上对人才进行全面审视,着重关注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从而更好地培育拔尖创新人才。

其次,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厘清创新创业能力结构。创新创业活动是一种动态性、生成性、持续性的活动,往往经历了目标设计、行动筹划、路径抉择、沟通合作、机遇把握、风险防范、逆境奋起等过程,这也决定了拔尖创新人才需要具备全面、多样的能力以应对复杂的创新创业活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要重点评价人才果断抉择、沟通合作、机遇把握、风险防范等能力,以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最后,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搭建创新创业能力模型。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对拔尖创新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具备发现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能力,因此,以此为核心构建创新创业能力模型,可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标准与参照。

(四)以科研创新评价为抓手,激活高质量科技创新引领能力

科学研究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以科学研究为杠杆,撬动高等教育整体改革,对助推我国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构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要以科研创新为评价抓手,在高等教育中充分发挥评价的正向牵引功能及激励调控功能,激发高等教育对基础科学研究的创新引领能力。

首先,以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牵引高校科研体制建设。在高等教育评价重视科研创新的引领下,高校应加快形成支持创新的科研制度,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评价的诊断功能,找准问题和突破口,为高校科研创新扫清制度障碍,提供制度性保障。同时,应不断推动高等教育评价与国际性评价接轨,使评价更聚焦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科研成果转化,以评价激发高校科研人员研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其次,以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建设提升高校科研创新效能。高等教育评价具有导向作用,有助于高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眼世界科技前沿,面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树立良好的科研创新理念,推动高校更加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因此,亟须依据评价结果,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改变科研资源在不同高校、学科中分配不均的现状,找准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定位,补齐高校在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短板,提高高校科研创新成效。

最后,以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营造高校科研创新氛围。高等教育评价有助于弘扬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通过将科研创新与高校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相结合,可以在高校营造激励科研创新的文化氛围。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中,要大力提倡尊重知识、科学与人才的价值导向,营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包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为激活高校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创新型高校助力。

三、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在中国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与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在主客结合、理实融通的基础上,遵循价值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及主动性原则,构建具有针对性与普适性的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一)价值性原则: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

《总体方案》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即教育评价决定教育的办学导向。高等教育评价是高等教育的风向标与指挥棒,决定着高等教育的本质及其前进方向。因此,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中,必须回归教育本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与价值导向,确保高等教育评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首先,在高等教育评价目标与评价内容上,要始终以立德树人作为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与首要目标。以立德树人作为评价的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的成效评价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引导高校发展方向、人才培育、学科布局、资源配置等围绕立德树人目标谋划,推动高校学科、教学、保障体系等依照立德树人目标设计,以立德树人作为高校一切工作的立足点。

其次,在高等教育评价方法与评价手段上,要强化多种高等教育评价形式与手段。当前高等教育评价主要根据外在行为和量化指标。行为评价与量化评价可能受到其指标局限性、数据真实性等的制约,导致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评价不够全面和系统。如不同大学排行榜基于指标数据给出不同名次,但指标选择的科学性与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存疑。同时,大学排名无法评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质量。因此,要在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加入能够体现立德树人效果的相关内容,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最后,在高等教育评价宗旨与评价原则上,要坚持全面均衡、多样综合、动态统一等原则。以立德树人为价值指引,由结果性评价转向过程性评价,重点对高校师生的努力程度与进步程度等过程性表现进行考核与评价。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构建要将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将个人评价与集体评价相结合,将当前评价与未来评价相结合,将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最终才能够做出全面、科学、综合的高等教育评价。

(二)系统性原则:引导高等学校坚持分类评价

分层分类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建立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与专业认证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以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但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高质量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发展趋势。基于此,要坚持系统性原则,引导高等学校开展分类评价,完善与细化高等教育分层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一要优化本科高校教学评估内容。本科教学评估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明确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性和优先性对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至关重要。应以立德树人成效统领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法规,修改和完善高校评估工作条例,研究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学科专业高校的不同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优化高校教学评估内容与标准。

二要完善不同学科分类评估指标。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需要针对不同学科门类的特点,完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针对自然科学类学科,评价重点要突出其创新创造能力,着眼于该学科前沿竞争力及其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能力;针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评价重点要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的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专业性等特点,优先评价其政治方向与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评价的针对性与精准性。

三要健全三级阶梯式专业认证体系。我国自2016年加入《华盛顿协议》后,进一步拓展了专业认证规模,在人文、经管、农学、师范等领域开展专业认证。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推进专业认证是关键。要精确分析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的发展现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专业认证标准,拓宽专业认证边界,在主客观评价相统一、区分度与层次性相统一的基础上,构建“一级保合格、二级上水平、三级追卓越”的专业认证体系,提升高校专业建设水平。

(三)规范性原则: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高校评价

多元共治理念是实现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思想。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多元共治理念的指导。多元共治理念融入高等教育治理中,既能发挥科层式治理的优点,又能体现市场式治理的长处,有助于推动高等教育治理由政府问责转向社会问责,即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增加社会参与和多元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合力效能,并遵循规范性原则,以评价效果最大化推动我国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首先,规范政府评价,发挥有为政府的主导作用。相关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高等教育评价中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完善政策、提供资金以及舆论导向等方式,引导高等教育评价向科学、公正的方向发展。政府可以向高校派遣督导考察组,对高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确保高校教育政策的精准落实以及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其次,优化社会评价,激发有效的市场引领作用。优化社会评价,一要培育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具有公益性质的高等教育评价中介进行扶持,持续推进管办评分离,明确政府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权责关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对具有商业性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加强监管和资质认定,营造良好的评价环境。二要健全用人单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评估作用,推动高校评价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三要完善准入与准出制度,支持与引导资质健全的民间评价机构参与高等教育评价,监管与惩戒扰乱高等教育评价秩序的不法行为。

最后,强化高校自主评价,构建有序的多元主体参与格局。高校是高等教育评价的主体,应积极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高等教育评价过程,推动高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商、共享评价结果。具体而言,教师和学生以自评、他评、互评的方式对高校教学、科研等开展评价,家长从学校氛围、校园文化等方面开展评价,社会组织从校外资源、就业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营造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生态。

(四)主动性原则:提升高校内部质量评价效率

建立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制,关键在于强化高校自主评价,推动高校进行常态化自我评估和总结,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为推动高校教学科研质量提升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基于此,要不断激发高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学校、学院、学系3个层面的协调配合,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提高高校内部质量评价效率。

首先,学校层面的评价工作集中于宏观教育目标的制定。学校是高校内部质量评价最大的责任主体,需要在高等教育评价中对高校教育使命和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宏观把握。学校应加强高校评价标准建设,加快建立专门的校级评估机构,开展自我评估。具体而言,学校需加快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优化学生学习支持平台,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为高校发展提供质量保障支持与服务,提升高校评价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其次,学院层面的评价工作聚焦于中观学科专业的建设。一方面,学院应大力完善与学科建设配套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在学科专业建设中不断凸显专业特色。另一方面,学院要响应社会需求,开展学科专业评估,及时调整或撤销不合适的学科专业,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在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构建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最后,学系层面的评价工作落实于微观教学质量的提升。学系应加快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和教师评价制度,激发高校师生共同制定评教规则和实施细则的热情,提升高校师生参与教育教学评价的质量。在此基础上,学系应继续完善教学共同体的建设,通过教学示范、教师互评、进班听课、教学研讨等方式,为教师间交流与评价提供渠道,进一步提高高校内部评价质量,助力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

四、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框架

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是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目标所应包含的所有要素的集合体,是对我国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描述和整体性评价。这一体系应尽可能地全面覆盖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全部特征,将显性特征、隐形特征、硬性指标、软性指标、质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等都囊括其中。当前,我国许多学者聚焦于高等教育强国评价指标体系建构、高等教育振兴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高等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高等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高等教育国际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方面的研究,为高等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基于此,本研究在众多高等教育相关评价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构建的特征与需求,遵循数据的真实性、可得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尝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对这一目标进行评估与监测,需要基于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内涵与特征,遵循价值性、系统性、规范性、主动性原则,选取精确、有效的评估指标。本文围绕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形成了一个初步的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其中包含3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和34项三级指标。

首先,“高等教育一般发展能力”由整体规模、经费投入、师资力量、国际化等4项二级指标构成,三级指标中除普通高校生师比为负向指标外,其余18项三级指标全部为正向指标。这表明,大部分指标数值越大,表现越好,对于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越具有积极的、正向的影响作用。这一部分指标着重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能力、质量水平及其在国际高等教育位居前列的程度。

其次,“高等教育满足社会需求能力”由满足就业需求和满足人民需求2项二级指标构成,其中除城镇登记失业率为负向指标外,其余8项三级指标全部为正向指标。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因此,人民对就业以及高等教育成效的满意度是高等教育评价的重中之重,满足人民需要、满足就业需要是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助推教育强国建设、推动高等教育赋能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最后,“高等教育科技创新能力”由技术创新和科研创新2项二级指标构成,全部为正向指标。新时代,知识创新对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教育作为知识创新的重要引擎,必须担负科技创新的责任与使命,引领科技发展方向,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营造科研创新环境,培育拔尖创新人才,吸引世界顶尖学者集聚。同时,科技创新能够不断扩大本国高等教育影响力,提升国家的全球竞争力,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总而言之,高质量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客观性指标占大多数,未来还可能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补充评估文化、理念、制度等主观性指标,对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进行更加全面系统的评价,为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图文编排:张海生
内容审核:吴朝平 蔡宗模

《重庆高教研究》投稿及审稿要求

CQGJYJ
《重庆高教研究》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