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 | 栏目主持人语: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高等教育治理改革

文摘   教育   2024-10-01 14:45   重庆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高等教育治理改革

高等教育治理专栏特约主持人

主持人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等教育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中居于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是教育、科技、人才三者的集中交汇点。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进而建成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高等教育治理改革应建成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在高等教育发展中起决定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根本制度最主要的是坚持党对于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完善育人方式,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基本制度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高等教育根本制度的基本原则、对高等教育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如学位制度、管理体制等属于高等教育治理的基本制度。所谓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高等教育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如高校人事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经费保障与分配制度等。

制度建设既要重视制度本身,又要注重在实践中进行建设。如果说“制度”是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关键环节,“建设”则是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总体取向和基本方式,体现的是总体谋划,破立并举,是先立后破,而不是先破后立,以发展为要的建设取向着力于制度改革。具体而言,就是要处理好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的关系。规范有序是高等教育治理的根本,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宗旨,治理的规范有序主要是指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要符合教育规律、育人规律与学术规律。高校要完善治理体系,健全制度,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制度设计、制度变迁与治理改革要遵循治理规则,广泛听取建议。激发活力有三重含义:一是指在治理过程中实现创新主体与制度互动,在实践中促进高等教育制度变革与创新;二是指实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塑造学术发展新动能与创新新优势;三是指构筑学术发展与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为师生提供广阔舞台,让广大教师潜心育人、大胆探索,让广大学生朝气蓬勃、追逐梦想。

《重庆高教研究》本期推出的五篇论文围绕学位立法与制度、学位论文处理办法、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治理结构、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于高等教育治理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总之,高等教育治理改革要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妨碍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着力破解制约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解放和发展学术生产力、解放和增强教师活力、学生活力,不断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李立国
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清华大学教育战略决策与国家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公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识别与规范路径

刘旭东,江苏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高校组织自主权的规范内涵与制度构造

郑磊,郑州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裁量基准:高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技术构造

范奇,西南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学位法》背景下高校制定学位授予标准的三维考察

盛豪杰,江苏师范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应如何处理:对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检视与反思

尹婷,北京交通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图文编排:张海生

内容审核:吴朝平 蔡宗模

CQGJYJ
《重庆高教研究》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