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之神,有神、魂、魄、意、志五神之别。
心神为最高统帅,魂魄、意志都是在心神统领之下进行的各有分工的精神活动。
人的精神活动,都是以心神主导之下的五脏功能活动为其生理基础。魂魄志意,是《内经》五神藏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命的核心要素。
《灵枢·本神》,其云:“血、脉、营、气、精、神,此五脏之所藏也。至其淫泆,离臓则精失,魂魄飞扬,志意恍乱,智虑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与?人之过乎?何谓德、气、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虑?请问其故。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灵枢·九针论》:“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
《灵枢·天年》云:“血气已和,营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
《灵枢·本神》云:“是故用针者,察观病人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伤,针不可以治之。”
心主神明
人的生命活动最高主宰是“心神”,心神主导着精神心理活动,这是“心主神明”的内涵。
如《灵枢·本神》说:“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心神是属于最高层次者。神魂魄意志分而为五,但合而为一,所以藏象学说总结为“心主神明”。
《内经》按其与五脏的关系,将其归纳为神、魂、魄、意、志“五神”,五神分别以五脏为之舍,《灵枢·九针论》:“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因此五脏又有“五神脏”之称。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神爽,是为魂魄。”可见,早在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魂魄”是心神主导的精神活动现象。
神、魂、魄三者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可以认为神为之本体,魂魄则为其表现,根据其特点又有阴阳之分,即魂为阳神,魄为阴神。《类经·藏象类》所言:“神者,阴阳合德之灵也……惟是神之为义有二,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
先秦时期以“魂魄”概念来表达精神意识已很普遍,但也有将其视为精神实体者,以致后来道教发展成“三魂七魄”说。
魂魄
《内经》对“魂”、“魄”概念的界定,见诸《灵枢·本神》。
《灵枢·本神》:“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文中魂魄与天德、地气、精、神并论,体现了魂魄的重要性,以及人身之魂魄与天德、地气、精、神有着密切的关系。
结合《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之“天有精,地有形……故能为万物之父母”、《素问·宝命全形论》之“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显然“德流气薄而生”,指的是天地合气以生人。而“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是对“德流气薄”之“天地合气”而生的具体阐述。
《管子·心术上》云:“化育万物谓之德。”《素问·宝命全形论》云:“人以天地之气生。”《素问·天元纪大论》云:“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
所以“德流气薄而生”即人因形气相感,阴阳施化而生。显然“德流气薄而生”即天地阴阳之精气的合而生人。所以“生之来谓之精”即“生”源于天地阴阳之精气。“精”即天地之气,阴阳之精气。
“两精相搏”即天地阴阳精气之合化,即阴阳二精之交媾氤氲。所以“两精相搏谓之神”的“神”,即天地阴阳之交媾合化。
《内经》认为“神”是宇宙万事万物的主宰,同时亦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
“随神往来”即随阴阳精气之合化而往来;“并精而出入”即随阴阳精气(合化)而出入。因此从句式及内容来看,“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两句是互文,意即随阴阳精气之合化而往来出入者,魂魄也。
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魂,是指与心神相伴随的一种精神活动,故《灵枢·本神》曰:“随神往来者谓之魂。”也就是说,魂在心神的指挥之下反应迅速,进行意识思维等精神活动。
古人认为,魂是在心神主导下逐渐发展形成的思想意识、情绪思维和知识技能等精神活动。《朱子语类》所言“人能思虑计画,魂之为也”,戴震所言“心之精爽,有思辄通,魂之为也”,
魂随神往来的活动,包括了对以往的记忆、分析、归纳、总结,对当前的具体实施、操作,对未来的策划、谋略等精神活动。
在中医则认为,魂的活动以肝血为物质基础。如《素问·六节藏象论》曰:“肝者,罢极之本,魂之居也。”故《灵枢·本神》曰:“肝藏血,血舍魂。”
魂所概括的精神活动很广,如“人之运动,皆神魂之所为,肝藏魂,故为罢极之本”(《素问释义·六节藏象论》)。
并精出入者谓之魄
《灵枢·本神》:“生之来谓之精……并精出入者谓之魄。”
魄是与生俱来的,所以,魄是指人体某些本能性的反应和活动能力,因其是与生俱来的,故《左传·昭公七年》曰:“人生始化曰魄。”
所以若以精与神对言之,精为阴而神为阳;若以精与魄对言之,则精为阴中之阴而魄为阴中之阳。
魄并精出入的活动,也就包括了本能感知和本能反应,如《左传注疏》所云:“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哭为声,此魄之灵也。”魄是婴儿出生后不学即会的先天本能感觉、反应和动作,如心跳呼吸、吮乳吸食、消化排泄、啼哭嬉笑、耳听目视、手足运动、皮肤感觉等,皆是魄活动的表现。
关于魄所概括的精神活动,后世有很多论述,如《类经·藏象类》曰:“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戴震所言:“盖耳之能听,目之能视,鼻之能臭,口之知味,魄之为也。”
由此可见,魄是一种不受内在意识支配的能动作用表现,是一种本能的无意识活动,因此与源于先天的元神关系更为密切。这种精神活动与后天发展起来的识神比较,虽然是比较低级的。
中医认为“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素问·六节藏象论》)”而“肺主治节”,作为“相傅之官”的肺是在“君主之官”心的领导之下行令的,所以魄的活动终究还是在心神主导之下的
魂、魄皆由心神所统领
“魂”与“魄”,一为阳神,一为阴神,虽有阴阳之别,但二者却有着密切联系,都是在心神主导之下的精神活动,所以常并称为“魂魄”。
正常情况下二者不能分离,无魂则无以言魄,无魄则不足论魂。正如《朱子语类·鬼神》所云:“魂神而魄灵,魂阳而魄阴,魂动而魄静……二物不相离。”
“魂”与“魄”二者阴阳对立统一于心神之中,如果这种关系遭到破坏,则必然会影响心主神明的功能而危及生命,故《抱朴子·内篇》说:“人无贤愚,皆知己身有魂魄,魂魄分去则人病,尽去则人死。”
心神兼赅志意
《灵枢·本神》:“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
志意都是指心“任物”后所进行的意识活动,是随后进行的更复杂更高级意识思维活动“思”、“虑”、“智”的基础。
认识的开始阶段,心所任之物只是由感官所获得的表面的、个别的现象,即所谓感觉和知觉。
感知是思维的材料,思维以感知为内容,通过思维,心所任之物将升华成本质的、全面的、有内在联系的概念。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就是由感觉到思维来完成的。在这一完整的思维过程中,志意所承担的是前期对感知材料的记忆和存储,以为之后的理性思维奠定基础,即所谓“因志而存变谓之思”(《灵枢·本神》)。
因此可将“志意”理解为在心神主导之下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阶段。
“志意”与“魂魄”
志意,由心神所主。《灵枢·本脏》:“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指出“志意”还具有对其他精神活动的驾驭、调控及对外环境的适应作用。强调“志意”能收摄“魂魄”,说明志意是比魂魄更高级的精神活动。
志意、魂魄都属于精神范畴,是在心神主导之下不同层次不同作用的精神活动,因此“志意”对“魂魄”的收摄作用,仍属于“心主神明”功能的一部分。
心有所忆谓之意
“意”的内涵主要有二:
一是《灵枢·本神》所说“心有所忆谓之意”,指记忆功能而言;
二是《增韵·志韵》所言“意,心所向也”,是指一种意念、意向活动,这种意识活动属于初步的思维,因尚未完整而具有不确定性,故《类经·藏象类》说:“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
“意”有时也泛指意识思维,如“谨察病机,以意调之”。
此外,“意”还引申出意义、意思、情意、意味等含义,这些都属于精神活动,因此都由心神所主。
意之所存谓之志
“志”的含义也很多,《灵枢·本神》所言“意之所存谓之志”,是指将心所追忆的事物保留下来的过程。
“意”和“志”都具有“记忆”的含义,但前者重在回忆,而后者则重在存记。《荀子·解蔽》所言“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即为此义。
“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类经·藏象类》),是指在“意”的基础上加以确认,因此具有相对的完整性和确定性,有更明确的目标而专志不移。如《墨子·经上》曰:“勇,志之所以敢也。”此“志”有志向、意志之义。
“志”有时又指心理活动的指向和集中,即唐容川所说“志者,专意而不移也”。
此外,“志”有时还代表情绪、情感活动,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以使志生”、“使志无怒”、“使志安宁”、“使志若伏若匿”。《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等。
总之,“志”的诸多内涵都没有脱离精神的范畴,因此皆由神明之心所主。
脑主神明
《素问·上古天真论》曰:“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精生髓,髓上注于脑,“脑为髓之海”(《灵枢·海论》),故《内经》称“头者精明之府”(《素问·脉要精微论》)。这一论点,启发了后世对“脑髓”与存记、思维、意志等精神活动关系的认识,可以认为是后世“脑主神明”说的萌芽。但从“心主神明”的角度看,“志”实际上是在心神主导下,以“肾藏精”为生理基础的心理活动,其中包括了“伎巧出焉”。
心神“兼赅志意”
志、意皆由心神所统领,意、志分而言之为二,但合而言之为一。因其都具有记忆、思维、意志等内涵,所以古代常将其并称为“志意”。
志意概括了很多高级的精神活动和有意识的调控能力,这些都属于人身的狭义之神,即心理活动的范畴。心为君主之官,“精神之所舍也”(《灵枢·邪客》),主导着全部的精神心理活动。因此可以认为,志意是在心神统领之下实施的一部分“神”的功能,所以说心神“兼赅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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