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一声辞旧岁,桃符万户换新春。不知从何时起,过年放鞭炮成了热门话题,众说纷纭,争论不休。我把争论双方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说,过年放鞭炮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可以驱妖避邪,增加节日气氛,过了腊月二十三,只要听见鞭炮声,就感觉有了年味。
乙类说,过年放鞭炮污染环境,制造噪音,还有火灾隐患。每年放鞭炮,时常有火灾事故发生。
甲类又说,放鞭炮虽然有污染,但相比于化工厂的化学污染要轻,比汽车尾气排放要小,且时间都短暂,没必要大惊小怪!噪音也是暂时的,一会儿就过去了,有点儿动静,这才叫过年。至于火灾事故,只要操作得当,完全可以避免。
乙类又说,虽然火灾事故可以避免,但只要允许放鞭炮,整个小区就会烟雾腾腾,让人喘气都困难。政府工作人员更是天天提心吊胆,消防人员时刻待命出发。
最后乙类还抬出某某专家的言论做“挡箭牌”。甲类听后义愤填膺,大骂某某专家没有人味。把他列为了最不受欢迎的六大“砖家”之一。
过年放鞭炮由来已久,远的暂且不说,单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鞭炮是必备的年货之一,家家户户再穷也要买,哪怕是20响的也要买上几挂,因为年夜饭、五更吃饺子、五末日都要放鞭炮,“呲”去穷气,来年才能过上好日子。
家里有男孩子的,多数大人也要给他一挂鞭炮。孩子们会把鞭炮拆开放,计算好每天放几个,不敢多放;假如提前放完,当小玩伴凑到一块玩的时候,看着人家放,自己没有,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那时候,哪个孩子要是有几个“大雷子”,那可了不起,只有等到好朋友都凑齐了,他才会拿出来放一个显摆显摆。
吃年夜饭,往往是先盛好碗,孩子们去放鞭炮,大人们在屋里听响声,等到鞭炮放完,一家人才动筷子吃饭。一边吃一边说,今年买的鞭炮真响,今后的日子一定会红红火火、好事连连。
那时候,放鞭炮挺讲究仪式的,不像现在图省事都铺在地上,哪怕是20响的鞭炮,也要郑重地用蚊帐竿子挑着。谁家要是放长鞭炮,怕垂在地上,就把鞭炮缠在蚊帐竿子上,点燃后边响边松。这样的长鞭炮时常会招来邻居家的羡慕。邻居家的老人就会借此机会嘱咐孩子们好好上学、勤奋劳动,等咱家日子过好了,要买比他们家还长的鞭炮放,噼里啪啦响起来没完。
那时候的鞭炮多数是由家庭作坊悄悄地做。印象中比较有名的是利津李鲍庄和广饶的稻田。做鞭炮的人事先收一些旧书报纸和水泥袋子纸,进入腊月后开始做,临近春节拿出去卖。
那时候,我公司的车上山拉石头,广饶是必经之路,路边摆满了各种鞭炮,价格也便宜,当地人叫它“土鞭”,说是偷着用开山的炸药做的,又大又响,要是买到挂历纸卷的那就更响了。司机出车返回时,在路边买上捎回来,回到公司后,职工或者熟人一抢而光。
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大发展,高盖镇出了个“垦利县烟花爆竹厂”,生产的鞭炮质量好、产量高,企业效益更好,开始赫赫有名、名声大噪;谁承想后来发生了爆炸事故,死了人,变成名声大“爆”了。勉强维持了几年后,果断地一关了之。
现在有些地方不让放鞭炮,多数人会说是上面不让放。我上网搜了一下,中央从来没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指示,执行的仍然是2006年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我又看了《垦利区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书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东至东三路、南至同兴路、西至利河路以西1000米、北至黄河大坝以内”。
这个区域内楼房小区很多,按一般小高层3个单元计算,有66户人家,能抵得上一个小村庄了。如果在同一时间放鞭炮,污染和噪音确实很大。
现在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家家买得起鞭炮,放鞭炮已经成为了一种形式。可仍然有个别人,抱着过去的思维方式不变,把放鞭炮当成一种炫富,少者几百头,多者几千响,还搭配着各种烟花同时放,十几分钟响不完,震耳欲聋,烟雾弥漫呛鼻子。放完后纸屑遍地,烟火纸壳一大堆,除了拾荒人有点儿高兴外,其他人都捂着耳朵皱眉头。
我想,假设我们能够理性放鞭炮,既能使年味变浓,又不让环境受到太多污染,岂不更好吗?
(摄影 韩健)